當前位置:首頁 » 專業排名 » 2016年專業考試計劃

2016年專業考試計劃

發布時間: 2020-11-20 20:01:10

㈠ 2016年國考關於中國銀監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考試安排情況

根據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

  1. 報考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專業考試,考試大綱請在考錄專題網站,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網站分別查詢。

  2. 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5年11月29日。具體安排為:

    11月29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1月29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的時間為:

    2015年11月28日下午 14:00-16:00

  3. 考試地點。報考銀監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特殊專業職位的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考點選擇為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

  4. 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6年1月10日左右在考錄專題網站查詢。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外語水平考試成績和銀監會、證監會特殊專業職位考試成績也同時在考錄專題網站上查詢。

  5.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銀監會、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與專業考試成績1:1的比例進行合成後排序。

㈡ 請問2016年考研考試安排:數一、英語、政治、專業課,各是考試第一天或者第二天,上午或者下午

第一天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
下午 14:00-17:00 英語
第二天上午 8:30-11:30 數學內
下午 14:00-17:00 專業課容

㈢ 2016年口腔專業考研時間安排

2016考研資訊,根據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得知,2016年考研時間信息如下:
初試時間
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初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8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建築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請見《准考證》及考點和招生單位公告。

瀏覽dreamkaoyan

㈣ 2016年國考關於7個非通用語專業的考試安排情況

2016年國考報考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全國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2015年11月28日下午進行的外語水平測試,然後參加11月29日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並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地點均在北京。請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公共科目筆試考點選擇為北京。

㈤ 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為什麼沒有安全工程師

人社廳發〔2015〕1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有關副省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有關協會、學會:
為進一步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規劃與管理工作,經與有關部門和相關考試管理機構研究,現將2016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見附件),做好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考試日期的,將提前另行通知。未列入該年度考試工作計劃的其他專業的考試日期,待確定後另行通知。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密切合作,認
2016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序號 專業名稱 考試日期
1 職稱外語 3月26日
2 公安(刑偵、技偵) 4月10日
3 咨詢工程師(投資) 4月16、17日
4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 5月7、8日
5 會計(初級) 5月14日—18日
6 衛生(初級、中級) 5月14、15、21、22日
7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初級、中級、高級) 5月21、22日
8 監理工程師
9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10 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
11 管理咨詢師 5月22日
12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初級、中級) 5月28、29日、6月4、5日
13 棉花質量檢驗師 5月29日-6月2日
14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6月18、19日
15 一級注冊計量師
16 土地登記代理人
17 價格鑒證師 9月3、4日
18 注冊設備監理師
19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20 公路水運工程助理試驗檢驗師、試驗檢驗師
21





業 注冊
土木
工程師 岩土
港口與航道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5個專業)
道路工程
注冊電氣工程師(2個專業)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3個專業)
注冊化工工程師 9月3、4日
注冊環保工程師
注冊結構工程師 一級
二級 9月4日
22 會計(中級、高級) 9月10日-12日
23 通信(初級、中級) 9月24日
24 注冊測繪師 9月24、25日
25 一級建造師(10個專業)
26 機動車檢測維修士、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3個專業,實際操作) 10月11日—11月27日
27 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5、16日
28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房地產經紀人
29 拍賣師(紙筆作答)
30 執業葯師(2個專業)
31 造價工程師(2個專業)
32 審計(初級、中級、高級) 10月16日
33 統計(初級、中級、高級)
34 出版(初級、中級)
35 助理礦業權評估師 10月22、23日
36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初級、中級) 10月29、30日、11月5、6日
37 機動車檢測維修士、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
(3個專業,紙筆作答) 10月23日
38 經濟(初級、中級) 11月5日
39 一、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 11月5、6日
40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初級、中級、高級) 11月12、13日
41 稅務師
42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43 招標師
44 拍賣師(實際操作) 11月19、20日
45 注冊驗船師(船舶和海上設施) 11月26、27日
46 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各地自行確定

㈥ 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科目

在2016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關於考試科目中明確指出:

1.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所有考生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考試范圍和題型,請參閱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http://www.kds100.com/gjgwy/2015/1010/40041.html


2.關於7個非通用語專業的考試安排情況:

報考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全國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先參加外語水平測試,然後參加進行的公共科目筆試,其外語水平測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並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地點均在北京。請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公共科目筆試考點選擇為北京。


3. 關於中國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考試安排情況:

報考特殊專業職位(銀監財經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綜合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法律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財會類)、特殊專業職位(銀監計算機類)的人員,先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然後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並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地點設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的公共科目筆試考點。


4. 關於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職位的考試安排情況

特殊專業職位(證監財金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會計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法律類)、特殊專業職位(證監計算機類)的人員,先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然後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與公共科目考試成績一同公布,並按各佔50%的比例合成筆試綜合成績。考試地點設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和直轄市,不在其他城市設置考點。請以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合適的公共科目筆試考點。


參考文件:

2016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http://www.kds100.com/gjgwy/2015/1010/40042.html

㈦ 2016年主管護師考試時間

2016年主管護師考試時間安排確定

2016年護師考試時間安排通知,醫學全在線網為考專生發布2016年護師考試屬時間安排。

2016年護師考試時間為5月14、15日 醫,學.全在.線搜集.整理,有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各科目考試時間為:

㈧ 2016年專插本考場安排什麼時候可以知道

報名時間是在2016年1月9日至12日,考試時間是2016年3月12日至13日。詳見《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規定》

為適應我省普通高等教育考試招生改革不斷深化的新要求,根據省招生委員會粵招〔2003〕36號文的精神,特製定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規定。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且具培養前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體檢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廣東省戶籍且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專科應屆畢業生;
2.外省生源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專科應屆畢業生(不含辦理了暫緩就業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3.廣東省戶籍或廣東生源就讀省外普通高校的專科應屆畢業生;
4.廣東省戶籍且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專科畢業證(指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或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路教育〕)的畢業生(不含畢業後仍持廣東省普通高校集體戶口的外省生源往屆專科畢業生);

5.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且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考生,必須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5日)前取得與報考專業相對應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應屬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具體證書種類由高校根據專業培養要求指定,並經考試院備案後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
6.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只招2015年退出現役的考生);
7.
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應屆、往屆退役士兵考生免試入讀。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等學校專科在校生;
2.非廣東省戶籍的高等學校專科往屆畢業生;
3.2015年參加本科插班生考試,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試成績並被禁止下年度參加本科插班生考試的人員;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報名考試費
(一)報名方式:
1.預報名。2016年1月9日至12日(共四天)為網上預報名時間,考生通過互聯網登錄http://www.ecogd.e.cn/cbsbm,進入「廣東省本科插班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閱讀相關報考規定、要求,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錄入報名信息,獲取預報名號和設定密碼。逾期不再辦理預報名手續。
2.確認報名。2016年1月13日至1月15日(共三天)為網上報名確認時間。考生須持有關報名材料親自前往所報考的招生院校或報名點校驗報名材料、進行電子攝像,並在招生院校或報名點列印的《廣東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報名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二)考生須提交的報名資料: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用A4紙復印);②新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須加蓋考生所在院校名冊管理部門公章,並用紅筆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專科就讀期間成績單(須加蓋院校教務處公章);④經簽名確認的《廣東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報名登記表》;⑤體檢表。
2.普通高校往屆畢業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用A4紙復印);②畢業證書原件與復印件(A4紙復印);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與復印件(A4紙復印),考生可按廣東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網址:http://gradjob.com.cn/cms/index.html)的學歷認證指引辦理學歷認證報告;③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④經簽名確認的《廣東省2016年本科插班生報名登記表》;⑤體檢表。
3.服義務兵役退役的專科考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點所涉及的有關應/往屆的報名資料外,須提交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專科考生還需提交立功登記表、立功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
4.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考生在報名確認時需要遞交的材料:除上述第1、2點所涉及的有關應/往屆的報名資料外,還須提交與報考院校專業相對應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A4紙復印)。如考生已獲與報考院校專業相對應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但還未獲取中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的,考生須提交由主考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證明及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編號,並於2016年3月1日前將中級職業資格技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交報考的招生院校或報名點。考生逾期未提交相關材料將被取消報考資格。
5.考生可在考試院網站上下載《廣東省2016年高等學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體格檢查表》,按招生院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報名確認時須向招生院校提交體檢結果(體檢表有效期:2015年12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三)報名資料的審查:
招生學校負責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查。院校經辦人在查驗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屬實後在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復印件上加具「與原件相符」,經辦人簽名及查驗日期並加蓋公章。院校留考生證明材料復印件備查,將考生證明材料原件退還考生。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一個招生專業,所報考的專業必須與考生原就讀的專科專業相同或相關,具體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
對已獲得專科畢業證的考生,各報名點在報名現場通過登錄學信網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查詢系統」(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report_gdjyxl.jsp),輸入考生提交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上的證書編號及報告編號現場核查考生的專科畢業證書。各報名點要採取有效措施知照考生提前辦理學歷認證報告。對報考職教師資專業的考生,還需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www.gdhrss.gov.cn/),對考生提交的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職業技能證書進行核查。
考生憑虛假證件報名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由此產生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報名點工作人員工作不負責任,准予不具備報名資格考生報考的,將追究其責任,並通報批評。
(四)報名考試費:每人200元。
三、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試科目為五門,其中省統一考試三門,高校自主考試兩門。省統一考試的三門為《政治理論》、《英語》和《專業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包括《大學語文》、《高等數學》、《管理學》、《教育理論》、《藝術概論》、《民法》、《生態學基礎》,高校可根據專業特點選擇其中一門(詳見附件1)。
英語專業考試科目為五門,包括兩門統考科目為《政治理論》、《專業基礎課》(考《大學語文》),及三門專業課,不考統考科目《英語》。
考試各科滿分為100分,五科總分為500分。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鍾。
省統考科目的考試大綱和考試范圍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教育部專科升本科同一層次的要求編寫確定,並於報名前向社會公布。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試時間為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兩天,具體安排見下表:

2016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試時間表(北京時間)
項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時間 科目 時間 科目
3月12日 8:00-10:00 政治理論 15:00-17:00 專業
基礎課
10:30-12:30 英語
3月13日 9:00-11:00 專業課1 15:00-17:00 專業課2
英語專業口語、聽力考試,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考試時間由學校自行決定並通知考生。
四、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省本科插班生招生專業名稱按照《教育部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要求執行,具體招生專業由各高校在《廣東省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和擬招生專業與統一考試科目對應表》中選定。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計劃納入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總規模管理。招生計劃、專業以及收費標准、專業課考試指定參考書,由省招生辦公室匯總向社會公布。高校根據審核通過的招生計劃及專業印製招生簡章,按照招生簡章公布錄取標准進行招生錄取。未經審核批准、公布的計劃及專業,不得招生。
五、錄取
(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劃定五門考試科目總分和省統考三科總分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和英語類專業劃定。其中,文科類專業包括全省統考的《大學語文》、《民法》、《教育理論》、《管理學》等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理科類專業包括全省統考的《高等數學》、《生態學》等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體育類、藝術類單獨劃線。英語類專業為五門考試科目總分和省統考兩門科目總分單獨劃線。招生院校按省劃定的兩條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具有普通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填報普通高等學校志願的,將根據考生志願及成績情況單獨劃線。
(三)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具有普通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試入學。
(四)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錄取根據考生報考專業及對應的專業課考試成績擇優錄取,不得跨專業錄取。
(五)考生凡持假證明、假文憑等虛假材料報名考試的,取消考試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六)各招生院校必須按省招生辦規定的錄取時間辦理錄取審核手續。招生院校送審時,必須攜帶考生現場報名時由院校經辦人查驗屬實且加具「與原件相符」的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原件。
(七)新生錄取通知書必須由高校法人代表簽署並加蓋學校公章。
(八)新生入學後的體檢復檢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於明確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復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歷進行復核,復核未通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並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六、招生院校
2016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名單見附件2。
七、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工作實行計算機管理
為進一步規範本科插班生招生入學考試管理,本科插班生招生入學考試工作實行計算機管理。
(一)實行網上採集招生院校計劃。招生院校通過報名系統按規定時間上報經審核批準的招生計劃。
(二)考生信息統一採集。網上預報名期間,考生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通訊地址、報考志願等)。
(三)考生試室座位統一編排管理。為了適應網上評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編排試室和座位號,各報名點待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編排試室和座位後,指導考生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自行列印考生准考證。
(四)實行網上評卷。省統考科目的答題卡隨試卷發放,考試結束後省統考科目的答題卡按要求密封後送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進行掃描,並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人員進行網上評卷。
(五)實行網上錄取。招生院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審閱考生檔案、確定錄退名單、調整招生計劃及提出處理意見,錄取過程實行無紙化管理。
八、本科插班生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為國家任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脫產學習。插班生入學後,由招生學校進行專科畢業資格、思想政治、業務、健康情況復查。復查合格並經注冊後,即成為學校的正式學生,插入本科專業三年級學習,並按插入年級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九、本科插班生畢業與就業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德、智、體考核合格,准予本科畢業,發給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本科插班生畢業後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㈨ 2016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安排有什麼注意事項

2016北京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暫未公布,根據往年一級建造師報名時間,預計2016年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工作將於2016年6月開始。
2016年北京一級建造師考試時間9月24、25日。
注意事項:
1、確認報考信息,確認報考信息准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列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列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列印後不得更改。
2、登錄網上報名入口,進行繳費,繳費狀態顯示"繳費成功"才算報名完成。

㈩ 2016年中葯師報考條件是哪些及報考須知在哪裡下載。考試安排在什麼時候。

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1、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2016年執業葯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10月15、16日兩天,具體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關於執業葯師報考相關問題,您可以訪問我們查看。

熱點內容
幼師專業怎麼樣 發布:2021-03-16 21:42:13 瀏覽:24
音樂小毛驢故事 發布:2021-03-16 21:40:57 瀏覽:196
昂立中學生教育閘北 發布:2021-03-16 21:40:47 瀏覽:568
建築業一建報考條件 發布:2021-03-16 21:39:53 瀏覽:666
2017年教師資格注冊結果 發布:2021-03-16 21:39:49 瀏覽:642
中國教師資格證查分 發布:2021-03-16 21:39:41 瀏覽:133
踵什麼成語有哪些 發布:2021-03-16 21:38:20 瀏覽:962
東營幼師專業學校 發布:2021-03-16 21:35:26 瀏覽:467
機械電子研究生課程 發布:2021-03-16 21:33:36 瀏覽:875
杭州朝日教育培訓中心怎麼樣 發布:2021-03-16 21:33:28 瀏覽: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