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執業資格地點
㈠ 執業醫師考試我在網報的時候填的工作單位和考點不在一個城市,現場審核的時候應該去哪個地方的衛生局
為工抄作單位的縣級以襲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三條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准予注冊,並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
(1)衛生執業資格地點擴展閱讀:
執業醫師的相關要求規定:
1、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2、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
㈡ 執業醫師第二執業地點備案的規定有哪些
第二章 考試和注冊
第八條 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的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專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 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 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 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二條 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 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准予注冊,並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第十四條 醫師經注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
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注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銷注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注銷注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八條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消失的,申請重新執業,應當由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機構考核合格,並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注冊。
第十九條 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注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注銷注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准予注冊和注銷注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並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㈢ 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是在哪個地方發放的
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一般是由學校或單位統一報考領取,如果是個人,到當地的衛生局。領取時間一般為12月份,部分地區可能到明年1-2月份才能領,具體以當地衛生局網站上公布的為准。
這個證是由人社部製作的,由人社部和衛生部共同蓋章再發下來的,由考試當地的人事部門或衛生部門發放。
另外考試合格後需要領取或列印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用於護士注冊,這個合格證明是由中國衛生人才交流中心製作的,由當地衛生部門發放。
拓展資料:
1、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四)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六)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2、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准予注冊,發給《護士執業證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注冊,並書面說明理由。
《護士執業證書》上應當註明護士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個人信息及證書編號、注冊日期和執業地點。
《護士執業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
㈣ 護士資格證審核的地點都在哪裡
1、咨詢下當地人社廳
2、咨詢下當地的三甲醫院里的護士及工作人員
3、咨詢下相關的培訓機構
4、咨詢下相關的持證人士
㈤ 護士資格證在哪裡注冊呢
您好,護士資格證不需要注冊,需要注冊的是護士執業證。
護士資格證:
一般先由學校發資格證,發證時間一般為第二年5月到7月。
護士執業證:
護士執業證則是當通過護士執業考試,拿到成績合格後,帶著相關資料到工作所在醫院統一上報到市衛生局,再到省衛生廳注冊後,返發給各位護士。
護士執業證注冊時間一般是9、10月份到第二年的2月份,也就是說護士執業證下來時間比資格證晚幾個月甚至是半年。
申請注冊護士執業證,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5.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
注冊流程:
㈥ 擬執業機構所在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是哪個部門
醫師資格證與執業醫師資格證的區別:醫師資格證書:通過考試並向衛生行政部門領取,獲得醫師(包括助理醫師)資格。醫師執業證書:持醫師資格證書向擬注冊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獲得,是執業的必要條件。醫師資格證書終身有效,是獲得執業證書的先決條件;醫師執業證書,按執業地點、執業類別的內容的不同而隨時變更,是從事醫師執業活動的必要條件。醫師資格證是行業准入考試合格獲得的證書,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二)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展開醫師資格證與執業醫師資格證的區別:醫師資格證書:通過考試並向衛生行政部門領取,獲得醫師(包括助理醫師)資格。醫師執業證書:持醫師資格證書向擬注冊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獲得,是執業的必要條件。醫師資格證書終身有效,是獲得執業證書的先決條件;醫師執業證書,按執業地點、執業類別的內容的不同而隨時變更,是從事醫師執業活動的必要條件。醫師資格證是行業准入考試合格獲得的證書,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二)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統一發放的,是我國從業醫師必須擁有的證書,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證書)。具備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的人員,通過每年一次定期舉行的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獲取。該證書也是判定醫師是否具有從醫資質的最重要標准,沒有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所謂「醫師」屬於「非法行醫」行為。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收起
㈦ 2017衛生資格考試需要在執業醫師證注冊的地方報名嗎還是可以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啊
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㈧ 衛生保健專業取得臨床執業醫師證書後會限定執業地點嗎
按照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規定:成教學歷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那這個成教學歷就可以用來報考執業醫師考試的,按照您的描述,應該是符合這個情況的。
如果您參加的是全國統一的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不會限定具體的執業地點的。
㈨ 怎樣查護士執業資格證注冊到哪裡
1、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查詢。網路搜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9)衛生執業資格地點擴展閱讀
第一條為了規范護士執業注冊管理,根據《護士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護士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
未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
第三條衛生部負責全國護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是護士執業注冊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護士執業注冊管理工作。
第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具體辦法,並報衛生部備案。
㈩ 護士職業資格證書去哪裡領
護士職業資格證應該去嗯考護士證那裡拿,因為是護士醫院吧,這里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