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資格證發證機關
A. 會計證書由哪個機構頒發
會計證書是由財政局頒發。但是領取證書是在辦證大廳或者政務中心領,而不是去財政局。繼續教育是到教育局辦理。可以選擇領取聽課卡網上聽課,也可以親自到財政局聽課。
B. 會計從業資格證的頒發機構是哪裡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 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應該是財政部門頒發的。
C. 助理會計師發證機關是哪
助理會計師即初級會計職稱發證機關是財政局
D.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編號及發證機構是什麼啊
由人源事部統一印製頒發。
證書管理號是人事局職稱管理中心為便於管理使用的一個編號。
報考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就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4)會計資格證發證機關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可以撤銷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
(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給予持證人員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作出給予持證人員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三)對不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作出給予會計從業資格決定的。
持證人員以欺騙、賄賂、舞弊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E. 會計上崗證書發證機構是什麼單位
現在叫:會計從業資格證,是財政局經過考試合格後發放。各地財政局有一個專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繼續教育的部門。如想參加考試不妨到當地財政局咨詢一下就明白了。
F. 初級會計師證書是哪個機構頒發的
初級會計師證書是由財政部、人事部頒發的,會計資格等級考試由當地財政回部門、人事部門共答同負責。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十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負責。財政部負責擬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考試命題、編寫考試用書,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統一規劃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財政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准。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財政部門、人事部門共同負責。
(6)會計資格證發證機關擴展閱讀: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六條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G. 請問中級會計師證的發證機關是什麼非常感謝!
人事部與國家財政部共同頒發,鋼印是省財政廳的。
中級會計師證版書由國家權人事部與國家財政部共同頒發,但鋼印是省財政廳的章 ,會計專業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師就是中級級別。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一般為每年9、10月中下旬。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報考條件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應從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注冊之日起,至報名年度止,但全日制在校學習時間不能作為會計工作年限。考試科目《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3個科目。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H. 注冊會計師的發證機關是什麼
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協組織集中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專試委員會認定後發布。考生可於12月下旬登錄網報系統查詢成績並下載列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屬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電子證書由考生自行登錄網報系統下載列印。
(四)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全科合格證書由考生在成績發布之日起45個工作日後到綜合階段考試報考所在地方考辦申領。
I. 會計師職稱證的發證機關是什麼地方
1.會計師證是由中來國人力源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頒發的,具體頒發單位是各省的人事廳管職稱的部門,照片上加蓋省職稱改革辦公室的鋼印,簽發單位那兒加蓋省人事廳職稱資格證書專用章。
2.頒發程序:報名參加全國會計師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合格後,帶報名時的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會計從業證原件),報名時同底版的照片三張,資格考試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到省職改辦領取會計師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