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學專業職業范圍
① 農村醫學專業
我是農村醫學專業的學生,我是內蒙的,其他省的情況我不了解,內蒙的是畢業一年後可以考助理,四年後可以考執業.聽說別的省的沒有這個專業的辦學資格,學了也不能考.
② 農村醫學專業就業前景
一、農村醫學專業
(1)就業方向:畢業生面向農村衛生室及邊遠貧困地區衛生院醫生,主要從事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治療、預防保健、康復指導、健康教育等工作。
(2)就業前景:就業前景還是不錯的,需要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
二、農村醫學:農村醫學是中專裡面唯一的醫學,限制在農村行醫。培養農村醫療機構從事疾病診療及預防保健的醫務人員。
③ 農村醫學專業的助理醫師注冊醫療機構范圍好像是二級以下的吧只要是一級醫院都可以的吧
按國家執業醫師法管理規定,農村醫學專業的執業助理醫師只能注冊在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我的理解是沒有註明是不是幾級醫院,只看是不是鄉鎮衛生院,現在好多鄉鎮衛生院都是二級醫院了,這只是醫療機構的分級管理。考取了執業醫師後,注冊范圍就取消了,你想去哪就去哪,和別的待遇一樣。
④ 農村醫學的介紹
相關通知為解決農村地區衛生技術人員不足的問題,我部商教育部在《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中增加了為村衛生室及邊遠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培養執業助理醫師(鄉村)的農村醫學專業。為做好該專業畢業生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注冊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衛辦醫政發〔2010〕115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允許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一)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入學的;(二)戶籍和畢業學校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二、鑒於新修訂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已取消衛生保健專業,自2010年起(含當年)違反規定招收的衛生保健專業學生不得報名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三、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只能到村衛生室和邊遠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執業。申請到其他醫療機構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四、設置農村醫學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制訂本轄區內邊遠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的名單,並於2010年12月31日前報我部備案。我部將應用醫師執業注冊管理信息系統對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的執業地點進行管理。各地應當統籌規劃,根據當地基層衛生人才培養需求,加強對農村醫學專業的管理工作。五、設置農村醫學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招生時,應當明確向報考學生告知該專業的培養目標和執業的醫療機構范圍。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⑤ 農村醫學專業考執業醫師問題,詳情看下邊描述
關於農村醫學專業報考醫師資格,有如下規定:
1.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2011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具體關於能否考執業醫師需要咨詢當地的衛生局。
⑥ 農村醫學能考執業嗎
關於農村醫學專業報考醫師資格,有如下規定:
1.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2011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具體關於能否考執業醫師需要咨詢當地的衛生局,另外如果考取了執業醫師應該是不限制執業范圍的。
⑦ 鄉村醫生執業范圍包括哪些 按規定進行一般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
鄉村醫師處理的是多發病跟常見病
醫學證明貌似不行的
⑧ 鄉村醫師要讀什麼專業
可讀臨床專業,主幹學科:基礎醫學、臨床醫學。
主要課程:人體解剖學、組織胚胎學、生理學、生物化學、葯理學、病理學、預防醫學、免疫學、診斷學、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中醫學。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備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的基本理論和醫療預防的基本技能;能在醫療衛生單位、醫學科研等部門從事醫療及預防、醫學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醫學高級專門人才。
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醫學方面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人類疾病的診斷、治療、預防方面的基本訓練。具有對人類疾病的病因、發病機製作出分類鑒別的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基礎醫學中臨床醫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常見病名發病診斷處理的臨床基本技能;
3、具有對急、難、重症的初步處理能力;
4、熟悉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
5、掌握醫學文獻檢索、資料調查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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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第二章執業注冊
第九條
國家實行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制度。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工作。
第十條
本條例公布前的鄉村醫生,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後,繼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一)已經取得中等以上醫學專業學歷的;
(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連續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培訓規劃,接受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
第十一條
對具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但不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鄉村醫生,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有關預防、保健和一般醫療服務基本知識的培訓,並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考試內容、考試范圍進行考試。
前款所指的鄉村醫生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可以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經培訓但考試不合格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其再次培訓和考試。不參加再次培訓或者再次考試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本條所指的培訓、考試,應當在本條例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
第十二條
本條例公布之日起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不具備前款規定條件的地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允許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其他人員申請執業注冊,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申請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人員,應當持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擬聘用證明和相關學歷證明、證書,向村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執業注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審核工作,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准予執業注冊,發給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臨床執業醫師
⑨ 農村醫學專業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范圍
中專農村醫學可以考助理醫師,助理醫師考過後報考成人高考,畢業後憑助理醫師和成人學歷報考執業醫師,具體還得問當地醫師資格考試辦公室,各地政策不同
⑩ 農村醫學專業滿足什麼條件可以報考臨床執業醫師考試
1、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考取了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報考臨床執業醫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