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店企業法人資格
1. 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零售葯店如何開展GSP認證
炕嘍焦芾恚群蟀浞⒐兌┢妨閌哿笠滌泄毓娑ā貳ⅰ兌┢妨閌垡┑晟璞岡菪泄娑ā芳啊兌┢肪柿抗芾砉娣(GSP)認證管理辦法》(試行)和《GSP認證檢查評定標准》(試行)等法律法規,但這些法規均未涉及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零售葯店的管理。
目前,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零售葯店在全國大中小城市普遍存在,且與個體民營零售葯店有著本質的不同。其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人事關系在企業,但購銷業務自主的承包經營模式:一種是人財物都由企業統一管理,葯品統一配送,統一質量標准,采購與銷售分離,實現價格統一的經營模式(類似於葯品零售連鎖企業的門店)。
根據國家食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明確GSP認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2條「申請認證的葯品批發企業,其申報資料《企業所屬經營單位情況表》中填報的單位,應是企業所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葯品批發和零售單位」的規定,第一種情況可按《葯品零售企業GSP認證檢查評定標准》進行認證,而第二種情況可否按《葯品零售連鎖企業GSP認證檢查評定標准》中對連鎖門店的規定(即5810-8410)條款進行認證,國家對此沒有明文規定。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全國普遍存在上述兩種情況,如不盡快出台相關辦法,勢必阻礙類似企業的GSP認證的資料准備和申報工作。在有關辦法未出台前,筆者認為,上述的後一種情況,法人批發企業可按《葯品批發企業GSP認證檢查評定標准》執行,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零售葯店則按《葯品零售連鎖企業GSP認證檢查評定標准》中有關對連鎖門店的規定(即5801-8404)條款執行。否則,上述的問題難以解決。
2. 零售葯店企業負責人.法人,和質量負責人可以兼任嗎
零售葯店質量負責人和企業負責人可以兼,法人沒有特殊要求應該沒問題,具體還要看你那裡監管部門怎樣解釋
3. 葯房企業負責人必須做營業執照的負責人嗎
葯房企業負責人必須做營業執照的負責人。
4. 葯店企業負責人,法人,責任如何劃分
法人代表是在營業執照上寫的那個人,從法律上認定你作為法人代表,就有義務照看和專監督自屬己的公司,不能說你指定了別人負責,自己就不管了。你可以不管,但是法律上不認可,出了事兒一樣要負責任。
如果出了法律問題,一般來說單純的賠款,就是公司的賬戶出。如果要追究其他個人責任,那麼要看公司負責人分管的工作,也就是說:法人代表正常來說肯定會追究責任,負責人,要看出的事情和他有無關系。
作為葯店和連鎖店的企業負責人,因為你是執業葯師,所以涉及質量和相關管理的風險是您一定要承擔的。
加盟店的管理可以通過公司的文件(如管理制度、加盟協議)中的表述,來規避自己的風險。
5. 「零售連鎖葯店企業應為法人」 這個法人需要具備葯學學歷還是普通人就行
零售連鎖葯店企業應為法人:普通人吧!
6. 關於葯店法人資格問題!
1不是公司,就沒有法人這個說法
2有高中以上學歷就行
3你想問的可能是開葯店回的具體要求:
a 2名以答上葯師 4人以上人員
b 100平方以上營業面積
c 經營中葯飲片要有20平方以上倉庫面積
d 有質量管理制度 GSP軟體
e 電腦 貨架 櫃台 等硬體設備
先准備好這些,然後向當地葯監部門申請葯品經營許可
批准後到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
再申請GSP認證 有些地方還需要衛生許可證
下面就可以開業嘍
7. 新開葯店企業負責人必須是執業葯師嗎
新開辦葯品經營企業必須配備執業葯師。
《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企業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葯師資格。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葯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葯。
執業葯師是負責提供葯物知識及葯事服務的專業人員。葯劑師負責審核醫生所處方的數種葯物中有否出現葯物相互作用。
並根據病人的病歷、醫生的診斷,為病人建議最適合他們的葯物劑型、劑量。同一時間,他們亦會教導病人服用葯物時要注意的事項和服用方法。
(7)葯店企業法人資格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1994年3月,人事部、國家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1995年7月,人事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頒布了《執業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此我國開始實施執業葯師資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關於修訂印發〈執業葯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
對原有考試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明確執業葯師、中葯師統稱為執業葯師,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考試、統一注冊、統一管理、分類執業。
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託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定義
全國執業葯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工作。
執業葯師的職責、權利和義務
1、執業葯師的基本准則執業葯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以對葯品質量負責,保證人民用葯安全有效為基本准則。
2、執業葯師必須嚴格執行《葯品管理法》及相關法規、政策,對違法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或向上級報告。
3、執業葯師在執業范圍內負責對葯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實施葯品全面質量管理及對本單位違反規定的處理。
4、執業葯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提供用葯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葯,開展葯物治療的監測及葯品療效的評價等臨床葯學工作。
8. 開葯店法人需要資格證嗎
開葯店法復人不一定要是制執業葯師。
葯品零售業的質量負責人應是葯師(中葯師)職稱以上的葯學技術人員。並要在營業時間內配備1名以上經注冊的執業葯師(執業中葯師),負責審核或調配處方。
有中葯飲片需配備經注冊的中葯師。而從事葯品保管、驗收、養護、營業等人員應取得職業技術等級證書。從業人員的年齡應在65周歲以下。
也就是說,法人不一定就一定必須是執業葯師,可以聘請相關的執業葯師資格的人員擔任相關的職務即可。
(8)葯店企業法人資格擴展閱讀
執業葯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調配,提供用葯咨詢與信息,指導合理用葯,開展治療葯物監測及葯品療效評價等臨床葯學工作。
葯品零售企業應當在醒目位置公示《執業葯師注冊證》,並對在崗執業的執業葯師掛牌明示。執業葯師不在崗時,應當以醒目方式公示,並停止銷售處方葯和甲類非處方葯。
執業葯師執業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佩戴工作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執業葯師
9. 葯店的負責人是否就是法人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回事行為能力並獨立享有民事權利答、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而負責人是沒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登記公司的分公司等組織的主管人員,是自然人。
10. 開一家葯店以公司的形式開辦法人和企業負責人的區別
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可以不一致,大集團公司都有股東會,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最大的股東,實際經營人更有可能只是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聘請的職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