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資格證領取
⑴ 司法考試通過後需要去領取什麼證書嗎
通過司法考試後,耐心等待司法局的通知,通知會寄到考生報名時填寫的地址。大概在一月份收到通知,考生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地點(一般是要求30日內到當地司法局),去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長期有效。
申領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人本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3、公安機關出具的無刑事犯罪書面證明材料。
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時間安排基本如下:
4月中下旬發布司法考試大綱;6月初發布報名信息;6月中旬開始進行網上預報名;9月的第三個周末進行客觀題考試;通過後10月的第三個周末進行主觀題考試。
11月中下旬開始查詢成績;12月初開始通過的考生可以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次年3月—4月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次年7月通過上一年度司法考試的應屆畢業生申領法律職業資格。
(1)2017年司法資格證領取擴展閱讀:
申領程序
1、符合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在司法部官網提交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2、符合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人員應在各司法廳規定的時限內向申領地設區市的司法局提交如下材料: 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原件需要現場查驗,查驗完畢後當場退還,填寫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 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和學歷復印件。
3、設區市的司法局逐級上報申請資格人員材料;
4、按省司法廳通知時限,設區市的司法局停止接受授予資格申請;特殊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申請材料 的,應向設區市的司法局說明原因,由其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5、按《行政許可法》規定和司法部書面通知要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免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免收工本費);
6、發放司法部核准頒發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正副本。(需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領取,不得代領)
⑵ 通過司法考試後怎麼領取資格證
1、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具體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3、可以參考下2017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⑶ 怎麼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
這是2012申請的資料:
申請人應於7月21日至27日,前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領地市司法行政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
(二)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三)身份證及復印件;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六)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審驗後退回。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⑷ 2017年異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
①第四條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由司法部統一製作、頒發。
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負責本省(區、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材料的復審、報批和證書的發放。
地(市)司法局負責本地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材料的受理、初審、報送及證書的發放。
②不可異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
⑸ 司法考試證書什麼時候領
司法考試證書各地的證書領取時間不同,通常來說,司法考試成績會在當年的11月中旬公布,第二年三月份起,各地就開始進行司法考試證書的領取工作。具體領取時間請於第二年2、3月份看所在地司法局網站公告。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台灣地區居民在內地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應試人員在香港、澳門考區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向司法部委託的內地駐港、澳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居住在台灣地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在接到《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及辦理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書》後,可在台北市辦理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材料轉遞事宜。
(5)2017年司法資格證領取擴展閱讀: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法律類職業證書考試。
擔任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的工作。
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應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命題。國家司法考試的命題范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准。國家司法考試採用閉卷的方式。在民族自治地方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可以使用民族語言文字試卷進行考試 。
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張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試題。各卷科目為 :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製度);
試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書、論述。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報考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⑹ 怎麼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啊
這是2012申請的資料:
申請人應於7月21日至27日,前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領地市司法行政版機關,提交下列材權料:
(一)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
(二)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三)身份證及復印件;申請人要求享受放寬合格分數線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四)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六)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審驗後退回。
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⑺ 通過司法考試之後申請法律資格證書,大概什麼時候可以領取,要等很久嗎那工作需要證書怎麼辦
一般是等三到四個月。司法考試每年九月考試,十一月底出成績後申請法律資格證,一般在第二年的三月到四月間可以領取。
如果工作需要可以給他看司法考試的成績單,超過360分都能認可的。
(7)2017年司法資格證領取擴展閱讀: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法律類職業證書考試。擔任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以及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的工作。
從2018年開始,國家司法考試將改為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只是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需要通過該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法律類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2018年4月29日,司法部公布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法律職業資格證是證書持有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申請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憑證,由司法部統一製作、頒發。符合相關條件,經國家司法考試,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國家對證書的申請、領取、補發、更換都有明確規定。
2018年4月,司法部公布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⑻ 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時間
1、不同的地區,領取時間不同
2、報考時,當時在系統上填了本人的手機號的,系統會自動回復簡訊。
⑼ 各位今年的法律資格證書什麼時間發放
12月初開始通過的考生可以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次年3月—4月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次年7月通過上一年度司法考試的應屆畢業生申領法律職業資格。
⑽ 司法考試證書什麼時候領
司法考試證書各領取時間並不是全國統一的,各地的政策不同,證書領取的時間回也不同。
從2018年開始,國家司答法考試將改為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不只是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需要通過該考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顧問、法律類仲裁員也需要參加並通過考試。2018年4月29日,司法部公布了《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法考改為主客觀考試,2019年考試的時間分別是8月底與9月中旬,通常來說,司法考試成績會在當年的10月中旬公布,具備相關條件就可以領取法考證書,具體時間根據當地的政策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