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醫執業資格政策解析
A. 2016年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哪些人可以參加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B. 2016臨床執業醫師考試需要什麼證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內或士兵證,往來大陸容通行證和身份證(台、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試用機構是醫療機構的需提交試用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4、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
5、2009年以後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還需提交下列材料:《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2)2016西醫執業資格政策解析擴展閱讀
臨床、口腔、公衛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即網上報名階段和現場報名階段,網上報名階段時間一般每年2月中旬~3月中旬,現場報名階段時間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月中上旬。具體以考點通知為准。
C. 怎樣能同時拿到西醫和中西的執業資格證
現在已經不能了。
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D. 是拿到醫師資格證就可以合法行醫了嗎怎麼還有一個醫師執業證書
醫師資格證書:
醫師資格證(又稱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
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紅色封面的證書)。
醫師執業證書:
醫師執業證是本人進行執業信息注冊,由當地衛生局發的,表示允許在某個醫院行醫,並規定了行醫范圍,這是一個行政方面的認可。
如果在執業過程中犯了什麼問題,可以吊銷執業證。如果換了醫院行醫,必須重新換執業證(綠色封皮證書)。
醫生要行醫必須先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再攜帶醫師資格證到個人工作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兩個證都拿到,才有資格行醫。
E. 2016國家臨床醫學成人學歷政策
2016國家臨床醫學成人學歷政策如下:
報名條件返回頂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註: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請參閱《關於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據此規定「學歷審核」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葯學類、中葯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一)研究生學歷
1.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於在學期間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
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
2.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臨床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於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01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臨床醫學(護理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臨床醫學(護理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本科學歷
1.
五年及以上學制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僅限溫州醫科大學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3.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後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高職(專科)學歷
1.200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後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後,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四)中職(中專)學歷
1.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011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衛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5.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成人教育學歷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六)其他
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學位的中國大陸居民,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同時符合《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文件規定的,可以按照本規定報考。
特別說明:
1.臨床醫學專業能否報考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考試?
已獲得臨床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並獲得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認可,或者參加省級中醫葯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完成了規定課程學習,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者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滿3年並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相同級別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2.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1)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並於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2)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3)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3.關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效身份證件的詳細說明:
(1)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台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台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2)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F. 關於西醫臨床類執業醫師注冊的問題
你考取的應該是臨床類別的醫師資格證書,首次注冊時,你可以在臨床類別16個專業內任選其一。並不需要對應專業選執業范圍。當然,選你學的專業作為執業范圍最適合你。
G. 國務院2016年6月公布希么有關醫師執業管理政策
凡是注冊過的執業醫師證,都可以在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上查詢。具體流程如下:
一,打開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官網,不知道的,請自行網路。
二,往下拉一下,會看到右側數據查詢,找到執業醫師。
三,按要求輸入以下的信息,就可以查詢了。
以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你要首先要參與衛生部組織的醫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後經注冊才能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在滿五年後才能進行個體行醫,個體行醫還需要醫療機構構執業許可證。在經當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才能進行個體行醫。否則就是非法行醫,將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非法行醫罪。
第八條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的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
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條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
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
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
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
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
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
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
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
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
日起三十日內准予注冊,並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第十四條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
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
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九條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
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
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
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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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衛生局辦理執業許可。
再辦營業執照等。
具體流程:
一。准備股東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起好企業名稱
三。到工商局注冊局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四。名稱通過後,填寫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資料,包括
1.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委託書
3.公司章程
4.股東會決議
5.人事任職證明
6.公司住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
7.股東身份證復印件若干張
五。到會計師事務所驗資
六。到工商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
七。到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領取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八。到稅務局申請領取稅務登記證
開設個體診所,醫生個人必須具備執業醫師證,護士要有上崗證,並到相關衛生管理部門辦理個體行醫執照。同時,診所必須配備消毒室、處置室,葯品通過正規招標渠道采購,方能進行個體診所營業
H. 2016年度公衛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何時報名
公衛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什麼時候報名我不知道,不妨趁復習的空檔,去湖北新東方烹飪學校學學做菜或者學學西點蛋糕,正所謂技多不壓身嘛,還能緩解備考的壓力!
I. 2016年中西醫執業助理考試加分政策
2015年中西醫執業醫師考試合格分數線暫未公布,2015年中醫執業醫師成績查詢版成績查詢入口將於12月中旬開權通。
2014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5分;
2013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7分;
2012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7分;
2011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0分;
2010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86分;
2009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9分;
2008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2分;
2007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35分;
2006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78分;
2005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7分;
2004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81分;
2003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34分;
2002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58分;
2001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42分;
2000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04分;
1999年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0分。
J. 我有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證和西醫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證,請問在不同的醫療機構可以同時注冊嗎
可以同時有證,但注冊的時候必須人證合一,如果你在同一衛生局注冊,只能選擇注冊一個,否則肯定會被查,你可以分開不同的衛生局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