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政策
① 執業醫師和助理醫師有什麼區別
執業助理抄醫師
執業助理醫師指具襲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助理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四類。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
執業醫師
執業醫師是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醫師。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② 目前國家對報考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報名要求是什麼
這里涉及到兩個問題:
1)取得醫師證書的時間是如何計算的?
2)工作的年限又是如何計算的?滿2年和滿5年怎麼算,截止日期是哪一天?
01
取醫師正式的時間怎麼算?
先帶大家解決第一個問題:醫師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如何判定。
從報考到領取《醫師資格證》的流程很長,大概需要半年的時間,那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時間應該是從什麼時間來算呢?
1. 從報考到領取證書需要哪些流程
從年初報名,到參加實踐技能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再到國家公布成績和分數線,再到下發成績單,填寫《授予醫師資格審核申請表》;
最後領取《醫師資格證書》,然後還要向所在醫院報備,申請處方權,確定初級職稱等等。
2. 取得資格時間,是按照流程中哪個時間算呢?
《執業醫師法》第八條第一款:國家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二條: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所以,按照《執業醫師法》規定,在國家醫考委公布成績和分數線時,如果考生成績合格,從那天起即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成績單和《醫師資格證書》是取得醫師資格的證明文件。雖然可能在考試後第二年才能領到《醫師資格證書》,但並不影響考生取得醫師資格的日期。
如果不清楚到底是什麼時間,可以看看《醫師資格證書》,上面的發證日期,就是考試當年公布成績和分數線的日期。
02
工作年限是如何計算的?
工作年限的判定就比較簡單,工作年限是從執業 / 助理醫師注冊之日開始算起。
專科學歷畢業的須於**年8月31日/12月31日前注冊;
中專學歷畢業的於**年8月31日/12月31日前注冊,方可報考2019年醫師資格考試。
特別注意:每個地區關於截止日期的說明不一致、目前山東是12月31日前注冊;上海、江蘇、福建是8月31日前;也有部分地區是8月24日(筆試考試)前;
其他地區沒有特殊的說明,具體以當地現場審核通知為主!不確定的最好還是和當地衛生局進行下確認。
03
滿2年和滿5年怎麼算,截止到哪天?
我們看一下2019年醫師現場審核的公告會發現各地區都不一樣。
比如這幾個特殊的省市,山東地區是截止到12月31日;上海、廣東、福建是截止到8月31日;也有的地區是截止到8月22日。
但大部分的考區是沒有明確說明截止時間,根據考生學員反饋,大多數省市考區默認截止到8月31日!
那麼對照這個截止日期,已經考取助理執業醫師的考生怎麼對照能不能考?
我們先拿以上的特殊地區來參照一下,你就會明白了。
③ 鄉村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哪些
專業、學歷及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④ 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幾年不注冊需要重新考試
兩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六條: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注銷注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⑤ 職業助理醫師考試總分是多少
職業助理醫師考試為總分300分。
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考試總題量為300題。考試兩張卷,每張試卷150題,滿分150分,兩張卷總計滿分300分。
執業助理醫師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助理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四類。
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5)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政策擴展閱讀:
執業助理醫師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准。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執業助理醫師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執業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中國邗江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助理醫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國家醫學考試考生服務系統-助理醫師考試
⑥ 鄉鎮執業助理醫師如何報名參加執業醫師考試
你得先考下全國的執業助理醫師才可以,根據政策描述:取得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的人員可以繼續參加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先考執業助理醫師,再考執業醫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⑦ 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後多少年可以不用考試而通過評審升級為執業醫師資格
都是需要考試,然後一級一級升上去的哦
⑧ 有醫師助理證有什麼用
醫師助理證全稱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更多的時候是扮演跳板的角色。針對學歷在大學本科以下的醫學考生考取執業醫師資格證的中間跳板。按照規定,本科以下醫學生畢業後,要先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獲得助理證書之後,在醫療、保健和預防機構。
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其執業類別執業。在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治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
按照規定,執業助理醫師同執業醫師的使用范圍都是一樣的,全國有效。但獨立行醫卻受限制,說白了就是只能在偏遠地區、鄉鎮村等醫療條件差的地區行醫。如果想在城市或較發達的鄉鎮地區行醫,也是不行的。
(8)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政策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⑨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的報名條件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滿五年的。
(9)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政策擴展閱讀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