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證填什麼用
㈠ 執業醫師是什麼職稱
執業醫師(英來文: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醫師源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醫師。
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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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二)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醫師職責,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
(三)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四)努力鑽研業務,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五)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㈡ 醫師資格證和醫生資格證書有什麼區別呢
什麼是《醫師資格證書》?
《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紅色封面的證書)。
關於《醫師執業證書》
《醫師執業證書》,是由當地衛生局頒發的,表示允許在某個醫院行醫,並規定了行醫范圍,這是一個行政方面的認可。如果在執業過程中犯了什麼問題,可以吊銷執業證。如果換了醫院行醫,必須重新換執業證(綠色封皮證書)。
醫生要行醫必須先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再攜帶醫師資格證到個人工作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兩個證都拿到,才有資格行醫。
關於醫師資格考試
具備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的人員,通過每年一次定期舉行的執業醫師資格證考試獲取。該證書也是判定醫師是否具有從醫資質的最重要標准,沒有獲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的所謂「醫師」屬於「非法行醫」行為。
國家實行醫師資格考試制度。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師資格統一考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醫師資格考試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醫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 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 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 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 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 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 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 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 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㈢ 執業醫師資格證專業一欄寫的醫士影響以後的注冊嗎
不影響,只要有資格證
注冊填寫即可。
其他什麼也不用
㈣ 執業醫師注冊類別怎麼填
執業醫師注冊的類別,就是指報考的醫師的分類是什麼就是什麼,例如,如果是中醫,則填寫中醫,如果是西醫,則填寫西醫,以下是具體的填寫:
1、姓名一欄應與身份證完全一致。
2、醫師資格 級別: 請填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 類別: 請選填臨床或中醫、公共衛生、口腔。
3、醫師資格證書編碼:按醫師資格證書上的號碼正確填寫,如:200751110510102197310196564。
4、醫師執業證書編碼:暫不填。
5、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歷阿拉伯數字填寫。
6、填表時間:填當時時間。
7、學歷:應填寫與申請類別相應的最高學歷。
8、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請填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
若為教學系列,如講師、副教授、教授,請填相應的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或主任醫師。
9、申請執業機構名稱及登記號:XXXX醫院 登記號:XXXXX
10、申請執業機構地址:XXXXXX 郵編:XXX
11、申請執業類別:臨床或中醫、公衛、口腔。
12、獲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時間: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上的時間填寫。如是執業醫師,此項不填。
13、獲得執業醫師資格的時間:按《執業醫師資格證》上的時間。
㈤ 為什麼要考醫師資格證,考了有什麼用啊
如果你想當醫生,並且行醫的話,就必須考取的,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版的執權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2] [8] 可 [4] [7] [2] 以 [0] [1] [4] [1][1]改變你的人生
㈥ 執業醫師注冊類別怎樣填
執業醫師注冊的類別就是指報考的醫師的分類是什麼就是什麼。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是檢驗應內試者是否具備從事容醫師行業所必須的資格、是否達到從事某一特定崗位工作的最基本要求。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通過,意味著能直接勝任該崗位的大多數工作,並具有該行業特有的基本經驗。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行業准入形式,也是《執業醫師法》和醫師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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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准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准。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執業醫師考試
㈦ 醫師資格證有什麼用
《醫師資格證》(又稱執業醫師資格證),是通過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後,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發放的,屬於醫療技術方面的認可,證明持證人具有獨立從事醫療活動的技術和能力,證書永久有效。(棕色封面的證書)
「醫師執業證書」,是由當地衛生局發的,表示允許你在某個醫院行醫,並規定了你的行醫范圍,這是一個行政方面的認可。如果你犯了什麼問題,可以吊銷你的執業證的。如果換了醫院行醫,還必須重新換執業證。(綠色封皮證書)
醫生要行醫必須先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再攜帶醫師資格證到自己工作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兩個證都拿到,才有資格行醫。
(7)醫師資格證填什麼用擴展閱讀
第一條
符合《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原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2號)有關規定。
第二條
試用機構是指符合《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第三條
(一)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並於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二)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㈧ 醫師執業證書 和 醫師資格證書 有什麼不同
簡單的說
醫師資格證書是證明你
有作
醫師的資格,醫師執業證書是你行醫的地點,兩者缺一不可,否則為
非法行醫
。
㈨ 職業醫師資格證注冊時填寫職業范圍是自己填,還是單位給填我想干內科,單位會不會給注冊成兒科
你好,領學網為你解答:
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醫師資格證。再攜帶醫師資格證到自己工作醫院所在地的衛生局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兩個證都拿到,才有資格行醫。
希望幫到你!
㈩ 執業醫師注冊如何填寫執業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特對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規定如下:
一、臨床類別醫師執業范圍:
1、內科專業;
2、外科專業;
3、婦產科專業;
4、兒科專業;
5、眼耳鼻咽喉科專業;
6、皮膚病與性病專業;
7、精神衛生專業;
8、職業病專業;
9、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專業;
10、醫學檢驗、病理專業;
11、全科醫學專業;
12、急救醫學專業;
13、康復醫學專業;
14、預防保健專業;
15、特種醫學與軍事醫學專業;
16、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業;
17、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二、口腔類別醫師執業范圍:
1、口腔專業;
2、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三、公共衛生醫師執業范圍:
1、公共衛生類別專業;
2、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四、中醫類別(包括中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醫師執業范圍:
1、中醫專業;
2、中西醫結合專業;
3、蒙醫專業;
4、藏醫專業;
5、維醫專業;
6、傣醫專業;
7、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專業。
(10)醫師資格證填什麼用擴展閱讀
一、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超范圍執業:
1、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的;
2、臨床醫師依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規定》和《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試行辦法》等,進行臨床轉科的;
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準的衛生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義診等;
4、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變更執業范圍:
1、取得注冊執業范圍以外、同一類別其他專業的高一層次的省級以上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經所在執業機構同意,擬從事新的相應專業的;
2、在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培訓機構,接受同一類別其他專業的系統培訓兩年或者專業進修滿兩年或系統培訓和專業進修合計滿兩年,並持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業務考核機構出具的考核合格證明,經所在執業機構同意,擬從事所受培訓專業的。
跨類別變更專業,必須取得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