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保險從業資格證
1. 保險執業證查詢
可以在網上查詢保險執業證號,建議您網路搜索「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路一下,點擊鏈接進入其官網,然後將網頁切換至最下面的「辦事與查詢」,點擊「營銷員查詢」,最後輸入查詢信息,身份證號或者姓名,輸入驗證碼,點擊查詢即可。據悉,《保險代理執業證書》是專業保險代理公司內的從業人員從事保險代理活動的證明文件。從業人員在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時,應同時出示《保險代理資格證書》和《保險代理執業證書》,它是由中國保監會統一監制,由保險代理公司負責核發。
2. 2017年保險業有哪些政策變化
17年以來,保監會不斷加強各方面的政策監管。1月份出台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首次細化明確了產品開發原則和禁止性規定,而《保險公司合規管理辦法》明確了「三道防線」的合規管理框架。
自4月開始,保監會發布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強對保險公司的治理規范,包括《關於強化保險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市場亂象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等,針對保險市場主體在償付能力、產品開發、業務經營、資金運用等方面存在的亂象問題,部署保險機構開展了償付能力數據真實性自查、車險市場專項整治、自查產品銷售宣傳、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排查等8項自查工作。與此同時,保監會及地方保監局不斷加大罰處力度。
嚴監管的態度貫穿17年全年,對抑制不良競爭、行業亂象的治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為保險業回歸保障本源、穩定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
3. 保險從業資格證怎麼換證
2015年6月13日起保險代理人資格證已經停止考試,不需要再考了,證書也不用換發了。
自6月13日起,遼寧、天津、北京、河南、河北、湖北、山東、山西等地已明確停止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當地保險行業已下發《停止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通知》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6月13日前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費不退,成績合格者正常發放資格證書。
二、6月13日前已經報名繳費,但尚未參加考試的考生,自願選擇是否繼續參加考試,如不參加考試應退還其考試費。如繼續參加考試,成績合格者不發放資格證書,僅發放成績單(考前告知考生,避免糾紛),成績單可加蓋協會印鑒。
三、自6月13日起,停止受理保險銷售從員人員和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換發、變更、補發等申請。
四、各市協會於6月30日前,將尚未列印的資格證書列印發放完畢,將「中國保監會資格證書專用章」繳我會。
五、6月30日前將庫存的空白資格證書、收費票據進行盤點和清理,填寫「清理單」蓋章後一並繳我會。
六、6月30日前對考試費用進行清理核對後,繳保監會考試專用帳戶,並完成與深圳永興元公司的結算。
七、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保險經紀從業人員上崗前,所屬公司應當為其在保監會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進行執業登記,但資格證書不作為執業登記的必要條件。
八、各市協會要向各公司和考生做好政策宣傳工作,防止誤讀,引發投訴或群體性事件,密切關注輿情,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015年4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修改《保險法》的決定,取消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保險經紀從業人員資格核准審批事項。
4. 保險代理人資格考試取消後 證書還有用嗎
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考試取消以後證書還有用嗎?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考試被取消以後,也就意味著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沒有啥用處了。
5. 中國保監會2017年76號文件內容是
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發〔2016〕76號
各人身保險公司:
為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發揮保險保障功能,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險公司應著力提升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水平,保險金額應滿足以下要求:
到達年齡 比例下限
18-40周歲 160%
41-60周歲 140%
61周歲以上 120%
保險公司開發銷售的個人定期壽險、個人兩全保險、個人終身壽險和個人護理保險產品,死亡保險金額或護理責任保險金額與累計已交保費或賬戶價值的比例應符合以下要求:
其中,到達年齡指的是被保險人原始投保年齡,加上當時保單年度數,再減去1後所得到的年齡。
死亡保險責任至少應當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責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責任。
二、保險公司應根據精算原理、產品實際銷售和管理成本及公司自身經營實際,合理確定人身保險產品預定附加費用、風險保費、初始費用、退保費用等各項費用的收取。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對於利潤測試結果顯示新業務價值為負的新產品,中國保監會將不接受其審批與備案。如利潤測試主要假設與實際經營結果發生重大偏差,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三、保險公司應根據自身經營實際、市場利率水平、投資市場變化等情況,科學合理地進行產品定價,並根據外部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萬能保險責任准備金的評估利率上限調整為年復利3%。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不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將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
四、保險公司提供保單貸款服務的,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於保單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的80%。保險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保費以及對保單貸款進行還款。
五、各公司應嚴格執行《中國保監會關於規范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6〕22號)有關規定,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和相關認定標准做好產品預期存續時間的評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變額年金保險產品,應按照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定義要求進行評估和報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不得將終身壽險、年金保險、護理保險設計成中短存續期產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附加萬能保險和附加投資連結保險等附加險產品,應單獨評估該產品的預期存續時間,並判斷其是否屬於中短存續期產品。
(四)對於預期存續時間的評估與產品實際經營情況有明顯偏差且未及時進行修正的,或者中短存續期產品數據瞞報、少報、漏報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公司總精算師的相關責任。
六、保險公司董事長和總精算師應切實加強對中短存續期產品的資本管控和業務規劃等工作,應根據公司資本實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中短存續期產品的保費規模。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本條所要求的限額以內。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的2倍以內。
(二)對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收入高於當年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倍的保險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給予公司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保險公司的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當控制在基準額以內。
基準額=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收入-2015年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圍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險公司所銷售的預期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2016年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90%以內,2017年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70%以內,2018年及以後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50%以內。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30%。
(五)對中短存續期產品違反限額要求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將按規定要求,對相關公司採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業務等監管措施。
七、保險公司總精算師作為公司產品精算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和精算原理要求,切實履行責任。保險公司應建立產品定價回溯機制,總精算師應定期對產品定價假設合理性進行評估,對產品定價發生率或退保率與實際經營結果發生重大偏差的,要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進行說明,對於主觀或故意原因導致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若保險公司出現利差損、償付能力、現金流等方面重大風險,或產品精算方面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總精算師應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未及時報告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對於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險產品,應當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國保監會此前印發的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
6. 2017年進保險公司是不是要大專學歷
撒謊,去年剛剛廢除了保險代理人資格證,
去年開始,什麼學歷都進來了,
雖然有要求要高中或者中專以上
但是保險公司為了人力,什麼人都要,估計是對方想拉你進公司,忽悠你
7. 2017保險從業人員數量
如果你一直都在大連繳納養老保險,就按照大連的標准領取。如果你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回錦州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就有兩種情況發生:一是在錦州繳納保險費不足十年,就要回大連辦理退休,享受大連標准。二是在錦州繳納十年以上,則就在錦州辦理退休,享受錦州的標准。
8. 2017保險從業資格證編號查詢
現在已經沒有身份證查詢的項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