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解聘無教師資格老師協議書
① 簽三方協議後沒有考到教師資格證
簽了三方協議,教育局卻以沒有教師資格證不審核我的資料是有道理的,教師資格證是當教師的必要條件,沒有教師資格證是不能當教師的,教育局不能招呀。
② 在補習機構由於沒有教師資格證被解除勞動合同合法么,可以得到補償么
你有隱瞞沒教師資格證這件事嗎?如果事先他們就知情,那就違
③ 與教育部門簽訂協議 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 予以解聘 什麼意思
就是參加招聘考試,當時沒有教師資格證,考上了,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沒有交教師資格證,肯定是要解除聘用合同的呀。
還有其它關於教師資格證方面的問題可以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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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考教師資格證不需要蓋就業協議書嗎那幹部身份怎麼獲得啊
考教師資格證與就業協議書沒有關系,大學畢業後,不管在什麼崗位工作都是幹部身份。如果教師資格證過了考研沒過,個人檔案就是回到生源地,報到就去當地人社局報到。
⑤ 教師,從事教學工作26年,簽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學校以無教師資格證為由,要轉到其他崗位。如果該教師不同
按《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辦。
⑥ 教師編制和合同制的具體區別是什麼
一、福利待遇不同
編制教師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無編制教師工資固定,在職稱晉升和工齡方面,一般無法保證。
二、穩定性不同
1、有了編制,就相當於擁有了一個「鐵飯碗」,工作更有保障,更穩定。
2、無編制的學校教師往往屬於臨聘人員,無法晉升,無法調動,即你只屬於某一學校臨聘人員,往往也無職稱,更無職稱工資。
三、晉升的不同
職稱工資可以隨著職稱升高而升高,工齡增加工齡工資也增加。無編制人員工資固定,在職稱晉升和工齡方面,一般無法保證。
四、退休後享受的待遇不同
合同制老師就是無編制的是臨時員工,退休後按照與當初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處理。有了編制學校教師退休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職業年金。
(6)學校解聘無教師資格老師協議書擴展閱讀:
考取教師資格證學歷的要求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⑦ 幼兒園幹了10年已經簽訂勞合同說老師沒有教師資格證被辭退能不能領失業金
只要單位為你繳納了一年以上的失業保險,被辭退屬於非本人意願,是可以申領失業金的。
⑧ 學校沒與員工簽勞動合同,教師資格認定中心的所謂合同備案做為簽訂的依據合法嗎
你這是事實勞動關系,勞動合同需要你與學校雙方的的簽字.既然學校說與你簽定了勞動合同,那麼他們便有勞動合同文本.此時,你先不要去起訴,但你要在起訴期內,向勞動行政部門反映,說用人單位不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要求勞動行政部門調查,到時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真假便出來了.然後,你拿著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理結果,在仲裁書確定的起訴期內附上起訴狀與這些證據提交給法院,要求進行賠償.也可以直接要求勞動行政部門解決.
僅供參考,不負法律責任.
⑨ 未取得教師資格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准入制度,未取得教師資格的勞動者不能向學校主張簽訂教師崗位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雖然沒有對勞動者的主體資格進行規定,但依據常識,勞動是後天形成的,需要具備一定的知識和技能。要成為一名勞動者,首先需滿足從事相應工作的自然條件,如腦力和體力。其次,需不違反法律基於法益保護而作出的規定,如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再次,勞動者應滿足從事特定行業設定的資質准入條款。教師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教師資格條例》第二條規定:「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根據我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民辦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有國家規定的任教資格。」《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民辦學校聘任的教師應當具備教師法和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徐悲鴻中學的民辦和公辦性質並不影響對教師資質的要求。《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辦法》第十條規定:「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不得聘任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任教。」國家設定教師資格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教學質量,而且是以法律的形式設定的。因此,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勞動者不具備與學校簽訂教師崗位勞動合同的條件。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李景霞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不具備從事教師崗位的資質。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第一款及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