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資格證注冊需要什麼材料
① 護士首次注冊護士執業證書需要帶什麼材料
一、申來請護士執業注自冊需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衛計委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符合《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准。
二、首次執業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有效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6.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7.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註: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參加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業務技術考核合格的證明。2.
醫療衛生機構可為本機構擬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② 注冊護士職業資格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申請護士執業注冊需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版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權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衛計委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符合《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准。
二、首次執業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有效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6.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7.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註: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參加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業務技術考核合格的證明。2.
醫療衛生機構可為本機構擬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③ 首次注冊護士證所需要的資料
首次執業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專表》原件;
2.申請人身份屬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有效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6.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7.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註: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參加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業務技術考核合格的證明。
2. 醫療衛生機構可為本機構擬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④ 護士資格證注冊都需要啥東西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5、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護士資格就是通過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後拿到的證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
(4)護士資格證注冊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一、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准。
二、申請護士執業健康標准
1、無精神病史。
2、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3、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三、申請延續注冊的材料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⑤ 首次注冊護士資格證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可以注冊,但是需要經過培訓並且考核合格。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5)護士資格證注冊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一、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注冊部門自受理延續注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注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注冊:
1、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
2、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
⑥ 護士資格證注冊需要什麼資料和條件
首次注冊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
2、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畢業證(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4、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反正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
5、醫療機構擬聘用證明(簽約合同,需註明合同起止時限,合同期內的注冊護士不予進行出省變更)
6、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擬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婦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同一底版,其中申請表、體檢表各1張,另交2張)
把上述材料交到醫院(人事科),由醫院統一提交到當地衛生局注冊,或自己帶上述材料去衛生局注冊護士執業證。
護士執業證書領取時間一般是次年2-5月,具體時間需等待當地衛生局通知。
1-6項由申請人向所在醫療機構提交,7、8兩項可由醫療機構統一出具1份。
⑦ 護士執業首次注冊需要什麼材料
首次執業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有效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6.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7.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註: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參加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業務技術考核合格的證明。
2. 醫療衛生機構可為本機構擬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⑧ 首次注冊護士資格證需要哪些材料
首次執業注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有效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6.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7.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註: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參加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業務技術考核合格的證明。
2. 醫療衛生機構可為本機構擬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
⑨ 護士資格證變更都需要什麼資料
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
(9)護士資格證注冊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注冊部門自受理延續注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注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續注冊:
(一)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
(二)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
⑩ 護士延續注冊需要什麼材料
護士資格就是通過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後拿到的證件。考試通過後相關部門會下發護士資格證書。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原注冊部門申請延續注冊。
1、護士申請延續注冊應提交以下資料: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2、護士申請延續注冊受理時限:
注冊部門自受理延續注冊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延續注冊。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規定:
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和延續注冊。
(10)護士資格證注冊需要什麼材料擴展閱讀
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延續注冊:
(1)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健康標準的;
(2)被處暫停執業活動處罰期限未滿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注冊:
(1)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的;
(2)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
註:重新申請注冊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3、護士在其執業注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的,應當向擬執業地注冊主管部門報告,並提交下列材料:
(1)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3)受理時限:注冊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為其辦理變更手續。
(4)護士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地點的,收到報告的注冊部門還應當向其原執業地注冊部門通報。
(5)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通過護士執業注冊信息系統,為護士變更注冊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