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資格證能補辦嗎
Ⅰ 護士資格證丟失,如何補辦
一、考生資格證書丟失後,持以下材料到省人事中心綜合部申請補發證書: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2、准考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3、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復印件一份。
4、河南日報刊登「遺失聲明」,報紙原件一式兩份。
5、單位證明。省直單位的考生由考生本單位(指廳局級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省轄市考生由省轄市人事考試中心出具證明。
二、綜合部在收到考生所有材料後,進行整理,登記造冊,將整理後的所有材料報往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或專技司。
三、收到國家人事部同意補發並發回的新證書後,通知考生本人到我中心綜合部辦理相關領證手續。
(1)護士資格證能補辦嗎擴展閱讀: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丟失補辦辦法:
1、申請補辦合格證明前,申請人須在市、地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明確聲明原合格格證明(含姓名、年度、證書編號)已作廢失效。
2、申請補辦合格證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遺失補辦申請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2)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補辦合格證明當年度的准考證、成績單的復印件一份(如遺失,需由所在單位或學校提供相關證明);
(4)已刊登作廢聲明的報紙原件一份。
3、申請人向所在考點提出申請並提交上述有關資料,考點補步審核後,報考區審核。
4、考區匯總審核後,於每月20日前上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5、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收到考區上報材料後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集中補辦並下發至考區。
Ⅱ 護士資格證怎麼補辦需要多長時間
護士執業證書丟失補辦流程
一、所需材料:
1、由注冊單位出具的丟失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2、個人補辦申請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於一張A4紙的同一面上)(一份)
2)、正面免冠去飾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二)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當地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
2、審核通過後上報省衛生廳護士注冊辦公室審核確認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3、申請人自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我中心領取補辦證書。(代領需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
Ⅲ 護士資格證遺失補辦流程以及申請補辦表格
一.申請流程與所需資料:
1、申請補辦合格證明前,申請人須在市、地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明確聲明原合格格證明(含姓名、年度、證書編號)已作廢失效。
2、申請補辦合格證明需提交以下材料:(1)《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遺失補辦申請表》一式三份;(2)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3)補辦合格證明當年度的准考證、成績單的復印件一份(如遺失,需由所在單位或學校提供加蓋公章的相關證明);(4)已刊登作廢聲明的報紙原件一份。(5)正面免冠去飾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3、申請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當地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
4、審核通過後上報省衛生廳護士注冊辦公室審核確認。
5、申請人自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我中心領取補辦證書。注意:若是代領則需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
二.《護士執業證書》遺失補發申請表參考。
三.護士資格證定義:
護士資格就是通過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後拿到的證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
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制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准。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考試通過後相關部門會下發護士資格證書。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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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護士資格證可以補辦嗎
護士執業證書丟失補辦流程
1、申請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當地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
2、審核通過後上報省衛生廳護士注冊辦公室審核確認。
3、申請人自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後持本人身份證到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領取補辦證書。(代領需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
補辦所需材料
1、護士執業證書補辦申請表。遺失2005年前辦理的《護士執業證書》,還需提交《首次注冊申請表》
2、持證人近15日內在市級主要報刊上予以公告的報刊原件
3、原《護士執業證書》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
(1)原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護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2)國家承認的護理專業(含助產士專業)學歷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在省外或在注冊機關外(跨市)取得的護士資格證書,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A.考試所在考點出具的《取得護士資格未辦護士執業證書證明》
B.考試合格分數證明
C.取得護士資格公布文復印件(考點或考區加蓋驗證章)
4、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擬聘用在護士崗位(不含護士助理或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證明原件
5、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7、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Ⅳ 護士資格證證明可以補辦嗎如何補辦
是成績合格證明補辦嗎?
1.申請補辦合格證明前,申請人須在市、地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明確聲明原合格證明(含姓名、年度、證書編號)已作廢失效。
2.申請補辦合格證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遺失補辦申請表》一式兩份;
(2)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補辦合格證明當年度的准考證、成績單的復印件一份(如遺失,需由所在單位或學校提供相關證明);
(4)已刊登作廢聲明的報紙原件一份。
3.申請人向所在考點提出申請並提交上述有關資料,考點初步審核後,報考區審核。
4.考區匯總審核後,於每月20日前上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5.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收到考區上報材料後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集中補辦並下發至考區。
Ⅵ 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辦流程
一、步驟
申請人持以上材料在每年的5月中旬、10月中旬交市衛生人才中心進行審核。
材料經審核無誤後,我中心將以上材料交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辦理。
由市人事局考試中心通知申請人前去補辦資格證書
二、所需材料:刊登遺失聲明;出具工作單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原執業證書正本或副本的原件;護士首次注冊申請表;護士注冊健康查體表
Ⅶ 護士資格證怎麼補辦
護士執業證書丟失補辦流程
一、所需材料:
1、由注冊單位出具的丟失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內)
2、個人補辦申請容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於一張A4紙的同一面上)(一份)
(2)、正面免冠去飾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二、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當地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
2、審核通過後上報省衛生廳護士注冊辦公室審核確認。
3、申請人自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我中心領取補辦證書。(代領需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
Ⅷ 護士資格證書怎麼補辦
1、丟失資格證書登報聲明作廢材料一份;
2、提供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考試成績單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填寫補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登記表一式兩份。去當地的衛生主管部門還有人事局。
Ⅸ 護士資格證和執業證都丟了,怎麼補辦
如果你有成績證明個其他證明的你可以補辦,不然只能重考,(有什麼問題可以私信我)
護士執業資格證丟了怎麼辦?
《護士執業證書》遺失後申請補辦需知
一、 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證書補辦申請表。
遺失2005年前辦理的《護士執業證書》,還需提交《首次注冊申請表》;
2、持證人近15日內在市級主要報刊上予以公告的報刊原件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3、原《護士執業證書》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1)原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護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2)國家承認的護理專業(含助產士專業)學歷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3)在省外或在注冊機關外(跨市)取得的護士資格證書,還需提交以下材料:A、考試所在考點出具的《取得護士資格未辦護士執業證書證明》;B、考試合格分數證明;C、取得護士資格公布文復印件(考點或考區加蓋驗證章);
4、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擬聘用在護士崗位(不含護士助理或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證明原件;
5、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中止注冊兩年以上,或按照《辦法》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還應提交到擬聘用單位所在轄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接受3-6個月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須按上述編號順序裝訂成冊,並每人一個紙質檔案袋封裝,以方便集中審核及歸檔。
二、 補辦程序:
1、公告。
2、領表。
3、擬聘用單位進行初審。申請者按要求備齊注冊所需材料並按順序裝訂成冊,交給所在單位,由單位簽署意見及蓋章。
註:各種資料均應使用A4紙;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應包括身份證正反兩面;申請表上各項內容應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4、錄入信息。遺失2005年前辦理的護士執業證者,單位需進行信息錄入。
5、由擬聘用單位報轄區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6、由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審核辦理新證。
7、申請人領取新證。
三、受理部門:護士執業的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所在地的轄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四、收費: 8元/證
五、審批時限:收到申請後20個工作日審核辦結。
Ⅹ 護師資格證丟失怎麼補辦
護士執業證書丟失補辦流程:
1、申請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當地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
2、審核通過後上報省衛生廳護士注冊辦公室審核確認。
3、申請人自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我中心領取補辦證書。(代領需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
(10)護士資格證能補辦嗎擴展閱讀:
護士資格證有關說明: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或符合條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3年在校畢業生)。
2、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4、《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部分專業系主亞專業,主亞專業在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等科目考試中使用共用試卷;具體可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情況的說明」中的附件。
5、《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