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每登記一次
① 初級會計師證書用年檢嗎
初級會計師證書是不需要年檢的,但是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
根據《會計專回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答十一條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第十二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1)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每登記一次擴展閱讀: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五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取得初級資格。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一)助理會計師:大專畢業擔任會計員職務滿二年;中專畢業擔任會計員職務滿四年;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會計員職務滿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會計員職務。
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會計師職務。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結合的評價制度,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② 請問初級會計資格證書需要定時登記嗎
初級會計師職稱報考時需要審核報考資格,考取後不再需要年審。
一、所謂的「會計從業資格年審」是指每年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考到了初級會計師職稱,可以免當年的繼續教育。但史能免當年,以後還必須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初級會計師職稱報考時需要審核報考資格,考取後不再需要年審。
二、依據:財政部文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
1、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所有會計人員,也包括取得會計衩、中、高級職稱的會計人員)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2、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採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24學分。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折算為24學分。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3、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實行登記制度。
4、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與檢查,並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會計人員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等的依據之一。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③ 會計初級考過了,證書怎麼領取
每年8月中下旬,當地財政局和人事局會公布辦理相關證件時間,按這個文件的規定時間內去辦理即可,一般是在8月下旬到九月下旬左右。領證時請攜帶本人准考證、一寸和二寸免冠近照各一張。各地具體情況以當地財政局或者人事局的通知為准。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分兩個半天進行,《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為2.5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為2.5小時。
(3)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每登記一次擴展閱讀
會計初級考試題型: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經濟法基礎》科目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不定項選擇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規定位置填塗。否則答案無效。
2012年度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無紙質試題本和答題卡,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均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應使用計算機滑鼠或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直接進行答題。
各科目每類試題及每小題分值均在試卷中規定。「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下每小題若干備選答案中,有一項或多項備選答案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其他類試題評分原則與往年相同,按相應標准答案和評分標准規定執行。
④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要定期登記嗎幾年登記一次
會計每年都有繼續教育,只要從事會計行業就必須學習,這個一般在會計網校,如東奧,中華等,學習完,一般不用自己去登記,人家系統自動上傳數據
⑤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編號及發證機構是什麼啊
由人源事部統一印製頒發。
證書管理號是人事局職稱管理中心為便於管理使用的一個編號。
報考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就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5)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每登記一次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可以撤銷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
(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給予持證人員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給予持證人員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三)對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作出給予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持證人員以欺騙、賄賂、舞弊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⑥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
是的。
第十二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會計專業人員的學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完善會計專業技術人才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第三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
第四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後,不再進行相應會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第五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
取得初級資格。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一)助理會計師:大專畢業擔任會計員職務滿二年;中專畢業擔任會計員職務滿四年;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會計員職務滿五年。
(二)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會計員職務。
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會計師職務。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結合的評價制度,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六條、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七條、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六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第八條、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六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第九條、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本規定第六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木資格考試。
第十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負責。財政部負責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命題、編寫考試用書,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統一規劃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財政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准。
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財政部門、人事部門共同負責。
第十一條、會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第十二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接受相應級別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二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第十五條、本規定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第十六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境外人員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有關辦法,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後,另行規定。
第十七條、本規定由財政部、人事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財政部、人事部於1992年3月21日聯合頒布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同時廢止。財政部、人事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下發的有關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准。
⑦ 初級會計師證書需要年檢嗎
初級會計師證書不需要年檢,但是要按照規定每三年登記一次。專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屬暫行規定》第十二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按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接受相應級別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
(7)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每登記一次擴展閱讀: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五條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和高級資格。取得初級資格,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一)助理會計師:大專畢業擔任會計員職務滿2年;中專畢業擔任會計員職務滿4年;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會計員職務滿5年。
(二)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只可聘任會計員職務。
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會計師職務。
⑧ 會計初級資格證書是哪個經普頒布的
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頒發的,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內、財政部用印的《容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一般證書領取是在當地財政局領取。某些地方會在財政局指定地方領取,具體領取地址請關注考試成績公布後會為大家整理發布的的各地區考試證書辦理通知。
首先需要報名參加每年全國統一舉行的會計職稱考試。成績下發後,當地財政局會公布辦理相關證件時間,按照通知規定的時間去辦理即可,一般是在4月下旬到5月上旬左右。中公ACCA溫馨提醒,領證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二寸免冠近照一張。各地具體情況以當地財政局通知為准。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6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記得採納哦,謝謝
⑨ 中級、初級會計職稱證書要年檢和換證嗎
1、會計初、中級職稱證書不需要年檢和換證,只需要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進行年檢和繼續教育,保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效就可以。如果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無效了,相應的職稱證書也就沒用了;
2、加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推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科學化、規范化、信息化,培養造就高素質的會計隊伍,提高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3、會計證實行2年一審(註:黑龍江是一年一審),主要審核和檢查持證人員的下列情況:
(1)、完成規定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的情況;
(2)、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情況;
(3)、《會計從業資格證》注冊登記情況;
(4)、持證人員遵守財經法規、會計職業道德、依法履行會計職責情況;
(5)、財政部門的其他規定。 其中,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持證人員,每年接受培訓(面授)的時間累計不得少於24小時。
(9)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每登記一次擴展閱讀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以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證年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
⑩ 中級會計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大家知道這個事情嗎
樓主你好,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財會[2000]11號)第十二條規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定期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每三年登記一次。持證者應按規定到當地人事、財政部門指定的辦事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希望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