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課件
1. 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證調轉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材料:
(一)持證人員在各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之間發生變化的,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應當持下列材料: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4.調入地的工作證明(因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其中跨省轉入本市的工作證明,應當載明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全稱、單位地址、單位電話、單位郵編、企業稅務登記證號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工作單位經濟類型及「該同志屬本單位員工,從事……工作。特此證明。」字句,加蓋單位公章)及工作單位企業稅務登記證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有效戶籍證明或居住地證明復印件(因戶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發生變化)
(二)持證人員在本市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管轄范圍之間發生變化的,申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應當持下列材料: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3.調入地工作證明(工作證明應當載明姓名、有效身份證件及號碼、工作單位全稱、單位地址、單位電話、單位郵編、企業稅務登記證號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工作單位經濟類型及「該同志屬本單位員工,從事……工作。特此證明。」字句,加蓋單位公章)及工作單位企業稅務登記證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因本市工作單位發生變化)。
4.本市有效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復印件(因本市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發生變化)
(三)申請人通過委託代理人辦理調轉的,還需持申請人的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上述材料復印件應統一使用A4紙張,要求申請人註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內容一致」並簽字確認或加蓋工作單位公章,並在辦理調轉時攜帶原件,以便核對。
辦事指南
辦理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
3.《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滬財會【2013】25號)
申請條件(一)持證人員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各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建設兵團財務局管轄范圍之間發生變化的。
(二)持證人員在本市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管轄范圍之間發生變化的。
辦理流程1.申請。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持申請材料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指定的受理場所辦理。
2.受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接受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對。
3.審核。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予以審查。
4.調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轉出或轉入會計人員。
辦理期限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辦理。
收費標准不收費
受理機構本市各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即上海市財政局、各區縣財政局。
2. 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需要什麼教材
我也准備考呢,看起來好像會計網的很實用,可以學習也可以練習。如果需要我們可以用一份課件。
那要看你有沒有時間做了,多做一些練習應該是對的。因為很多題目都是書上來的,你看了就會容易忘掉。多練習才能穩一點,我買了練習還買了套卷子呢。
3. 關於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領取
辦理領取事項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復印件,並攜帶原件,以便核對:
1.有效身份專證件;(原件復屬印件)
2.屬地證明(包括與工作單位存在任用(聘用)關系的,提供企業稅務登記證或行政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單位公章)。;與工作單位不存在任用(聘用)關系的,提供有效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
3. 最高學歷(學位)證書。
4. 上海會計證取消後要考什麼
目前會計從業資格證已經取消,可以直接報考初級會計職稱(j s z g 後面 z 9 8)有你需 要 的
5. 上海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需要哪些資料
參加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基礎和財經法規、初級會計電算化三門都通過的學員。
先要列印好基礎和法規的成績單,電算化則要取得合格證書。
去辦理換證手續時,需要攜帶以下資料:
現在在從事會計工作的學員,需要直接掛單位的話,要去你單位營業執照注冊地的財政部門辦理。
需要攜帶基礎和法規的合格成績單、電算化證書原件、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另備兩張一寸照片。證件類的還需要都復印一份。還要復印一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由單位出具一份工作證明,證明你在公司從事與財務有關的工作就行了,證明下面再打上公司名稱和稅務登記證號。落款處蓋上公章。
在上海財政網下載列印「上海市會計從業人員基礎信息登記表」,在網上辦事的下載中心裡,文件名是叫會計從業資格證申報表,下載下來就是這個表了。
列印下來後,自己填寫好相關內容,表上還要貼上身份證復印件和一張照片。相關資料填寫好後,上面再蓋上單位公章。陰影處由財政部門填寫。
如果現在沒有從事會計工作的,本地戶口可直接攜帶戶口簿前去辦理。
外地戶口則帶上居住證或是暫住證以及當地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現在財政局還要求,外地戶口的還要找暫住地的派出所開證明。
以上資料備齊,再去戶口所在地,或是暫住證所在地的區財政局辦理。
會計專業的學員,只需要提供財經法規的合格成績單和學歷證書,在畢業日起兩年內去辦好換證手續,其他資料都一樣。
(5)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課件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會計技能考試,指《初級會計電算化》,可隨時在各區財政局和會計進修學院報考,通過後取得合格證書。
第二類是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實行全市統一考試,通過後取得成績合格證明(2年有效)。
申請人符合報考基本條件且具備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但自2013年7月,實行了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取消了財會類專業畢業生自畢業後兩年內免試會計基礎和電算,需要三科同考。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6. 上海會計從業資格調轉表
上海會計證調轉調轉手續分兩步:
第一步,會計從業資格證調出原財政部門。
持證人員申請調轉時,應填寫調轉登記表,並向會計從業資格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調轉申請。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接受申請後,提供持證人員在本地管理系統中的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供其核對確認。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審核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身份證件、經簽字確認的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等材料後,在5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內將其電子信息上傳至財政部調轉平台,並將上傳結果及時告知持證人員。
第二步,到新的財政部門辦理調入手續。
持證人員應在電子信息上傳成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身份證件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或工作證明、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暫住地證明)向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手續
7.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如何從外地轉入上海
參考《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調轉辦事指南》:
用戶對象
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
3.《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滬財會【2013】25號)
申請條件
(一)持證人員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各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建設兵團財務局管轄范圍之間發生變化的。
(二)持證人員在本市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管轄范圍之間發生變化的。
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持申請材料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指定的受理場所辦理。
2.受理。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接受申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對。
3.審核。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予以審查。
4.調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轉出或轉入會計人員。
辦理期限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辦理。
收費依據
無
收費標准
不收費
受理機構
本市各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即上海市財政局、各區縣財政局。
受理地點
(一)與單位存在任用(聘用)關系的申請人,且工作單位稅務登記在市級稅務機關的,由上海市財政局指定的受理場所受理,具體為:
上海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局
(二)與單位存在任用(聘用)關系的申請人,且工作單位按人員經費財政撥付關系屬市級財政的行政事業單位的,由上海市財政局指定的受理場所受理,具體為:
上海市財會管理中心
(三)與單位存在任用(聘用)關系的申請人,且工作單位屬上海地區鐵路系統的,由上海市財政局指定的受理場所受理,具體為:
上海市財會管理中心
(四)與單位存在任用(聘用)關系的申請人,且工作單位按稅務登記關系在各區、縣稅務機關或人員經費財政撥付關系屬各區、縣級財政的,由各區縣財政局指定的受理場所受理,具體為:
浦東新區財政局:浦東新區便民服務中心長寧區財政局:長寧區會計管理服務中心
徐匯區財政局:徐匯區財政培訓中心 黃浦區財政局:黃浦區行政服務中心
靜安區財政局:靜安區行政服務中心 楊浦區財政局:楊浦區行政服務中心
虹口區財政局:虹口區會計管理中心 普陀區財政局:普陀區財政局
金山區財政局:金山區財政局 松江區財政局:松江區行政服務中心
青浦區財政局:青浦區財政局 閔行區財政局:閔行區證照辦理中心
嘉定區財政局:嘉定區財政局 寶山區財政局:寶山區財政局
崇明縣財政局:崇明縣財政局
(五)與單位存在任用(聘用)關系的申請人,且在本市其他組織工作的,由單位所在地的同級區縣財政局指定的受理場所受理。
(六)與單位不存在任用(聘用)關系的申請人,按戶口(居住)所在地由各區縣財政局指定的受理場所受理。
受理時間
工作日(具體時間由各受理地點定)
受理機構聯系方式
見受理地點
決定機構
本市各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即上海市財政局、各區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