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報名專業
『壹』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土木本科畢業一年可以參加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課考試,畢業二年參加二級結構師專業考試,在通過一級注冊結構師基礎考試後四年,就可以參加一級結構師的專業考試。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高等數學。
2、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學。
4、理論力學。
5、材料力學。
6、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
8、電工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
11、法律法規。
(1)結構報名專業擴展閱讀:
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
1、 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准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2、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准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准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結構工程師
『貳』 二級結構師報考條件
1、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凡具備下列條件人員
本專業工業與民用建築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2年;
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3年;
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相近專業: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9年
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0年
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3年
2、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的規定,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3、考試報名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登錄本網站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具體報名時間及辦法詳見當年的報考簡章。
4、成績管理
參加一、二級注冊注冊工程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5、合格證書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合格者,由省人事廳分別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叄』 請問報考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基本條件是什麼我的專業是機械方面的可不可以去報名考試
如果是結構工程專業的,工作一年可以報考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基礎科目回(對報考二注結答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同樣有效),工作五年可以報考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科目(如果畢業學校通過教育部的專業考核畢業4年就可以報考)。二注畢業後工作兩年就可以報考。
其餘的證也就建造師有點用。
『肆』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已通過,報考專業考試時,報名審查時是否看你基礎報考時的填報單位呢
不看的,只看你通過沒通過基礎
『伍』 結構工程師的報考指南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7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於印發〈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設辦〔1999〕222號),決定在我國實行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並成立了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通過基礎考試的人員,從事結構工程設計或相關業務滿規定年限,方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成績不實行單科累計管理,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 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或學位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本
專
業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2011年 建築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2011年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2011年 專科畢業 1年 2010年 相
近
專
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2011年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2011年 專科畢業 1年 2010年 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1年 2010年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築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於1項。
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或學位 Ⅰ類人員 Ⅱ類人員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本
專
業 結構工程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4年 2008年 6年 1991年 建築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評估通過並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4年 2008年 Ⅱ類人員中
無此類人員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5年 2007年 8年 1989年 專科畢業 6年 2006年 9年 1988年 相
近
專
業 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築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建築學
工程力學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5年 2007年 8年 1989年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6年 2006年 9年 1988年 專科畢業 7年 2005年 10年 1987年 其它工科專業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8年 2004年 12年 1985年 註:表中「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Ⅱ類人員」指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考試的人員,該類人員可一直報考專業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2012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類別 專業名稱 學歷 職業實踐
最少時間 最遲畢業年限 本專業 工業與民用建築 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 2010年 普通大專畢業 3年 2009年 成人大專畢業 4年 2008年 普通中專畢業 6年 2006年 成人中專畢業 7年 2005年 相近專業 建築設計技術
村鎮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築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 2008年 普通大專畢業 6年 2006年 成人大專畢業 7年 2005年 普通中專畢業 9年 2003年 成人中專畢業 10年 2002年 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13年 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4月份以前(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報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統一到所在省(區、市)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或人事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根據往年結構工程師報名時間預計,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預計為5月開始。 2011年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確定為2011年9月17、18日
2011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1年9月17、18日
2011年二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1年9月18日
2012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16日
2013年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為9月7、8日
2014年一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4年9月6、7日 2014年二級結構工程師考試時間:2014年9月7日 2010年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暫未公布,請參考2009年結構工程師合格標准!
2009年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合格標准
一、基礎考試
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合格標准均為132分(試卷滿分均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
(一)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准均為48分(試卷滿分均為80分)。 一級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設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其中,基礎考試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考試採取主、客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塗答題卡的同時,在答題紙上寫出計算過程。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後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基礎考試包括:
上午:1.高等數學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學 4. 理論力學 5. 材料力學 6. 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8.電工電子技術9. 工程經濟
下午:10.土木工程材料11. 工程測量 12. 職業法規 13.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4. 結構設計 15. 結構力學 16. 結構試驗 17.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專業考試包括:
1.鋼筋混凝土結構2. 鋼結構 3. 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 地基與基礎 5. 高層建築、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6. 橋梁結構 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
專業考試採用客觀與主觀相結合的考試方法。 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採用各地計算機讀卡,全國統一集中閱卷方式。首先各地按人事部下發的考後規則模板分別對考生的基礎、專業知識、專業案例考試上、下午答題卡進行機讀評分,並按規定將各科考試成績信息及考場分配信息以PTD格式上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對各地上報的各科讀卡成績分別進行統計分析,並將各科成績統計分析結果及時報送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將依據讀卡成績分析結果,經研究後確定各科的調檔分數線。
正式評分前一周,各地應將全部一級結構專業考試的考生試卷(上、下午)、其它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的考生試卷(上、下午)、考場紀錄單和報考人員名冊一並以機要郵寄方式或派人押送到指定的閱卷點。
對一級結構專業考試、其它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讀卡成績均達到調檔分數線的考生試卷,將由各地選派的評分專家對其作答情況進行閱卷評分。
對一級結構專業考試、其它專業的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讀卡成績未達到調檔分數線的考生試卷,不進行專家閱卷評分。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評分由各地參照上述作法組織評閱試卷。
『陸』 機械專業能報考結構工程師嗎
機械專業是可以報考結構工程師的。
機械專業屬於其它工科專業,在結構工程師的報考條件中,符合報考條件。
以下專業的可以報考結構工程師:
1、本專業:結構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建築與土木工程、工程與民用建築、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方向)。
2、相近專業: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建築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建築學、工程力學。
3、其它工科專業。
(6)結構報名專業擴展閱讀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全國注冊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通過基礎考試的人員,從事結構工程設計或相關業務滿規定年限,方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考試成績不實行單科累計管理,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須一次通過全部科目。
『柒』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報考條件
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本專業工業與民用建築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2年;
二、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3年;
三、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四、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五、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六、相近專業:建築設計技術村鎮建設公路與橋梁城市地下鐵道鐵道工程鐵道橋梁與隧道小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水利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
1、本科及以上學歷職業實踐最少時間4年;
2、普通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6年;
3、成人大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7年;
4、普通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9年;
5、成人中專畢業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0年;
6、不具備規定學歷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 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建築項目,不少於二項;
7、職業實踐最少時間13年;
七、根據《關於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的規定,凡符合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八、考試報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登錄本網站網上報名系統報名,並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和有關證明材料到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具體報名時間及辦法詳見當年的報考簡章;
九、成績管理:參加一、二級注冊注冊工程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十、合格證書: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專業考試合格者,由省人事廳分別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捌』 注冊一級結構工程師報考條件
結構工來程專業需工學碩士或研究生自畢業及以上學位,建築工程(不含岩土工程)專業需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專科畢業職業實踐至少1年。建築工程的岩土工程、礦井建設、水利水電專業、海岸與海洋工程、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和工程力學專業可報考。
交通土建工程需要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需要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建築學專科畢業需要至少1年的職業實踐,其它工科專業需要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職業實踐不少於1年。
1971年(含1971年)以後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築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也可申報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基礎科目的考試:)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築工程分類標准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1項。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專科畢業的人員。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築工程或相近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玖』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的專業年限和工作年限怎麼填
專業年限從本科畢業開始計算。工作年限就按照第一份工作填寫就可以了。
申請人可以向單位內工商注冊地所在的容省級注冊管理機構遞交報名材料。
一、初始注冊(需要同時網上申報電子數據)
1、初始注冊申請表;(需要與申報電子數據一致)
2、資格證書復印件;(需要有帶建設部和人事部印章頁和個人信息頁)
3、身份證明復印件;(需印製身份證正反兩面)
4、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5、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6、相應的業績證明;(附在申請表上,需要蓋聘用單位公章)
7、逾期初始注冊的(取得資格證書超過3年),應當提交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二、延續注冊(需要同時網上申報電子數據)
1、延續注冊申請表;(需要與申報電子數據一致)
2、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3、注冊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4、注冊工程師需要提供由社會保險機構出具的近一個月在聘用單位的社保證明復印件,退休返聘人員需提供退休證明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