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證體檢查血
發布時間: 2020-11-18 06:45:54
⑴ 考教師資格證要體檢哪些項目
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適宜從事教師工作或相關教學崗位的工作。
1、有精神病史、癲癇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性病等各種傳染性疾病。
4、嚴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續聲音嘶啞、失聲及口腔有生理缺陷並妨礙發音。
5、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6、嗅覺遲鈍或喪失者,不宜從事與化學類、食品科學等相關的教學工作。
7、雙眼中好眼最佳矯正視力低於4.5(0.3)。
教師資格證全國統考試題滿分是150分。最後核算成績時以學生的實際考試分數乘以0.8,為最後分數,最後分數70分為合格。教師資格證面試滿分100分,60分則合格。
但在教師資格證面試成績報告單中,並不會顯示分數,直接顯示的是合格與不合格。面試合格與否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門確定,面試合格後,會有相應的教師一個考試合格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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