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資格證領取2016
⑴ 2016年初級葯士證書什麼時候領取呢
全國初級葯士/初級葯師/主管葯師考試合格證書領取時間在成績公布後3個月開始,資格證書採用現場發放方式,證書領取地點一般設在所在考區衛生局。由於各地的領取途徑可能不同,具體可關注網上相關消息,也可咨詢當地衛生局。
⑵ 2016年衛生資格考試成績單沒有列印怎麼辦
和你當地的衛生主管部門,也就是衛生局取得聯系下。
並不影響您年後領取資格證書,因為如果您通過了本次考試,您的名字已經進入發證名單中。
⑶ 2016年衛生資格考試通過後證書需要注冊嗎
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並加蓋公章的《回衛答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2.學歷(或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報考專業代碼在301—365之間的考生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現場確認時報考人員須持考試申報表、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⑷ 2016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需攜帶哪些資料
一、201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2份,並蓋工作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印章;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對原不承認中等衛生專業學歷的人員,除提供原畢業證外,還必須提供衛生廳核發的原不承認中等衛生專業學歷資格考試合格證);
四、在民(私)營醫、葯單位工作的考生,應提供檔案託管部門的證明和從業單位的證明;
五、報考中級資格者,應提供初級(師)資格證書或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凡報考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的人員,必須提供衛生類《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護士執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⑸ 2016護士資格證是在學校拿還是當地衛生局拿呢
合格證明是在學校拿
護士資格證是在你考試所在的衛生局拿
到時候會通知
⑹ 領取主治醫師資格證所材料
以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為例:
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版:
(1)遵守中華人權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12月份-次年初1月份。
(6)衛生資格證領取2016擴展閱讀:
如果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申請參加內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⑺ 2016年護士資格證怎麼領取
全國2016年護士資格證暫未開始發放,目前各地區已開始陸續發放護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安徽省將於2016年10月18日開始注冊,建議您咨詢當地衛生局了解詳情。
⑻ 2016考的江西贛州衛生資格考試初級葯師證在哪領取
江西贛州2015年衛生資格考試資格證書領取時間地點及合格人員名單:2015年江西贛州衛生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已開始發放,請合格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領取。詳細內容環球醫學網整理如下:
相關推薦:全國各地2015年衛生職稱考試證書領取時間地點匯總
請參加2015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合格人員,(環球醫學網提供江西贛州2015年衛生資格考試資格證書領取時間地點及合格人員名單等信息)於2016年4月22日之前到以下有關單位領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 2015年度衛生考試合格人員的證書發放統一由報考確認機構點代領代發,其中:在縣(市、區)報名考試的合格人員由縣(市、區)人社局或衛計委統一領取並代發;贛州衛校、吉安衛校贛州點和贛南醫學院護理學院的畢業生由學校統一領取並代發;市直單位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一領取並代發;散報和補報人員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備一張兩寸免冠彩照),於4月22日之前直接到我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領取。辦公地址:贛州市章貢區文明大道105號人事大廈八樓,
⑼ 2016年護士資格證書怎麼領取
博傲教育提醒:護士執業證是領取護士資格證之後,在報考所在地衛生局注冊完成內的,注容冊完成後在衛生局領取。
通過護士資格考試→列印護士成績單→在當地衛生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護士資格證(有些地方會直接發放到醫院,在學校報名的也有的會發放到學校)→找到工作醫院,准備材料(①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②申請人身份證明;③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④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⑤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
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⑥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把上述材料交到醫院由醫院統一去衛生局注冊或自己帶上述材料去衛生局注冊護士執業證→注冊成功後衛生局會發放護士執業證書(注冊所用時間各地不同,一般2個月-半年)。
⑽ 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了什麼時候可以拿到醫師資格證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二條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准予注冊,並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第十四條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注銷注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八條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消失的,申請重新執業,應當由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機構考核合格,並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注冊。
第十九條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准予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並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