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教師資格准入制度
1、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及以上標准;
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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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層級相關學歷條件: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五)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教師資格證
B. 如何嚴格實施教師資格和准入制度
嚴格實施教師資格和准入制度,應該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一是要加強思想教育,普及相關法律知識,讓大家明白教師資格和准入法規、制度不能觸碰,自覺按法規和制度辦事。
二是要嚴格落實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發布的《教師資格條例》,對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人撤銷教師資格。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對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C. 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具體是怎麼回事
根據國務院《教師資格條例》第四條規定,教師資格分為七類: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的申請認定工作,申請人一次只能申請一種資格。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具備《教師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相應學歷。如取得高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D. 教師資格准入制度的目的是什麼
對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