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投標人採取資格預審的
① 招投標中資格預審的方式有哪些
《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七部委第30號令
第十七條
資格版審權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
資格預審,是指在投標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
資格後審,是指在開標後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
進行資格預審的,一般不再進行資格後審,但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採取資格預審的,招標人可以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採取資格預審的,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標准和方法;採取資格後審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對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條件、標准和方法。
招標人不得改變載明的資格條件或者以沒有載明的資格條件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第十九條
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經資格後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應作廢標處理。
② 對投標人資格預審的程序主要有幾個步驟
程序
1、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由業主組織有關專家人員編制資格預
資格預審
審文件,也可委託設計單位、咨詢公司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的主要內容有:1)工程項目簡介, 2)對投標人的要求,3)各種附表。資格預審文件須報招標管理機構審核。 2、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報刊、網路發布工程招標信息,刊登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的內容應包括:工程項目名稱、資金來源、工程規模、工程量、工程分包情況、投標人的合格條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日期、地點和價格,遞交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日期、時間和地點。
3、報送資格預審文件。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報送資格預審文件。
4、評審資格預審文件。由業主負責組織評審小組,包括財務、技術方面的專門人員對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確性的資格預審。
1)財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本工程。投標人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投標人的財務狀況將根據其提交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以及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來判斷,其中特別需要考慮的是承擔新工程所需要的財務資源能力,進行中工程合同的數量及目前的進度,投標人必須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新的工程。其財務狀況必須是良好的,對承諾的工程量不應超出本人的能力。不具備充足的資金執行新的工程合同將導致其資格審查不合格。
2)施工經驗:是否承擔過類似本工程項目,特別是具有特別要求的施工項日;近年來施工的工程數量、規模。投標入要提供近幾年中令業主滿意的完成過相似類型和規模及復雜程度相當的工程項目的施工情況。同時還要考慮投標人過去的履約情況,包括過去的項目委託人的調查書。過去承擔的工程中如有因投標人的責任而導致工程沒有完成,將構成取消其資格的充分理由。
3)人員:投標人所具有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工作經驗、能力是否滿足本工程的要求。投標人應認真填報擬選派的主要工地管理人員和監督人員及有關資料供審查,應選派在工程項目施工方面有豐富經驗的人員,特別是派往作工程項目負責人的經驗、資歷非常重要。投標人不能派出有足夠經驗的人員將導致被取消資格。
4)設備:投標人所擁有的施工設備是否能滿足工程的要求。投標人應清楚的填報擬投人該項目的主要設備,包括設備的類型、製造廠家、型號,設備是自有的還是租賃的,設備的類型要與工程項目的需要相適合,數量和能力要滿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經過上述四方面的評審,對每一個投標人統一打分,得出評審結果。投標人對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所提供的資料和說明要負全部責任。如提供的情況有虛假或不能提供令業主滿意的解釋,業主將保留取消其資格的權力。
5、向投標人通知評審結果。業主應向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申請人公布評審結果。
以上資格預審程序主要適用於利用外資,如世界銀行或亞洲開發銀行等貸款項目。廣州的內環路、地鐵、新體育館、國際會議展覽中心等重點工程項目都採用嚴格的資格預審,以確保有相應技術與施工能力的投標人參加競爭。
③ 經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按廢標處理對嗎為什麼
經資格後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應作廢標處理。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施版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十九條規權定:
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④ 投標人通過資格預審對申請投標人進行審查
1、在投標人數量較多時,通過事先發布資格預審文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回資格審查,可以減少投標人數量,答降低招標過程中各方投入的成本。
2、資格預審分為有限數量和合格通過兩種方法。有限數量:對資格預審申請的投標人進行評分排序,確定排序在前若干位的廠商可以投標。合格通過:只要滿足要求,廠商即可參與投標。
⑤ 招標人為什麼要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1、在投標人數量較多時,通過事先發布資格預審文件,對潛在投標人專進行資格審查,可以減少投標屬人數量,降低招標過程中各方投入的成本。
2、資格預審分為有限數量和合格通過兩種方法。有限數量:對資格預審申請的投標人進行評分排序,確定排序在前若干位的廠商可以投標。合格通過:只要滿足要求,廠商即可參與投標。
⑥ 招標時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流程是什麼
《招標投標法》中,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內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容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資格審查是指招標人對資格預審申請人或投標人的經營資格、專業資質、財務狀況、技術能力、管理能力、業績、信譽等方面評估審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參與項目投標和履行合同的資格及能力的活動意。一般來說,資格審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兩種方式。兩者區別見下表:
1、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是招標人通過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向不特定的潛在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由招標人或者由其依法組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按照資格預審文件確定的審查方法、資格條件以及審查標准,對資格預審申請人的經營資格、專業資質、財務狀況、類似項目業績、履 約信譽等條件進行評審,以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2、資格後審
資格後審是在開標後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採用資格後審時,招標人應當在開標後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標准和方法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後審是評標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對資格後審不合格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 投標。
⑦ 招標人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的要求
招標人對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的要求一般有以下幾方面:
1, 投標單位的資質證明;
2,投標單位的組織與機構及企業概況;
3, 近期完成工程的情況;
4, 資源情況;
5, 其他等情況。
建設單位作為「招標人」辦理招標應具備下列條件:
1,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它組織;
2,有與招標工程相適應的經濟、技術管理人員;
3,有組織編制招標文件的能力;
4,有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的能力;
5,有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的能力。
(7)對投標人採取資格預審的擴展閱讀:
招標人資格認定
為加強管理,規范招標代理機構,《招標投標法》規定了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製度,即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招標投標法律規定對申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單位進行審查,對符合招標投標法規定的代理機構進行資格認定。只有經過資格認定的招標代理機構才可以從事招標代理業務活動。
從事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
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從事其他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其資格認定的主管部門由國務院規定。 # 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招標人
⑧ 經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按廢標處理對嗎為什麼
根據《工復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製法》規定:
「第十七條 資格審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
資格預審,是指在投標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
資格後審,是指在開標後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
進行資格預審的,一般不再進行資格後審,但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採取資格預審的,招標人可以發布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公告適用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有關招標公告的規定。
採取資格預審的,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標准和方法;採取資格後審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對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條件、標准和方法。
招標人不得改變載明的資格條件或者以沒有載明的資格條件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第十九條 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經資格後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應作廢標處理。」
其他法規也有類似規定。
⑨ 招標人對投標單位進行資格預審應包括哪些
投標人投標合法性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資質證書、營業執照、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取費標准證書等,同時審查投標申請人是否處於正常經營狀態,是否處於被暫停參加投標的處罰期限內等;投標人投標能力的審查,主要包括投標人的概況,投標人的經驗和信譽,投標人的財務能力,投標人的人員配備能力,完成項目的設備配備情況及技術能力;其它國家或地方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投標申請人是否具備。
擴展閱讀——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十七條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
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並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第十九條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准、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准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准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
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第二十條招標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標明特定的生產供應者以及含有傾向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
第二十二條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
招標人設有標底的,標底必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