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師資格證考試
❶ 鄉村醫師證書怎麼注冊
一、完成醫師電子化注冊
第一步:登錄醫師電子化注冊系統-點擊個人版入口
2018年醫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可使用醫學綜合筆試准考證號碼激活《醫師電子化注冊信息系統》個人賬戶。
二、在醫師個人端提交注冊申請
凡取得國內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執業醫師的執業地點為執業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的省級行政區劃,執業助理醫師的執業地點為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劃。執業醫師可以在不同省份同時注冊執業地點。一個執業地點下,有並且只有一個主要執業機構。
三、醫療機構確認
醫療機構通過《醫師電子化注冊系統》完成信息確認。
四、提交紙質材料到衛生局辦理
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4.擬執業機構勞動合同或聘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6.市、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❷ 報考鄉村醫師需要什麼條件
鄉村醫生執業資格證從2004後停止考試。2016年新增了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在浙江、福建、廣回西、重慶、答四川、貴州、雲南、甘肅、寧夏9個地區試點。
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❸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和鄉村醫生執業證有什麼區別
1、發放證書的單位不同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由國家衛生部發放,全國內通用。
鄉村醫生資格證書是通過所在省或市級單位考試後發放的,只能在當地使用,屬於地方性證書。『
2、有效時間不同
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申請再注冊。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參加一次考核。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需要兩年一審。
(3)鄉村醫師資格證考試擴展閱讀:
國家實行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制度,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工作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按照這一條例規定,在條例公布之日起凡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地區,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允許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其他人員申請執業注冊,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條例規定,未經注冊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以及葯品、醫療器械,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❹ 有鄉村醫生資格證可以考執業醫師嗎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版歷,在執業醫師指導權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❺ 有鄉村醫生資格證可以考執業醫師嗎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專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屬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❻ 鄉村醫生證件是怎麼考的有什麼要求嗎
鄉村醫師證從2004後就已經停止考試了。如果您想做鄉村醫生,建議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報考 《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基本標准(試行)》如下:
專業、學歷及工作經歷要求
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基本素質要求
⑴尊重生命,關愛患者,能將防治疾病、維護健康作為自己的職業責任。
⑵遵守職業道德,尊重個人信仰及人格,保護個人隱私。
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⑸具有終身學習、持續自我完善的意識。
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要求
⑴掌握醫學倫理的基本原則。
⑵掌握維護心理健康的基本方法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⑶掌握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基本知識。
⑷掌握公共衛生的基本知識,熟悉公共衛生的基本方法。
⑸掌握全科醫學的基本知識,熟悉全科醫學的基本方法。
⑹掌握正常人體的基本形態結構和主要功能。
⑺掌握農村常見急、危、重症患者的院前急救與轉診指征,了解臨終關懷的基本知識。
⑻掌握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主要發病原因、臨床表現、診斷要點、防治原則、基本處理措施與轉診指征。熟悉農村常見病、多發病康復的基本知識。
⑼掌握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管理及常見危險因素與預防控制的基本知識。
⑽掌握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識及常用方法,了解健康促進的基本知識。
⑾掌握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流程。掌握預防接種相關知識。熟悉常見傳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原則。
⑿掌握兒童、婦女、老年人、嚴重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重點衛生問題及基本衛生保健知識要點,了解計劃生育政策與技術指導原則。
⒀掌握國家基本葯物目錄中常用葯物的合理用葯原則,了解基本葯理知識。
⒁掌握中醫基本知識及常見病、多發病的辨證論治。
基本技能要求
⑴具有基本的醫學倫理的分析判斷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人際溝通與協作的能力。
⑶具有依法執業的能力。
⑷具有規范地採集病史、體格檢查和書寫常用醫學文書的能力。
⑸具有基本操作技能和常用輔助檢查結果的判讀分析能力。
⑹具有對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判斷、現場處置和轉診的能力。
⑺具有對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初步診斷、處置和轉診的能力。
⑻具有對兒童、婦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及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嚴重精神障礙(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基本管理能力。
⑼具有開展健康教育的能力。
⑽具有對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初步判斷、報告、信息收集和協助進行應急處理與管理的能力。具有實施預防接種相關工作的能力。
⑾具有收集、整理、報送和管理本轄區內居民的健康信息和相關疾病預防控制資料的能力。
⑿具有應用中醫葯適宜技術和方法防治常見病、多發病的能力。
⒀具有一定的自學和知識更新的能力。
❼ 鄉村醫師能考執業醫師嗎
可以考的,只要你拿到醫師的各項幾個證明證件之後就可以辦營業執照了,必須要拿到醫生的證明。要不是辦不了這個執業醫師證的
❽ 鄉村醫師資格證考試需要什麼條件
鄉村醫生資格證從2004後停止考試。
2016年新增了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在浙江、福建、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寧夏9個地區試點。
報考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考生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
2、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國衛醫發〔2014〕11號)中報考臨床類別或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要求。
考試合格的發放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取得資格後就可以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執業。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❾ 鄉村全科醫師報考條件有哪些
一、專業、學歷及工作經歷要求:
1、已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內;
2、符合《醫師資格容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中報考臨床類別和中醫類別醫師資格學歷要求的考生,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國家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經歷要求。
二、以下四類人不可以報考:
第一,有鄉村醫生資格證,但是護理專業畢業
第二,葯學專業不能報考鄉村全科
第三,2010年後的中專衛生保健專業
第四,只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沒有學歷的村醫
溫馨提示:選擇自己適合的,如果滿足了報考條件,就一定要爭取。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❿ 鄉村醫生考試需要哪些條件
鄉村醫生考試需要滿足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後,繼續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
1、已經取得中等以上醫學專業學歷的;
2、在村醫療衛生機構連續工作20年以上的;
3、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培訓規劃,接受培訓取得合格證書的。 鄉村醫生考執業醫師的要求:《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有效期為5年。
4、2010年8月31日前進入鄉鎮衛生院。
5、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
6、所在鄉鎮衛生院無執業(助理)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能滿足工作需要。
7、已與該鄉鎮衛生院簽訂合同,保證獲取資格後在該鄉鎮衛生院執業至少5年。
8、省級衛生、中醫葯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全國統一醫師資格考試。
(10)鄉村醫師資格證考試擴展閱讀
每2年培訓考核一次
鄉村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參加一次考核。
按照這一條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鄉村醫生培訓計劃,保證鄉村醫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訓。鄉村醫生的考核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每2年組織一次。考核合格的,可以繼續執業;考核不合格的,在6個月之內可以申請進行再次考核。
須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鄉村醫生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工作。按照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實填寫並上報有關衛生統計報表,妥善保管有關資料。
鄉村醫生在執業活動中,發現傳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規定報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責令暫停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鄉村醫生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