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證報考類別
Ⅰ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需要注意什麼
第一條
符合《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原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2號)有關規定。
第二條
試用機構是指符合《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第三條 試用期考核證明
(一)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並於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二)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第四條 報名有效身份證件
(一)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台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台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二)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第五條 報考類別
(一)執業助理醫師達到報考執業醫師規定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報考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
(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應當具備與其相一致的醫學學歷。
具有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公共衛生崗位試用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照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的醫師資格。
(三)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四)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Ⅱ 醫師資格考試要滿足哪些條件
您好,醫師資格考試的基本條件如下:
第一條
符合《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原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2號)有關規定。
第二條
試用機構是指符合《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第三條
(一)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並於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二)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第四條
(一)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台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台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二)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第五條
(一)執業助理醫師達到報考執業醫師規定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報考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
(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應當具備與其相一致的醫學學歷。
具有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公共衛生崗位試用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照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的醫師資格。
(三)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四)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祝您成功!
Ⅲ 請問如何修改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的報考類別謝謝。
這個是不能修改的,請問當地衛生局
Ⅳ 執業醫師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關於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的通知
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修訂通知
折疊特別說明
1.成教學歷是否可以報考臨床執業醫師?
醫學成人學歷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葯衛生類專科學校醫學類專業學生,畢業後取得的醫學學歷可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2.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考生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用的,取消報名資格。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當年有效。再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需重新在試用機構試用並提供考核合格證明。
3.臨床專業是否可以報考中西醫結合醫師?
臨床類別醫師,取得省級考試,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參加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考試。
4.口腔技術專業是否可以報考口腔醫師?
不可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規定,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折疊報名時間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即網上報名階段和現場報名階段,網上報名階段時間一般每年2月中旬~3月中旬,現場報名階段時間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月中上旬。具體以考點通知為准。
2012年執業醫師網上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2月27日9時-3月15日24時,現場報名時間:2012年3月16日-4月6日。具體事宜可咨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折疊考試時間
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時間一般在7月份1日-15日,醫師資格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一般在9-10月份。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2年9月8日、9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2年9月8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折疊報名條件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本人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台、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如果考生報名時存在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單位開具的由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報名手續,考生須憑此證明和其它規定證件方能入場考試。證明復印件由考點保存兩年。
(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生試用(或實習)機構出具的試用(或實習)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四)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工作單位是醫療機構的,考生需提交該機構的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五)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香港非大陸學歷考生現場審核地點為深圳;澳門非大陸學歷考生現場審核地點為珠海;台灣非大陸學歷考生可按照就近和自願的原則,在大陸任何一個考點進行現場審核。
考生在審核現場應仔細核對、確認報名信息,簽字確認後的報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報名信息與審核後的事實不符,一經核實,將按照《衛生部關於修訂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衛醫發〔2008〕32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Ⅳ 2016執業醫師考試報名表怎麼填寫/2016醫師資格報名表如何填寫
有效身份證明號碼:指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不足18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軍官證(含文職幹部證)號碼中的漢字總分由《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單位系統代碼」中相應的代碼替代,並與後面的阿拉伯數字連在一起,由左向右逐一填寫。
報考類別最高學歷:指與考生報考類別對應的專業最高學歷,不包括與報考類別無關的學歷。從2001年開始,持調整合並後高等醫學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的考生,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學校名稱和相應代碼填寫。
畢業證書編號:指考生畢業證書上的統一編號,不足17位的由左向右逐一填寫。報考類別與試用期崗位類別:考生應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1年修訂)》列出的24種試用期崗位類別中選擇與本人試用期崗位對應的類別及代碼填入試用期崗位類別,同時填寫報考類別名稱與代碼。
工作(試用)單位應填寫全稱,地市級以下(含地市級)單位可省略省、自治區、直轄市名稱。單位名稱中含有數字的,應填寫漢字數字。
公安邊防、消防系統所屬考生,一律在「單位所屬」欄填「其他」,代碼為「9」,「單位系統」欄填「公安」,代碼為「32」;軍隊醫療機構聘用人員和軍隊企業醫務人員在「單位所屬」欄填「其他」,代碼為「9」,「單位系統」欄填「其他」,代碼為「39」。
(5)醫師資格證報考類別擴展閱讀: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臨床執業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採用三站式考試的方式。考區、考點按照《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實施方案》的要求設立實踐技能考試基地,考生在實踐技能考試基地依次通過「三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內完成全部考站的測試。
Ⅵ 職業醫師資格的考試都考些什麼啊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原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註: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批准,自2010年開始,現役軍人(包括軍隊、武警現役人員及公安部所屬的邊防、消防和警衛現役人員,不包括軍事單位聘用的地方人員)報考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除參加所報考類別的正常考試內容外,醫學綜合筆試還須增考軍事醫學內容。軍事醫學考試內容單獨增設一個單元,臨床執業醫師增考題量為80道,總分為20分。考試大綱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組織制定並另行公布。復習指導用書由解放軍總後勤部衛生部指定。
就各科來說,不管是考試時間還是分值,都不是每年固定不變的。可是有的同學對未知的恐懼感很強烈。那麼了解一下大概的情況也好。再說一遍:每年都不固定,知道大概就好,在這個問題上,沒有確定無疑。執業滿分600,360分及格。助理滿分300,180分及格。這種及格分的演算法是2016年開始使用的。第一單元:病理(11)、傳染(5)、精神神經(9)、內分泌(8)、心血管(9)、葯理學(8)、生理(10)、生物化學(10)、(醫學法規17、醫學倫理學12、醫學微生物學9、醫學心理學14、預防醫學24 75題)、醫學免疫學(5)第二單元:傳染(8)、病理(10)、精神神經(11)、內分泌(10)、呼吸(38)、泌尿內科(4)、消化(28)、心血管(8)、血液(11)、其他(5)、生理(4)、生物化學(6)、運動系統(3)、醫學免疫學(4)第三單元:精神神經(18)、泌尿(29)、消化(38)、心血管(20)、血液(10)、症狀體征(10)、運動系統(9)、葯理學(6)、其他(10)第四單元:兒科學(53)、婦科(63)、運動系統(16)、心血管(4)、其他(13)生理12分、化學12分、病理21分、葯理15分、微生物7分、免疫4分、內科145分、傳染20分、精神13分、神經14分、外科、137分、婦產58分、兒科、58分、法規17分、預防18分、心理12分倫理13分
Ⅶ 報考中醫執業醫師的報考類別怎麼填
報考中醫執業醫師的報考類別填寫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醫師。
Ⅷ 執業助理醫師報考類別如何填寫
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專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屬公共衛生四類。
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維醫、傣醫、朝醫、壯醫。截至目前,我國醫師資格考試共有38種類別。
更多醫師資格考試類別參考:網頁鏈接
Ⅸ 執業醫師考試資格需要什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