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資格復查
㈠ 如何申請二建成績復查
沒什麼用,復查只是查驗分數有沒有加錯,沒人會給你重新判一回卷子。
㈡ 二級建造師實務成績差了幾分,申請復查成績有用
有用,可以復查。
二級建造師成績是可以復查,具體方式每個省份略有差異,請以當地為准,具體如下:
成績復查范圍:
成績復查僅限於《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客觀題科目除「0」分,違紀、缺考外其餘查分申請不予受理。
成績復查須知:
1、成績復查只限於主觀題考試成績的復查,客觀題成績不在復查受理范圍之內。
2、考生需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參照人社部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復查工作,由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負責,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復查試卷只復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准確,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
4、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成績復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於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因此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辦。
6、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評閱試卷的,一般在考試成績公布後兩個月內,將復查結果通知申請者。如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的失誤造成考試成績錯誤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糾正。
(2)二建資格復查擴展閱讀:
應考人員如果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以憑二級建造師成績核查申請表、准考證、身份證,向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申請復查成績。
復查試卷的內容包括:應考人員的相關信息是否准確;登分,核分是否正確;有無漏改、錯改;是否有違紀記錄或者其它異常情況等。對主觀題評卷的寬嚴幅度不在復查范圍之內,不作為變更成績的依據。
復查時間:應考人員對考試成績如有異議,可在成績公布後30天內(公務員考試應在3天內)向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申請復查試卷,對具體復查截止時間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將在本地人事考試網上或以其它形式在公布考試成績時予以公布。
對同一考試科目的成績復查,其復查工作原則上只受理一次。
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將嚴格按有關規定將復查信息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如實准確將復查結果反饋給考生。
㈢ 二建成績法規差一分可以復查嗎
成績差一分你可以申請復查,但不一定有效果,查了也不會給你加一分。
㈣ 對二級建造師成績不滿可申請復查嗎
幾乎不可能,除實務外,都是機器閱卷,兄弟,你想多了!
㈤ 關於重慶地區的二級建造師的資格復查。。
復查和注冊的時候首先會查你的畢業證和工作單位情況,並且還需要你提供相關的業績證明材料。兄弟,我提醒你一下你這樣做風險很大,一旦查出來上報虛假信息,後果可想而知,還會沒收你的執業資格證書的。
㈥ 二建資格審核需要多長時間
審核最終時限是一個月,一般5天左右就審核下來了。
現場審核需帶上齊全的證件,身內份證原復容印件、畢業證書原復印件、工作證明、報名表一般是報名之後就緊接著現場審核的,中間不會隔著多長時間的,看具體報考時間,到時也都會有信息的。
拓展資料:
二級建造師考試資格審核一般分三種情況:現場審核、網上審核、考後審核。
網路報名後,由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試中心審核報名資料,確定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根據各省具體安排,報考資格審核有三種情況:
(1)現場審核:
這是最常見的審核方式,網報成功後,報考者需將報名表、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帶到指定的審核地點,由人考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核,現場確定報考資格
(2)網上審核:
隨著網路信息檔案的建立,通過確定的身份證明就能在網上直接查到相關學歷、資格情況,所以有部分省份已經開始嘗試直接網上審核。只需在人考中心報名時填寫正確的信息,在數天之內再次登錄,即可確認自己是否通過審核
(3)考後審核:
個別地區採用報名後不審核,直接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再進行現場審核。所需提交的資料與考前審核相同,只是時間放在了考試之後。
㈦ 二建考過了了,怎麼復審
網路報名後,由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試中心審核報名資料,確定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根據各省具體安排:
(1)現場審核:
這是最常見的審核方式,網報成功後,報考者需將報名表、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帶到指定的審核地點,由人考中心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核,現場確定報考資格。
(2)網上審核:
隨著網路信息檔案的建立,通過確定的身份證明就能在網上直接查到相關學歷、資格情況,所以有部分省份已經開始嘗試直接網上審核。只需在人考中心報名時填寫正確的信息,在數天之內再次登錄,即可確認自己是否通過審核。
(3)考後審核:
個別地區採用報名後不審核,直接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後再進行現場審核。所需提交的資料與考前審核相同,只是時間放在了考試之後。
一級建造師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相關的原始證件和復印件各1份。
各市在報考條件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並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證書復印件各1份,並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後退回給報考人員。
㈧ 二級建造師復查有成功的嘛
有的,成績是可以復查的。
二級建造師成績是可以復查,具體方式每個省份略有差異,請以當地為准,具體如下:
成績復查范圍:
成績復查僅限於《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客觀題科目除「0」分,違紀、缺考外其餘查分申請不予受理。
成績復查須知:
1、成績復查只限於主觀題考試成績的復查,客觀題成績不在復查受理范圍之內。
2、考生需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3、參照人社部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復查工作,由人事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負責,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復查試卷只復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准確,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
4、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成績復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於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因此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辦。
6、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評閱試卷的,一般在考試成績公布後兩個月內,將復查結果通知申請者。如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的失誤造成考試成績錯誤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糾正。
(8)二建資格復查擴展閱讀:
二級建造師每年復查分數都有成功的,但很少。同一份試卷不同模塊閱卷都是2個老師進行,如2個閱卷老師給的分有差異,會有第三個老師進行閱卷,因此,一般不會有大的出入。
如果有考生對自己的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以在成績公布一個月內,在當地人事考試網下載並填寫復查申請表,並在成績查詢單中指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
核查范圍:
(1)主觀題試卷: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對主觀題評分標准掌握上的異議不屬於核查范圍;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無考試成績的;
(3)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復查須知:
1、成績復查只限於主觀題考試成績的復查,客觀題成績不在復查受理范圍之內。
2、考生需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㈨ 二建管理成績可以復查嗎
您好,成績復查范圍:
一般僅限於《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
成績復查須知:
1、成回績復查只限於主觀題答考試成績的復查,客觀題成績不在復查受理范圍之內。
2、考生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表。
3、考試成績復查,申請人不能參見試卷,復查試卷只復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准確,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
4、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成績復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5、由於考試成績屬考生個人隱私,因此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辦。
6、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評閱試卷的,一般在考試成績公布後兩個月內,將復查結果通知申請者。如確因評卷、登分過程中的失誤造成考試成績錯誤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糾正。
(注意:不同省份略有差異,請以當地官方通知為准。)
㈩ 二級建造師資格審核需要什麼材料
報名材料
申請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資格審核表(含相片)》、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學歷證書(以上均為原件)。
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並加蓋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5)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新考生);
(6)如實填塗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7)免試部分科目需提供相應專業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一、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復印件。
報名時間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試當年2月至3月進行,具體報名時間請查閱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的報考文件。
報名費用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報名費)各省略有不同,一般公共科目(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在50元-60元之間,專業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在80元-120元之間。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注冊建造師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注冊執業人士。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和住建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注冊登記後,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的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規定:「取消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准,由注冊建造師代替,並設立過渡期」。
資格
二級建造師是建造師資格制度的其中一個資格類別,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一級建造師具有較高的標准、較高的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利於開展國際互認。同時,考慮到我國建設工程項目量大面廣,工程項目的規模差異懸殊,各地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水平有較大差異,以及不同工程項目對管理人員的要求也不盡相同,設立了二級建造師,以適應施工管理的實際需求。
實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後,大中型項目的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須逐步由取得注冊建造師資格的人員擔任。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並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與能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兩部分。報考人員要符合有關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
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