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撤銷後幾年
⑴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字撤銷之日起幾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5年內,不能重新申請
如果是重大事故的,永久不能申請認定
⑵ 教師資格證被取消後,幾年內可以從新申請資格
看你是什麼情況了,如果是因為考試作弊取消的三年以內不得考。如果以前拿到了是因為對學生實施了體罰或者什麼的被取消了,就是五年內不得報考了。
⑶ 教師資格證被吊銷後幾年可重新考取
撤銷滿五年後才可以抄重考並認定教師資格證書。
給你中國教師資格網的官方解釋:
十二、什麼人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能申請認定其教師資格:
1.被撤銷教師資格不滿5年的人員;
2.喪失教師資格人員;
3.被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
4. 受到參加教師資格考試作弊處罰不滿3年的人員。
⑷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幾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被撤銷教來師資格的,自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⑸ 被撤銷教師資格還想考的話要幾年之後才可以考
按照《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呢,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版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權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⑹ 教師資格證被吊銷之後幾年不得任教
都沒有資格證了你當然就不能任教了。
你這個問題應該是「教師資格證被吊銷之後幾年不得申請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證被吊銷之後5年內都不能重新申請教師資格,5年以後可以重新考核,重新獲得教師資格你才有可能做老師——但是有這樣的污點你覺得還有哪個學校會要你呢?
⑺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幾年內不得申領
5年。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第六章第十九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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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罰則規定
第十八條依照教師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第二十條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第二十一條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⑻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幾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喪失教師資格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專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屬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暫停參加考試的人員,處罰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⑼ 教師資格證有效期幾年
教師資格證本身是永久有效的。從事教育行業且有編制的情況下,需要每年審核一次,每5年一次注冊。連續兩年審核不合格,將被撤銷教師資格。
不在編或者不在職的情況下,教師資格證是永久有效的。
教師資格證考取的過程中,教師資格證筆試成績有效期是2年,教師資格證筆試面試均合格後,取得的合格證明有效期是3年,3年之內進行教師資格證認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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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課考試每年3月、11月各舉行一次。報名時間為每年1月、9月(在普通高校在校學生的報名時間由自考辦另定)。教材由自考辦供應。
教學技能測試每年舉行1—2次,一般在上半年的5月和下半年的11月報名,具體時間由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確定後公布。
教學技能測試的內容為:備課、說課或上課、面試。 根據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意見,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班學生,在未取得畢業證書前允許參加教師資格認定理論考試,但在申請參加教學技能測試時,應已獲得相應學歷證書。
2015年上半年國家統一考試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時間為5月16日-17日。
2015年下半年國家統一考試中小學教師資格報名時間:9月7日-9月13日,筆試時間11月1日。
⑽ 教師資格被取消後,幾年內不得再次報考教師資格證
教師資格被取消後根據規定3-5年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