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車資格證怎麼審驗
1. 鏟車職業資格證書需要審驗嗎
職業資格證書是指按照國家制定的職業技能標准或任職資格條件,通過政府認版定的考核鑒定機構權,對勞動者的技能水平或職業資格進行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評價和鑒定,對合格者授予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挖掘機駕駛證是職業資格證書的一個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不需要年檢,終身受用,全國通用。職業資格證書是人保部發的,是一種職稱證書,不需要年檢。但是鏟車施工作業的管理屬於建設系統,要求通過專業培訓後,持操作證上崗,該操作證兩年一檢,六年一換發。可以與我會當地的定點培訓機構聯絡年檢。
2. 鏟車上崗證在哪裡辦理
都屬於特種設備操作證,辦理條件如下;
在當地的安檢局,勞動局考發;
申報廠內機動內車輛檢驗容員檢驗資格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具有汽車、工程車輛專業大戊以上學歷或工程類車輛(不含機車,下同)專業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格,並從事廠內機動車輛設計、製造、維修、操作、檢驗、監察工作一年以上;
(二) 具有汽車、工程車輛專業中專、理工科(非汽車、工程車輛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工程類車輛專業技術員任職資格,並從事廠內機動車輛設計、製造、維修、操作、檢驗、監察工作二年以上;
(三) 具有理工科(非汽車、工程車輛專業)中專學歷或技術員、技師任職資格,並從事廠內機動車輛設計、製造、維修、操作、檢驗、監察工作三年以上。
3. 開裝載機需要哪些證件,在什麼地方辦理
特種職業操作證,歸勞動部門或農機部門發放,裝載機操作證是特種車輛駕駛證回,不能開汽車。
一、培訓項目答
1、安監局IC卡操作證:①電工作業:安裝、維修、值班;②金屬焊接:焊接、切割作業;③起重機械作業:汽車吊、門座吊、電梯安裝、維修等;④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叉車、鏟車、壓路機、推土機、挖掘機、裝載機等;⑤登高架設作業:高空建築、架設、高空維修、高空安裝等;⑥金屬加工作業:沖剪壓工、銑工、刨工、車工、鋸工、鑽工
2、勞動部職業資格證:電工 焊工機修鉗工車床工 、汽車維修工
二、報名所需資料
身份證和一寸近彩照掃描
4. 裝載機資格證有效期為多長時間多長時間進行復審
以前是兩年審一次,現在是6年
5. 鏟車操作證
2012年起,工程建設機械已經不再列為特種設備目錄(塔吊、施工升降機、行車等少數機種除外)。目前挖掘機、裝載機等大部分機種的建設機械已經不屬於特種設備,不涉及特種作業,因此也不再是特種作業證書。質監部門負責生產製造領域的監管職能,不再辦理施工現場環節的工程建設機械類操作證書。
目錄
1 證書流程
2 證書種類
3 證書區別
證書流程編輯
涉及建設機械施工領域作業操作證書學員按如下程序進行:
1 先通過住建部所屬行業教育組織或地方住建部門的培訓中心,如中國建設教育協會建設機械職業教育專業委員會等,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培訓合格證書並下發作業操作證書,進入施工現場;
2 學員在進入工地訓練一段時間後,可自願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技能鑒定等級,考試後獲得等級證書;又對應職業標準的設備,可以報考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
3 屬於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的建設機械機種,應同時接受政府特種作業安全培訓以獲得特種資格證書。
證書種類編輯
對於通用的工程建設機械,一般只需要培訓合格證書、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和技能等級證書即可。對於屬於特種目錄的機種,學員還須考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具體如下:
(1)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
學員通過專業培訓後具備崗位能力的重要證明,是工傷事故及安全事故中證明自身接受過系統培訓具備基本崗位能力的重要輔證;同時證明自己接受了專業培訓並具備了基本崗位能力,符合建設機械國家及行業標准、產品標准和施工規程對操作者的基本入職要求。
(2)屬於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的崗位機種,學員應在獲取崗位能力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後,自覺接受政府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安全培訓,獲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3)技能等級和職業資格證書:相當於職稱證,是由人事勞動部門發放的一種水平證書;目前相關土方機械操作類專業的等級證書可由學員所在地勞動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站獲得。
以上任何一種證書,學員均應通過正規渠道報名,系統接受培訓後獲取,不要採用花錢買證等愚蠢行為。
發生事故後,事故調查機構會追溯學員培訓記錄檔案,社會保險機構也將學員能力證書和上崗資格作為理賠要件。對於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學員發生事故後專委會將根據有關程序向有關機構出具學員培訓記錄和檔案的真實情況,作為事故處理和保險理賠的第三方證明材料。因此學員檔案的生成、記錄的真實性、檔案長期保管顯得特別重要。考取職業資格與技能等級證書和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的學員培訓檔案分別由勞動部門和安監部門存放,必要時,學員和培訓機構也應保存一份。
證書區別編輯
與原來證書的區別如下
學員培訓合格證及施工作業操作證(屬於能力准入)、特種資格證(屬於行業准入)、職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證書(屬於職業水平證書)在實際工程施工中是相輔相成的,並不對立;部分法律人士和網友學員往往把三者者混淆,片面擴大或宣傳其中某一證書適用范圍可替代其他兩種證書,給施工部門、學員和社會監管機構造成誤解和困惑。現在明確如下:
崗位能力類證書:建設類建設機械培訓合格證書、建設類建設機械作業操作證。該證書對應的是國家建設機械領域的國家標准和建築施工行業標準的規定,是學員具備崗位作業操作基本能力證明文件。該種證書一般由住建部所屬的教育類行業機構如中國建設教育協會建設機械職業教育專業委員會等組織監管和發放,是學員證明自身具備崗位技能能力基本要件,相當於畢業證。
特種作業資格證書(特種設備、特種作業類):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屬於政府依法行政的職能范疇,由政府部門或其委託的機構直接組織與側重安全作業法規、事故防範等相關的培訓並頒發特種設備、特種作業類資格證書,相當於准駕證、行駛證等,特種作業證書一般只針對特種設備條例等法規明文列入監管目錄的機種(如起重機械、電梯等)。該類證書與「行政許可法「、」特種設備條例」 、「特種作業安全監察規定」等法律法規存在關聯和對應,是政府以法規形式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後持特種證上崗的強制要求,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體現。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是體現這一行政行為的載體和形式。
水平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等級證書):是由人事勞動部門發放的一種水平證書,相當於職稱證,一般由學員自願申請報名參加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和技能鑒定後取得。目前相關土方機械操作類等級證書可由學員所在地勞動職業技能鑒定站獲得,雖不屬工地必備證件,但對求職和保險有幫助的
證書的獲取途徑不影響證書的法律效力問題,只要是學員通過住建部所屬的正規教育組織、正規渠道參加報名和按照規定的學習程序、按成規定學時,掌握了相關操作要領,具備了作業能力,經過考試考核即可獲得證書。
6. 鏟車資格證和上崗證有何區別
上崗證是建設抄部門發的,上崗必備的;資格證是人社部發的,屬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上崗證
指從事某種行業或崗位所具有的資格證明。這種資格表現為能力,條件等等客觀存在或具有的資質。
目前我國上崗證涉及太多行業,都需要經過檢查或考核等環節取得。
上崗證既保證了該行業從業者的能力,安全等等,又給該行業所面對的消費者提供了各方面保障;並且劃分了責任承擔。
資格證
是一種參加某種工作或活動所應具備的條件或身份的證明。資格證又有執業資格證和職業資格證之分。我國職業資格證書分為五個級:初級、中級、高級、技師和高級技師。
7. 裝載機可以考職業資格證么
到培訓叉車裝載機吊車之類的特種設備培訓機構報名
他們都提供培訓與審驗的。
8. 裝載機職業資格證書幾年復審
裝載機操作證是6年有效期,中間不需要年審,到期直接換證即可。
9. 裝載機需要辦操作證嗎
鏟車不屬於特種設備目錄,上崗無需再辦證,由生產經營企業自行組織培訓即可。
安監局內:原先鏟車屬容於特種設備,上崗需考取《特種作業操作證》。
從2012的5月1日開始,省安監與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和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規定,鏟車不屬於特種設備目錄,上崗無需再辦證,由生產經營企業自行組織培訓即可。
鏟車的證不叫駕駛證,而稱為操作證。歸勞動部門或農機部門發放,鏟車操作證是特種車輛駕駛證,不能開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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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根據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參加培訓前必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參加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培訓報名時需填寫《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申報表》,交一寸近照三張(白底或藍底,不能穿紅衣服拍照)、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各一張,並由各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10. 鏟車操作證怎麼辦理在哪裡辦理
鏟車操作證要到當地的質監局特設科辦理的。
國務院令第549號中規定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遊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如果你操作的鏟車在以下目錄中,可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目錄(草案) 內燃平台搬運車,蓄電池固定平台搬運車,內燃牽引車,蓄電池式牽引車,全液壓式牽引車,內燃推頂車,蓄電池推頂車,重力卸料翻斗車,液壓鉸接翻斗車,自卸車,貨車,輕型清潔垃圾車,輪式拖拉機,游覽觀光車輛,客車,內燃式觀光車 蓄電池式觀光車。
涉及建設機械施工領域作業操作證書學員按如下程序進行:
1 先通過住建部所屬行業教育組織或地方住建部門的培訓中心,如中國建設教育協會建設機械職業教育專業委員會等,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培訓合格證書並下發作業操作證書,進入施工現場;
2 學員在進入工地訓練一段時間後,可自願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技能鑒定等級,考試後獲得等級證書;又對應職業標準的設備,可以報考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獲得職業資格證書。
3 屬於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的建設機械機種,應同時接受政府特種作業安全培訓以獲得特種資格證書。
對於通用的工程建設機械,一般只需要培訓合格證書、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和技能等級證書即可。對於屬於特種目錄的機種,學員還須考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具體如下:
(1)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
學員通過專業培訓後具備崗位能力的重要證明,是工傷事故及安全事故中證明自身接受過系統培訓具備基本崗位能力的重要輔證;同時證明自己接受了專業培訓並具備了基本崗位能力,符合建設機械國家及行業標准、產品標准和施工規程對操作者的基本入職要求。
(2)屬於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的崗位機種,學員應在獲取崗位能力培訓合格證書和施工作業操作證書後,自覺接受政府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安全培訓,獲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
(3)技能等級和職業資格證書:相當於職稱證,是由人事勞動部門發放的一種水平證書;目前相關土方機械操作類專業的等級證書可由學員所在地勞動部門職業技能鑒定站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