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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認定試點

發布時間: 2020-11-28 08:41:15

① 教師資格考試有專業限制嗎

1.
報考教師資格證考試是沒有專業限制的,可以跨專業報考。
2.
教師資格證考試一年考兩次,上半年:1月報名、3月筆試;下半年:9月報名、11月筆試。
3.
考試內容:
幼兒園教師資格:《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
小學教師資格:《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中學教師資格:《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② 教師資格證申請需要畢業證書嗎

教師資格證申請需要畢業證書。

在校專科,本科能報考。成考,自考,網路教育學歷,需要畢業才能報考。社會考生提供畢業證書;還未拿到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找學校開在讀證明、學業成績單,學信網下載的學籍證明。

(2)河南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認定試點擴展閱讀

申報要求

凡報名當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教師資格條件並願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並依法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及以上標准。

2.不需要單獨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這兩門課程已經統一歸入統考的科目二,是幼兒的《保教知識與能力》、小學的《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中學的《教育知識與能力》,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

3.各級各類學校各專業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結束並成績合格後,可報名參加數月後的面試考試。同時筆試成績為兩年有效期,期間都可以進行面試報名。

註:考生參加面試的具體時間安排將在《面試准考證》中標明。(說課分為:面試、試講)。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5.報名需要學歷證、身份證、照片。

6.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是肯定無法取得正式編制的。

具體的報名時間和地點可以通過當地教育局、或者教師資格證報考點了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資格證

③ 「營改增」後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哪些新規定

一、試點實施前的銷售額超過標准也應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改增試點實施前(以下簡稱試點實施前)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的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應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手續。


試點納稅人試點實施前的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以下公式換算:


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行為營業額合計÷(1+3%)


舉例:某建築企業於2016年1月成立,至2016年4月30日,累計銷售建築服務營業額為500萬,根據公式,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行為營業額合計÷(1+3%)=500÷(1+3%)=485.44萬元,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暫不需要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手續。


二、應稅銷售額標准均按差額徵收前的金額計算


按照現行營業稅規定差額徵收營業稅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行為營業額按未扣除之前的營業額計算。試點實施後,按照營改增有關規定,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試點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因此,無論是試點實施前,還是實施後,差額徵收營業稅的營業額,與差額徵收增值稅的銷售額,均按照差額徵收前的金額確定一般納稅人認定標准。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偶然發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試點實施前,試點納稅人偶然發生的轉讓不動產的營業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試點實施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偶然發生的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四、試點實施前已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不需重新認定


試點實施前已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並兼有應稅行為的試點納稅人,不需要重新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手續,由主管國稅機關製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比如,營改增前某貿易公司為一般納稅人,營改增後取得的傭金收入,應按照一般納稅人6%稅率計征增值稅,即使其金額未達到銷售服務500萬元的年應稅銷售額標准。


五、未達到標准也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身份


試點實施前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比如,某建築企業,試點實施前銷售額未達到500萬元的標准,但接受服務方要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准確稅務資料,該建築企業也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六、一般納稅人銷售額標准分別項目計算


試點納稅人兼有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行為的,應稅貨物及勞務銷售額與應稅行為銷售額分別計算,分別適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標准。


舉例:某貿易公司,銷售貨物年應稅銷售額為40萬,提供代理服務收入為200萬,根據增值稅實施細則規定,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並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准為50萬元,其他納稅人標准為80萬元。該貿易公司雖然總銷售額超過了80萬元的標准,但其銷售貨物年銷售額未超過80萬元,應稅行為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標准,因此可暫不需要向稅務機關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

④ 已經有教師資格證的還需要進行教師資格認定嗎

不知你是哪省的,按以前規定是不要再認定的,但教育部對教師資格證有一個試點,包括幾個省,試點區域是要5年進行再認定。
被列為教育部改革和完善教師資格制度試點省區的廣西,明年開始將正式改革教師資格認定製度,嚴把教師「入口關」,打破教師資格「終身制」。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師范教育司司長管培俊今日透露,中國近期將啟動教師資格准入制度改革試點,實行教師資格考試,建立教師資格定期登記制度。

教育部今天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0年教師節有關活動安排及全國教書育人楷模等評選表彰和第13屆推普周有關情況。

管培俊在會上介紹,當前和今後三年,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總體思路是以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為重點,制度創新和項目驅動雙管齊下,有序有力有效地推進改革試點和發展試點,全面提升教師素質,為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提供保障。

管培俊表示,按照教育規劃綱要的要求,將完善教師資格制度,建立「國標省考縣聘」的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和管理機制,實行教師資格考試,建立教師資格定期登記制度,近期要啟動改革試點。

國家制定教師資格考試標准,省一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教師資格考試和教師資格認證,縣一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教師公開招聘。要逐步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編制標准,對於農村邊遠地區實行傾斜政策。建立統一的中小學職務序列,在中小學設立正高級教師職務。

同時,在縣域內同類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城鄉之間大體平衡,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率先實現均衡配置,同時逐步在更大范圍推進。加強教師管理,完善教師推出機制。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馬原

⑤ 教師資格證認定

教師資格證認定時核驗學歷的前提是你必須先進行注冊備案,取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輸入驗證碼或者掃描二維碼一般都是可以進行驗證的,如果出現不能驗證的情況就檢查一下那個注冊備案表是否在有效期內。

⑥ 國信安辦認定的14家計算機網路安全服務試點單位是哪些

基本上都是主流安全設備廠家

⑦ 談一談你對教師資格認證制度的看法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注冊試點,是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工作任務,也是2010年確定的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重點項目。目的在於嚴把教師入口關、暢通出口關,健全教師管理機制,提高教師隊伍質量。

我國於1993年頒布《教師法》,1995年頒布《教師資格條例》,2000年頒布《<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初步形成教師資格制度框架。截止2012年底,共有約2500萬人次取得教師資格。隨著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和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教師地位和供求關系都發生了較大變化,人民群眾對高質量教育的期望與日俱增,對教師資格條件和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現行教師資格制度存在教師資格學歷標准偏低、教師資格認定缺乏嚴格把關機制等不適應的方面,全面完善並嚴格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迫在眉睫。

201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完善並嚴格實施教師准入制度,嚴把教師入口關。國家制定教師資格標准,提高教師任職學歷標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師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制度。」 2012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嚴格教師資格和准入制度,全面實施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在教育部黨組的高度重視和精心部署安排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注冊試點於2011年在浙江、湖北兩省率先啟動,2012年擴大到河北、上海、海南、廣西等6省(區、市),到目前已如期完成試點任務,取得顯著成效。

改革試點的主要內容是:一是統一了教師資格考試標准和考試大綱;二是完善考試科目設置,突出對教育教學實踐能力的考查;三是將考試命題和考務組織交給專業化的教育考試機構承擔;四是師范畢業生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統一納入考試范圍;五是破除教師資格終身制,實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冊,加強對教師師德表現、培訓學時和工作業績的考核。

試點期間,共平穩組織4次全國性考試,6省參加考試人數28.08萬人,通過7.72萬人,通過率27.5%。各試點省考試秩序井然,安全平穩,社會反響良好。與此同時,6個試點省分別選取1-2個地級市開展了定期注冊試點。共有66個區縣4706所中小學的18.9萬教師申請首次注冊,通過率99.2%,不予注冊或暫緩注冊了一批不合格教師。參與改革的廣大教師反映,注冊程序方便簡單,不考試,不收費,注冊條件以師德表現、年度考核和培訓情況為主要依據,沒有額外增加教師負擔。

從各方面反映的情況看,大家比較一致地認為,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與定期注冊試點,是教師隊伍建設領域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改革,嚴格了教師職業准入,破除了教師資格終身制,對於加強教師培養培訓和教師管理產生了積極的政策聯動效應,擴大了優質教師資源的增量,盤活了現有教師資源的存量,有力地促進了教師隊伍質量和水平的提升。改革試點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1. 提高了教師職業准入門檻。由國家制訂教師資格考試國家標准和考試大綱,提高了教師職業准入的素質要求,改變了以往考試因標准不統一、成績不互認而造成證書含金量不高的情況。改革前,各試點省考試通過率普遍較高,一般在70%以上;試點後,教師資格考試對標準的把握更加嚴格,總體通過率降至27%左右,提升了教師資格考試的社會聲譽,提高了教師隊伍的來源質量。

2. 提升了教師資格考試的公正性、權威性和安全性。由專業化教育考試機構負責筆試和面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規范了考務管理,創新了考試形式,實行計算機化考試和紙筆考試相結合。按照高考的要求來組織教師資格考試的命題和考務工作,改變了以往考試中存在的考試和認定不分、組織不夠規范的現象,增強了教師資格考試的社會公信力。

3. 突出了對教育教學實踐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的考試僅考查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改革後增設了綜合素質、學科教學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知識性考題超過60%,改革後考查實踐能力的題目超過60%。大量一線優秀教師參加命題工作,廣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學活動設計等多種特色題型,重點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有利於擇優選拔樂教、適教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4. 激發了師范院校教師教育改革的動力。師范生進入教師資格考試范圍,對師范院校教育教學改革形成了倒逼機制。試點省師范院校已經開始著手整合教師教育資源,調整課程設置和教學計劃,推進教師培養模式改革,加強對師范生教育實踐能力培養,以考促改的局面初步形成。

5. 為教師全員培訓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保障。將教師完成5年一周期360培訓學時作為定期注冊的必備條件,推動了教師全員培訓的大規模開展,維護了教師接受繼續教育的權益。試點地區教師普遍由「要我學」變為「我要學」,主動學習和尋求專業發展的熱情明顯提高。

6. 加強了對在編在崗教師的定期考核和嚴格管理。定期注冊改革幫助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摸清了教師隊伍的底數,規范了教師資格證書管理,推進了持證上崗制度的落實。結合定期注冊工作,提出了師德考核的總要求,各地制定了針對當前突出問題的師德考核標准,並完善了教育教學業績的考核辦法。建立了覆蓋全國的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信息管理系統,為教師隊伍建設科學決策提供了可靠數據和信息。

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與定期注冊試點的順利推進,為下一步逐步推開此項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教師函〔2013〕2號),決定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新增山西、安徽、山東、貴州4個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省份達到10個。新增的4個省同時各選擇1個地級市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原有的試點省份繼續完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同時可適當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的區域,逐步在全省(區、市)全面實施。2014年,根據相關省份的改革意願,再擴大10個省(區、市)為試點省份。2015年,力爭全面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實現教育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的目標要求。

為確保擴大試點工作平穩順利推進,教育部於近期印發了《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作為擴大改革試點工作的政策指導文件。在兩個《暫行辦法》中,對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分別做出了全面的政策規定。

隨著擴大試點工作的不斷推進,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將逐步建立健全。這將為嚴格教師准入,加強教師考核管理,提高教師隊伍質量和水平,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提供堅強的制度保障。

⑧ 2016年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可持畢業證書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去哪裡直接認定

1、2015年之前畢業的全日制師范院校學生可以憑畢業證直接認定教師資格證。
2、具體可以向發證機構咨詢,一般是所在地區的教育局。

⑨ 杭州市教師資格證報名條件

一、浙江杭州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凡浙江杭州省內人員可在我省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2013年及以後入學的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杭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可按原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我省本,專科在校畢業班學生,可憑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報考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考試,非浙江杭州戶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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