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執業資格證書取消
⑴ 第三批取消68項職業資格,住建部的證書會依然堅挺嗎
注冊執業資格證書主要有:建造師(即過去的項目經理)、建築師、造價內工程師(過去的預算容師)、物業管理師等,這些都是要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考核發證的;
其他從業職業資格證書比較多,主要有:施工員、造價員(預算員)、質量員、安全員、測量員、材料員、物業管理員等,這些由住建部考核發證。
⑵ 關於一級注冊建築師取消住建部認證資格的問題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4-00140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4年10月23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另建議取消和下放32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將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附件:1.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計58項)
2.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67項)
3.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目錄(共計19項)
4.國務院決定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共計82項)
國務院
2014年10月23日(此件公開發布)
⑶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為加強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的管理,規范市場行為,經研究並報經住房城鄉建設部業務主管部門同意,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職業技能崗位證書》(以下簡稱《舊版崗位證書》)更名為《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以下簡稱《新版崗位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舊版崗位證書》更名的依據。
(一)我國自1994年開始實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原建設部未成立專門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2002年,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原建設部和勞動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建設行業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人教〔2002〕73號),對《舊版崗位證書》採取逐步過渡的辦法,過渡期間該證書繼續有效。
(二)2004年,為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三期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關於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核發改變管理方式,不再作為行政審批項目,實行自律管理的要求」,原建設部下發了《關於改變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核發管理方式的通知》(建人教〔2004〕104號),決定將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工作由建設部移交中國建設勞動學會並負責證書的監制和管理,建設部負責監督、檢查與指導。
(三)根據部市場監管司和人事司2015年6月,對各省市職業技能人員頒發與相關證書情況匯總顯示,截止目前,全國已有近20個省市選用了該證書。據不完全統計,全國約有1500多萬技能人員通過考評持有該證書。多年來,這些省市建設主管部門在抓職業技能培訓考核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沉澱了許多好的做法和經驗,為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勞動者素質的提高做出了積極貢獻。但從全行業的角度看,由於對這項工作的基本信息,包括機構、標准、大綱、試題、工作流程等缺乏統一的規范與管理,不僅難以形成相關數據完整,而且也造成相關資源不能共享,不利於行業技能人才的培養和從業人員切身利益的保障。
鑒於上述情況,同時考慮到《舊版崗位證書》的名稱和內容已不適應當前行政許可和人社部關於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將《舊版崗位證書》更名為《新版崗位證書》,並對證書有關內容和樣式進行適當調整,以滿足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等級晉升和持證上崗的要求勢在必行。
二、新、舊版崗位證書的銜接
(一)《舊版崗位證書》更名為《新版崗位證書》後,考慮到目前全國實際證書量和持證人員流動性強以及轉崗晉級等行業特點,已頒發的《舊版崗位證書》繼續有效,待持證者晉級或轉崗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培訓與考評,合格後頒發《新版崗位證書》,《舊版崗位證書》同時作廢。
(二)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印製新、舊版崗位證書。對於中國建設勞動學會或經部業務主管部門允許印製的、尚未使用完的《舊版崗位證書》延期使用到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新版崗位證書》的監制和管理
《新版崗位證書》的監制和管理,按照學會印發的《關於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管理的辦法》執行。
⑷ 職業資格證書是建設部發的好點還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的好點
資格認證到一般都是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頒發的,是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最有權威性,是全國通用的,其含金量不斷的上升!
⑸ 八大員證書取消了嗎
沒取消,只是曾經取消過一段時間的。
在2018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發布《關於停止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統一考核發證工作的通知》得知。這一刻開始將取消「八大員」資質審核、停考和停發證書。
但是2019年1月2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式發布通知,明確「八大員」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即發證書政策。
(5)住建部執業資格證書取消擴展閱讀
並且取消並不等於作廢,很多建築單位都缺「八大員」這種專業性人才。因為「八大員」負責著關鍵性技術崗位,關系著建築施工項目的成本、安全、質量等方方面面,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崗位。
雖然在2018年12月14日廢止了「八大員」的考試、發證和變更,但證書仍然可以繼續使用,它是證明持證人的職業能力水平的憑證之一。
即使不再發證、投標文件也不再列入,但是在工程開工前,項目部管理人員應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或者持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含授權部門)頒發的崗位證書。在2018年12月14日住建部官網發布通知之後,後面一段時間的確是這樣要求的。
在2019年1月24日之後,情況發生了變化,因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 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
堅持統一標准、分類指導和屬地管理,構建企業、行業組織、職業院校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教育培訓體系。
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管理辦法,確定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及時公布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名單,供參訓人員自主選擇。
住建部將依據職業標准、培訓考核評價大綱,結合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實際需求,建立全國統一測試題庫,供各地培訓機構免費使用。培訓機構按照要求完成培訓內容後,應組織參訓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培訓機構只會對考核合格者頒發培訓合格證書,作為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後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水平的證明。
⑹ 資格認證住建部屬於全國性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歷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1982年5月4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 」、「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國家測繪總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部分機構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撤銷「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建設部」;並把國家計委主管的基本建設方面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標準定額工作及其機構劃歸「建設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職責介紹
將原建設部的職責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取消已由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個人執業資格行政審批的審查事項。
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交通運輸部。
將城市管理的具體職責交給城市人民政府,並由城市人民政府確定市政公用事業、綠化、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城市客運、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衛和建設檔案等方面的管理體制。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
◎研究擬定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指導全國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編號並發布;組織制定和發布全國統一定額和部管行業標准、經濟定額的國家標准;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指導全國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指導全國城市和村鎮建設;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對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
◎指導全國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宅和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規范房地產市場。
◎負責制定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制定部管各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擬定高等院校建設類專業的教育標准、培養規格;指導部管各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部管各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標准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⑺ 「一個人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建設部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的,都要注冊在同一個執業單位」這句話怎麼理解
就是不能掛靠
掛靠是違法的。
查到很嚴重了現在
執業資格證是國家對特殊行業規定資格准入的憑證,即無此證書不能從事這一行業,這種資格歸行業主管部門管理比如醫師執業資格歸衛生部、葯師執業資格歸葯監局、會計師執業資格歸財政部等等。
⑻ 屬於住建部注冊的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注冊執業資格證書主要有:建造師(即過去的項目經理)、建築師、造價工程師(過去的預算師)、物業管理師等,這些都是要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考核發證的;
其他從業職業資格證書比較多,主要有:施工員、造價員(預算員)、質量員、安全員、測量員、材料員、物業管理員等,這些由住建部考核發證。
⑼ 國家住建部取消了工程造價資格證嗎
前不久舉行的全國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會議給造價行業帶來了一則重磅消息:全國造價員資格考試正式取消,而已經取得造價員資格證書的,擬轉為助理造價工程師,這無疑會給造價行業帶來一次不小的地震。不過建工人也不用太過憂心,造價員考試雖然會取消,但升級為助理造價工程師以後,含金量會更高!
造價員發展的高級階段就是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與飛速發展,造價工程師的地位在不斷提高,而造價工程師的身價也在一路攀升,不論從崗位發展前景,還是薪酬情況來看,造價工程師都是工程造價行業的最大寵兒。造價員轉為助理造價工程師以後,無論是在報考注冊造價工程師方面還是就業前途方面,都會有很大的發展前景。
背景
2015年12月14日—16日,全國及安徽省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會議在合肥召開,住建部標準定額司副司長宋友春出席會議並做了重要講話,省住建廳副廳長李健致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副所長胡傳海主持會議,全國32個省、自治區及直轄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站長、各行業造價機構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安徽省15個地市造價站站長列席會議。
會議開展了工程造價立法工作經驗交流,安徽、寧夏、天津、廣東、北京、山東進行了工程造價立法工作做法和經驗交流,研究了當前造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討了造價管理機構改革情況,浙江、江西、四川、湖南等省、市介紹了造價管理機構改革工作情況及存在問題,探索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職能定位及造價管理工作在圍繞中心工作、服務大局、促進發展方面如何發揮作用的問題。
同時,省造價管理總站召開了全省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會議,重點布置了我省工程造價管理「三備案」工作(最高投標限價、施工合同、竣工結算備案)。廣聯達軟體公司演示了「三備案」管理系統及操作程序。從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工程造價管理「三備案」系統正式啟用。
從全國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全國造價員資格考試正式取消,原取得造價員資格證書的,擬轉為助理造價工程師,具體實施方案正在擬定中。
⑽ 住建部新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有什麼變化
2019年掛證專項整治」稱得上是今年建築業比較受關注的話題了,它對證書掛靠價格及企業生存有著很大的挑戰和威脅,這無疑會給很多建築企業、掛證人士、中介造成恐慌。從掛證整治相關政策的頒布到掛證自查自糾,再到現在各省陸續公布的嚴打掛證名單,已經證明了各政府的審查力度。
2019年7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19〕50號。
2017年7月住建部辦公廳對外發布關於徵求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建辦市函[2017]512號文,管理規定中提到建造師繼續教育變化、初始注冊具備的條件、主管部門審批時間要求、證書變更、注銷手續、證書有效期改為5年,建造師年齡最大改為65歲均可使用,注冊需提交社保證明原件,注冊建造師即將推行電子證書,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最重要的對建造師涉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將有新制裁。
一級建造師全部由住建部進行審批,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提出初審意見。
隨著以上信息和相關主管部門了解,住建部新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有望近期出台!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成為了執業人員和建設行業各大論壇的熱議話題,對已執行10年的《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此次意見稿相對於原先的《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有很大變動。
一、一級建造師全部由住建部進行審批,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提出初審意見。
二、「執業」章節內容大幅度改動,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
三、去除了「執業印章」是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憑證,「執業印章」退出歷史舞台。
四、注冊證書有效期由「3年」增至「5年」。
五、《徵求意見稿》要求所有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負責都必須為注冊建造師。注冊建造師的需求量將進一步增加。
六、注冊條件要求。建造師首次注冊,《徵求意見稿》沒有提出「提供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的要求,重新申請注冊的,《徵求意見稿》強調「自申請之日起前3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原件」的要求。
七、明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承接項目規模。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由本專業注冊建造師擔任。一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二級注冊建造師可以承擔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其中,大、中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不得由一名建造師兼任。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范圍和規模標准另行制定。
八、明確二級建造師全國執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可在全國范圍內以一級注冊建造師名義執業。通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核認定,或參加全國統考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並經注冊人員,可在全國范圍內以二級注冊建造師名義執業。工程所在地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不得增設或者變相設置跨地區承攬工程項目執業准入條件。
九、繼續教育。新設「繼續教育」章節,統籌管理全國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
十、注冊建造師證書推行電子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