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① 2016年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
你先確定你所在省市是統考還是省考。
如果是省考省市的話,筆試報名基本都是在3月底4月初。
考試科目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能力(面試或說課)/普通話。
如果你所在省市是統考省市,考試報名筆試上半年在1月10號左右考試報名,下半年在9月10號左右考試報名。考試科目為:幼兒: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面試和普通話;
小學: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面試和普通話;
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面試和普通話。
② 2016年教師資格證考哪些科目
中小學和幼兒園考試綜合素質主要考查內容:職業理念、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文化素養和基本能力。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保教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內容:學前教育原理、學前兒童發展、生活指導、環境創設、游戲活動的指導、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內容:教育基礎、學生指導、班級管理、學科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教育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內容:教育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中學教學、中學生學習心理、中學德育、中學課程、中學生發展心理、中學生心理輔導、中學班級管理與教師心理。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主要考查內容:每個學科的考試大綱根據本學科特點制定,基本包含學科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和教學評價的內容。
③ 2016年教師資格證改革
2016年,改革後的第一次教師資格證考試,不再區分師范生和非師范生,打破戶籍限制,創建更加公平和完善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制度,誰要做老師,必須參加全國的統考!
考試的時間:2016年3月份、11月
考試組織機構: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
報考的條件:在校大學生本科大三 、大四 ,專科大二、大三及已經畢業的社會人士。
(註明: 本科大二、專科大一的同學可以參加2016年11月的教師資格證,不能參加3月的教師資格證。因為考試的時候,又升了一個年級。)
教師類別 學歷要求
幼兒園教師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 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初中教師 本科及以上學歷
高中教師 本科及以上學歷
中職教師 本科或具有一級職業資格的大學專科 勞動部門頒發的國家登記職業證
備註:
只要是國家承認的學歷,都可以報考,包括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網路教育、電大。目前在讀的同學,只要在兩年內拿到畢業證就滿足報考的條件。
2考試流程:
註明:1.筆試合格才能參加面試考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合格後,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筆試成績有效期2年,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3年。
2.普通話等級考試在筆試前考或者申請教師資格證之前考都可以。
考試科目:筆試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2科;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3科。
同時,全國統考的面試主要考查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註明:1.科目三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學科(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和信息技術學科等13科。
2.幼兒園面試不分科目,小學面試科目分語文、英語、社會、數學、科學、音樂、體育、美術。
中學面授科目與科目三相一致。
3.全國只有統一的考試大綱,沒有統一的教材
4. 綜合素質考試內容: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政策法規,文化素養教學知識及能力考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基本原理,班級管理,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內容:任教科目基礎知識,教學設計,教學活動實施,教學方法
④ 2016年,高級教師資格證還可以教初中嗎
這個是可以的,高層次的可以教低層次的,但是幼兒園只能用幼兒教師資格證,所以高層次的教師資格證不能用於幼兒園,但是中小學中高層次的可以教低層次的,這個是允許的,放心吧。但是高層次的考試肯定是最難的。自己掌握好就行了。
⑤ 2016中學教師資格證多少分合格
中學筆試考試卷面最後分數7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是由各省教育廳確定本省面試合格線
筆試考試總分為150分,最後核算成績時以學生的實際考試分數乘以0.8,為最後分數,最後分數70分為合格。
例如學生卷面分考了90分,最後成績就以90×0.8=72,這名學生最後的實際分數為72分。
這種考試算分制就意味著考生必須卷面分保證87.5分,考試中不存在小數點分數,所以考生最終必須88分才算合格。
中學必須三科全部70分,有資格進入面試。如只考過一科,在下一次考試中繼續考沒有過關的科目,筆試單科成績保留兩年。
(5)2016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擴展閱讀:
教師資格申請條件
凡是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均可作為教師資格認定有效學歷。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教育法》規定的學歷:具體要求是:
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本科學校或者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以及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以及以上學歷,並應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人工技術等級。對確有特殊技藝者,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高中畢業。
取得碩士以及以上學位(無研究生畢業學歷)者,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可視為具備合格學歷。
取得高等學校「小教」、「幼教」專業本科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取得高等學校「小教」、「幼教」專業專科(含「三溝通」、「五年制」專科)畢業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可作為合格學歷。
經國家有關認定國外學位(學歷)的機構認可的,在國外取得的相應學歷,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
在校生僅限畢業年級生報考,報考時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參考鏈接:
教師資格證-網路
⑥ 2016年教師資格證初級和高級的區別
您好!
2016年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考試的內容:《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這兩科的考試內容是完全一樣的,只有學科知識考試內容是不一樣的。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考試內容一般是高中和初中的內容
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考試內容一般是高中和大學所學的內容
高中教師資格證將來任教師,也可以教初中的。
⑦ 2016年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題型及分值
考試科目詳情:
小學: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小學綜合素質
中學: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中學綜合素質
幼兒: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幼兒綜合素質
考試題型:
要明確考試大綱:中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題型大綱
【幼兒教師資格】
《綜合素質》1.單項選擇題 2.材料分析題 3.寫作題
《保教知識與能力》1.單項選擇題 2.簡答題 3.論述題 4.材料分析題5.活動設計題
【小學教師資格】
《綜合素質》1.單項選擇題 2.材料分析題 3.寫作題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1.單項選擇題 2.簡答題 3.材料分析題 4.教學設計題
【中學教師資格】
《綜合素質》1.單項選擇題 2.材料分析題 3.寫作題 《教育知識與能力》1.單項選擇題 2.辨析題判斷正誤並說明理由3.簡答題4.材料分析題
⑧ 2016年以後,非師范類學生可以考教師資格證嗎
2016年以後,非師范類學生可以考教師資格證。
報考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鑒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鑒定。
(二)學歷條件:
申請教師資格與應當具備的學歷條件:
1.幼兒園教師: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資格: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初中教師資格: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高等師範本科學校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資: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6.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7.成人教育教師資格: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在校生(大二、大三、應屆畢業生)憑學生證或相關證明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教育教學能力
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補修、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合格。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並取得相應等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8)2016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擴展閱讀:
第四章教師資格考試
第八條不具備教師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得教師資格,應當通過國家舉辦的或者認可的教師資格考試。
第九條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標准和考試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的編制、考務工作和考試成績證明的發放,屬於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屬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組織實施。
第十條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每年進行一次。
參加前款所列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全部及格的,發給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當年考試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補考;經補考仍有一門或者一門以上科目不及格的,應當重新參加全部考試科目的考試。
第十一條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根據需要舉行。
申請參加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應當學有專長,並有兩名相關專業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薦。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