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與職稱統一
『壹』 關於職業資格和職稱的區別
職業資格只是從事該職業的敲門磚,必須有相應的資格才能上崗,例如,會計證而職稱則是反映一個人的從事該職業的熟練程度和專業程度,例如,初級會計師、高級會計師等等
『貳』 職業資格和職稱的區別有哪些
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區別 :
①、發證機構不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是由國家勞動部頒版發,技術職稱是由國家人權事部頒發。
②、兩者的區別在於一個是從業資格,另一個是執業資格。
職業資格是表明從事某一職業的前置條件。例如要從事汽車維修職業,必須先取得中級、高級或技師資格;要從事教學工作,必須先取得教師的職業資格。
而職稱的意思,從字面上講,僅是職務的名稱。我國的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是按照人事管理模式而建立的一種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在職稱改革前,職稱這個詞涵蓋了專業技術資格與專業技術職務雙重含義。
『叄』 職業資格和職稱是一樣的嗎
【導讀】我們知道,職業資格有職業資格目錄,職稱也有自己的不同等級,雖然近期國家也出台了相關的政策,將職業資格和職稱進行對應,不需要大家再進行同等級職稱的評選了,但是這兩者還是有著本質的區別,是不一樣的,那麼職稱和職業資格的區別有哪些?接下來就給大家進行一下具體的介紹。
1、定義不同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職稱是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
2、獲取方式不同
職業資格需要參加全國統一考試,並注冊(資格證書與注冊證書是分開的,考試通過後獲得資格證書,注冊後獲得注冊證書)後執業;職稱需要參加認定、或評審、或統考等。
3、級別劃分不同
職業資格分為五個級,一級和二級對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三級、四級和五級對應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職稱分為四個級別: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
以上就是職稱和職業資格的區別,不知道大家了解了嗎?如果大家對於職業資格還是沒有確定的界限,可以參考一下職業資格目錄,進行查看,2020年國家發布了六項支持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舉措,給報考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帶來了更好的機會,想要報考的就抓緊時間吧。
『肆』 職稱與職業資格的區別
職稱、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的區別是: 1、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與學歷文憑不同的是,職業資格與職業活動密切相聯,更准確、更加直接地反映特定職業的實際操作規范和工作標准,以及勞動者從事該職業所達到的實際能力。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是目前在國際上比較通行的一種對專業技術技能人士的資格認證制度。 2、專業技術資格又稱為「職稱」,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職稱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5個級別。其中衛生技術、農業技術、檔案、文物博物等系列(專業)設5個級別;高校教師、新聞、科學研究、出版等系列(專業)設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4個級別;中小學教師設副高級、中級、助理級、高級4個級別。
『伍』 關於職業資格和職稱的區別
區別:
1、兩者定義不同。
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從業資格是指從事某一專業(工種)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准。職稱是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是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標志。
2、級別分級不同。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共計59項,其中准入類36項,水平評價類23項。
職稱:
高校教師、新聞、科學研究、出版、教練員、翻譯、藝術系列、律師、公證系列(專業)設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4個級別。
中小學教師設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助理級、員級5個級別。
中級職稱有評審與考試兩種形式:
1、評審:評審工作一般每年八月份開始全市各級別開展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由當地人事部門負責,事業單位報送各區縣人社局,企業單位由其存檔的人才中心勞動服務中心向區人社局進行申報.一般而言,工程系列走評審的多,其它還有檔案、文博、記者、翻譯等。
2、考試:經濟系列、統計、會計、衛生、工程中的部分專業等是需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人事考試信息網上會有關於考試的通知。
3、中級審定:如果你是碩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三年工作經驗就可以直接向檔案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申請中級職稱,由人才中心向人事部門遞交申報。
中級職稱申報條件
1、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合格,可評為中級職稱。
2、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具體時間以地方所在地人事局網站信息為准,如北京地區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即可。)
申報中級破格條件: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幹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優秀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5)職業資格與職稱統一擴展閱讀:
職稱最初源於職務名稱,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
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徵著一定的身份。在中國的現狀下,職稱主要代表社會地位,有高職稱的人享有較高的社會經濟和福利待遇,與實際技能未必有直接關聯。職稱通過申報、評審,由主管部門授予,一般認為決定是否授予職稱是由主管部門領導決定,評審主要是形式。
參考資料:網路-中級職稱
『陸』 "職稱"與"職業資格"有什麼關系
職業資格與職稱可比照認定。
江蘇等部分省市在全國率先出台兩批《國家職業資格可比照認定為相應職稱資格的目錄》貫通了職業資格和職稱資格,引入「可比照認定」這一新的評價方式,即已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均視同意獲得相對應的職稱資格。
職稱概述
如企業法律顧問、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估價師可比照經濟師職稱,執業葯師可比照主管葯師職稱,注冊城市規劃師可比照工程師或經濟師職稱,出版專業職業資格可比照編輯職稱。
職業區別
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從業資格是政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性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准,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供用人單位參考;執業資格是被承認具有對某些文件簽字的權力,且要負法律責任。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專業技術工作實行的准入控制,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准,必須通過考試方法取得,考試由國家定期舉行。
絕大部分的職業資格證書證明的是從業資格,並不作準入控制;在特定的領域、在一定范圍內實行強制性就業准入控制的,是執業資格,國際通行的是注冊會計師、執業醫師、律師等有限的幾個行業。而職稱的意思,從字面上講,僅是職務的名稱。在職稱改革前,職稱這個詞涵蓋了專業技術資格與專業技術職務雙重含義。由於世界上許多國家沒有職稱,因此入世後,我國在深化職稱改革時,將進一步淡化職稱概念,擴大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范圍。
職業資格鑒定考試內容為職業道德、理論鑒定、實操鑒定。職稱考試內容一般為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以上還要考計算機應用水平、外語,有論文要求;職業技能鑒定一般為1-4級(1級最高),職稱考試分為高、中、初級。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規定:勞動部門負責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鑒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人事部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評價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人事部合並後,統一歸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對應關系
國家職業資格分為五級:一級(高級技師)、二級(技師)、三級(高級)、四級(中級)、五級(初級),其應該享受的政治、經濟待遇國家也有規定。根據國家、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等精神,國家職業資格和職稱的對應關系為:
一級(高級技師)相當於高級經濟師、高級工程師、副教授;
二級(技師)相當於經濟師、工程師、講師;
三級(高級)相當於助理工程師、助教;
四級(中級)相當於技術員;
五級(初級)相當於助理技術員。
人事部《關於印發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5]6號)
《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 實行執業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再組織該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或考試,並把取得執業資格作為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必備條件。
『柒』 職業資格證書和職稱有什麼區別兩個可以同時獲取么
兩者之間沒有區別。
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即是獲得相應等級的職稱。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可以向單位申請獲取職業資格證書。具體的申報條件如下:
參加不同級別鑒定的人員,其申報條件不盡相同,考生要根據鑒定公告的要求,確定申報的級別。一般來講,不同等級的申報條件為:參加初級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學徒期滿的在職職工或職業學校的畢業生;
參加中級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取得初級技能證書並連續工作5年以上、或是經勞動行政部門審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以及其他學校畢業生;參加高級鑒定人員必須是取得中級技能證書5年以上、連續從事本職業生產作業可少於10年、或是經過正規的高級技工培訓並取得了結業證書的人員;
參加技師鑒定的人員必須是取得高級技能證書,具有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和操作技能特長、能解決本工種關鍵操作技術和生產工藝難題,具有傳授技藝能力和培養中級技能人員能力的人員;
參加高級技師鑒定的人員必須是任技師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藝和綜合操作技能,能解決本工種專業高難度生產工藝問題,在技術改造、技術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隱患等方面有顯著成績,而且具有培養高級工和組織帶領技師進行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能力的人員。
(7)職業資格與職稱統一擴展閱讀:
職業資格證書的相關注意事項:
1、各地區、各部門在開展培訓、考核時,要嚴格按規定頒發證書。對參加各類專業培訓的,培訓合格後,應由培訓機構頒發相應專業培訓合格證書。
對參加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合格的,由各地免費頒發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職業資格證書代替專業培訓合格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
2、各地區、各部門在實施職業技能鑒定時,要嚴格審查考生資格條件,認真執行國家職業標准,加強考務管理,確保鑒定質量。對符合要求並經鑒定合格者,方可發放相應技能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降低標准要求,隨意發放職業資格證書。
3、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證書核發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證書管理工作規范有序。我部將適時對各地區、各部門職業資格證書核發、使用和管理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違反有關證書管理規定的,將嚴肅查處並予以通報。
『捌』 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的對應關系是什麼
江蘇等部分省市在全國率先出台兩批《國家職業資格可比照認定為相應職稱資格的目錄》貫通了職業資格和職稱資格,引入"可比照認定"這一新的評價方式,即已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均視同意獲得相對應的職稱資格。
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從業資格是政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某種專業技術性工作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准,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供用人單位參考;執業資格是被承認具有對某些文件簽字的權力,且要負法律責任。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專業技術工作實行的准入控制,是專業技術人員依法獨立開業或從事某種專業技術工作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必備標准,必須通過考試方法取得,考試由國家定期舉行。
絕大部分的職業資格證書證明的是從業資格,並不作準入控制;在特定的領域、在一定范圍內實行強制性就業准入控制的,是執業資格,國際通行的是注冊會計師、執業醫師、律師等有限的幾個行業。而職稱的意思,從字面上講,僅是職務的名稱。在職稱改革前,職稱這個詞涵蓋了專業技術資格與專業技術職務雙重含義。由於世界上許多國家沒有職稱,因此入世後,我國在深化職稱改革時,將進一步淡化職稱概念,擴大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范圍。
職業資格鑒定考試內容為職業道德、理論鑒定、實操鑒定。職稱考試內容一般為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以上還要考計算機應用水平、外語,有論文要求;職業技能鑒定一般為1-4級(1級最高),職稱考試分為高、中、初級。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規定:勞動部門負責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鑒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人事部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評價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與人事部合並後,統一歸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
『玖』 職稱,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有什麼區別
一,性質不同:專業技術資格又稱為職稱,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
而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二,種類和級別不同: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級別一般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四個級別。根據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名稱,比如高等學校教師,又分為正高級教授,副高級副教授,中級講師,初級助理講師等。
職業資格包括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一般無具體等級之分,指的是從事某一行業所需要的必備的從業資格證或者職業資格。比如教育部認證的教師資格;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認定的注冊消防工程師;財政部認證的注冊會計師等。
三,認證機構不同:專業技術資格一般是行業內的等級考試,為該行業的上級領導機構所認證。
而職業資格分別由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通過學歷認定、資格考試、專家評定、職業技能鑒定等方式進行評價,對合格者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執業資格通過考試方法取得。
(9)職業資格與職稱統一擴展閱讀
職業資格分別由國務院勞動、人事行政部門通過學歷認定、資格考試、專家評定、職業技能鑒定等方式進行評價,對合格者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從業資格通過學歷認定或考試取得。執業資格通過考試方法取得。
職稱最初源於職務名稱,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
專業技術人員擁有何種專業技術職稱,表明他具有何種學術水平 或從事何種工作崗位,象徵著一定的身份。在中國的現狀下,職稱主要代表社會地位,有高職稱的人享有較高的社會經濟和福利待遇,與實際技能未必有直接關聯。職稱通過申報、評審,由主管部門授予,一般認為決定是否授予職稱是由主管部門領導決定,評審主要是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