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證網
Ⅰ 怎樣才能查詢醫師資格證書編號及執業醫師證書編號
1、醫師資格證書查詢地址: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點擊查詢。
(1)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證網擴展閱讀:
醫師資格證書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到目前為止,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24種類別。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准。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 A2、 A3、 A4、 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醫師資格證》與《醫師執業證書》的區別與聯系:《醫師資格證》(又稱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證書)
「醫師執業證書」,是由當地衛生局發的,表示允許你在某個醫院行醫,並規定了你的行醫范圍,這是一個行政方面的認可。如果你犯了什麼問題,可以吊銷你的執業證的。如果換了醫院行醫,還必須重新換執業證。(綠色封皮證書)
醫生要行醫必須先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再攜帶醫師資格證到自己工作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兩個證都拿到,才有資格行醫。
資料來源:網路-醫師資格證
Ⅱ 16年醫師資格證報名時間
臨床執業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時間一般在每年7月1--15號,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一般在9月第二個星期周六與周末。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實踐技能考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統一命題,省級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國家一級的具體考試業務工作。
(2)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證網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准。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 A2、 A3、 A4、 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Ⅲ 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中醫醫師資格考考試報考條件:
1.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4、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專科學歷,以及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畢業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申請參加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5、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6、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醫學、傣醫學、壯醫學、哈薩克醫學專業可以報考;不能報考中醫執業醫師的專業:
7、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葯學類、中葯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口腔醫師資格考考試報考條件:
全國各地區報名資格按國家衛計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執行。中專或大專醫學學歷畢業後試用期滿一年報考助理醫師。
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葯學類、中葯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鄉村醫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已在鄉鎮衛生院(含在編人員、臨聘人員)或村衛生室(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村衛生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工作滿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以下四類人不可以報考:
第一,有鄉村醫生資格證,但是護理專業畢業
第二,葯學專業不能報考鄉村全科
第三,2010年後的中專衛生保健專業
第四,只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沒有學歷的村醫
Ⅳ 國家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報名資格是什麼
有關規定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三)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註:1、報考中醫類醫師考生,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2、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請參閱《關於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3、為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從2018年起,在全國開展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報考。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可在網上報名系統中自願申請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
Ⅳ 怎樣才能查詢醫師資格證書編號及執業醫師證書編號
一、查詢醫師資格證書編號
1、首先使用網路搜索找到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官網並點擊進入。
Ⅵ 怎樣才能查詢醫師資格證書編號及執業醫師證書編號
1、醫師資格證書查詢地址: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點擊查詢。
(6)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證網擴展閱讀:
醫學成人學歷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除外。
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考生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用的,取消報名資格。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當年有效。再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需重新在試用機構試用並提供考核合格證明。
臨床類別醫師,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參加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考試。
Ⅶ 到那個網站查詢我的醫師資格證內容
1、醫師資格證書查詢地址: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點擊查詢。
(7)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證網擴展閱讀
醫師資格證書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到目前為止,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24種類別。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二條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准予注冊,並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第十四條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注銷注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八條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消失的,申請重新執業,應當由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機構考核合格,並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注冊。
第十九條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准予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並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Ⅷ 執業醫師資格證查詢認證以哪的網站為主
執業醫師資格證查詢認證可前往衛生部,各省市衛生監督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