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會計從業資格年檢
A. 今年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的規定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二0一5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政策解析:六大點變化 一、統一使用全國題庫 根據財政部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及《關於印發新舊有關銜接規定的通知》等文件規定,從二0一四年開始,全國各省市都將使用全國統一的考試題庫,這將首次實行全國統一題庫,對全國考生而言實現了「公平、公正、公開」。為幫助各位學員提前做好會計證備考准備,快速進入高效備考狀態,適應無紙化考試環境,高頓中國校為您提供大量全真模擬試題,緊扣教學大綱和考試要求,全面覆蓋各類考點。系統根據實際考試時長限時交卷,客觀題自動批閱判分,如實記錄每次模考過程,並匯總錯題供反復演練,全面鍛煉考生答題能力和速度,提升應試能力!幫助考生摸清題型,提高做題正確率,為考試加分。 二、考試題型全國統一 隨著《中華人名共和國財政部令第漆三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的實施,從二0一四年開始,全國各省市的考試題型應該完全統一到全國考試題庫標准中來,建議財政部能夠採取類似注冊會計師考試的方式,在官方中國站上公布模擬題庫、題型,方便廣大考生熟悉考試環境,提高考試成績。 三、考試次數一年兩次或多次 二0一三年各省市對現行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政策都已經進行了相應調整,包括每年的考試次數或頻率的改革,根據各地落實的情況來看,從二0一四年開始,全國所有省市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都有望實現一年考兩次或多次,這將在最大程度上緩解考生報名人數多、考試次數少的現狀,有利於縮短考試周期,擴大考試影響力。 四、實行三科連考 從二0一四年開始,大部分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都將實行三科連考,這不僅是對考生學習成績的考驗,也是對考生體力和應變能力的測試。從這一點講,增加了會計從業考試的難度。 五、免考規定二0一四年底徹底取消 從二0一四年開始,財政部將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政策,徹底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部分科目免試規定,舊政策最後過渡時間為二0一四年一二月三一日。對於已經通過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必須充分把握最後的免考機會,否則將全部參加三門考試。 六、三個科目必須一次性通過 財政部將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政策,嚴格要求各考試科目必須一次性通過,最遲執行時間為二0一四年一二月三一日。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高頓中國校是中國絡財經教育領導品牌,更多財會問題歡迎向高頓企業知道提問。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B. 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年檢在哪裡進行啊
你報名的地方
C. 湖北宜昌會計從業資格證年檢問題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每兩年進行一次定期登記,具體登記工作由縣級(含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組織。本次登記工作縣(市、區)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只負責對本轄區會計人員登記內容審核匯總,然後以Excel電子表格集中上報市、州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登記事項。「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信息系統」省與市、州、縣(市)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聯網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定期登記工作由市、州、縣(市)直接。到證書簽發機關登記。對有工作單位的會計人員,填表後經所屬單位財會部門審查蓋章,所屬單位可以集中到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登記,也可由個人到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登記。對無工作單位的會計人員,填表後直接到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登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按行政區劃實行分級管理原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實行按屬地原則分級管理。縣級以上財政部門(含縣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發證和管理;中央在鄂和省屬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由所在地財政部門發證和管理;中央和省屬在漢企、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由省財政廳頒發和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由省財政廳統一印製,統一編號規則。-----------------------------------------------------------------------------證件?期限?按規定定期登記的持證人員應當填寫《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登記表》(附件1),持繼續教育學時完成情況的有效證明(有變更事項的,均需持變更事項的有效證件)關於登記時須持那些證明或證件問題。2、2006年5月1日以後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提供財政部門備案確認的培訓單位名稱、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即可;3、需要變更學歷、專業技術資格、工作單位等事項的,要提供相關證書或證件。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並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到屬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注冊登記。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填寫注冊登記表,並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注冊登記:初次上崗、離崗會計人員的登記。定期登記:持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登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免費登記一次。主要登記持證人員是否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了解持證人員獎罰情況、在崗情況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其證書自簽發之日起三年有效,可作為各單位任用會計人員的依據,但不能享有在崗會計人員的各項職責、權利和義務。持證人員被單位聘用從事會計工作時,應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三十日內到發證機關持證上崗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因工作單位、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變更時,應當持有效證明,到簽發機關變更登記手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原則上兩年一次,結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年檢一同進行,並納入《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進行管理。會計人員接受培訓情況由培訓單位建立培訓檔案,包括《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號、培訓內容、培訓日期、累計培訓學時數等,經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後確認,並在《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中進行登記。會計人員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培訓任務,由當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根據《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記載情況在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列印登記。-----------------------------------------------------------------------------------------------培訓機構?關於會計人員到哪裡接受繼續教育問題。會計人員應到全省各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備案管理,並在省財政廳和各級財政部門網站上公布的社會會計培訓機構接受繼續教育。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組織的內部會計人員培訓,經同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備案確認的均屬有效。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有組織培訓和自學兩種。(一)組織培訓的形式包括:1、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組織的培訓;2、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培訓點舉的培訓;3、經省財政廳批準的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舉的業務培訓;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國家承認的會計專業學歷教育;5、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形式。(二)自學形式包括:1、部門或單位自行組織的業務學習、崗位培訓;2、承擔會計專業課題研究,並取得研究成果;3、參加上一級別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4、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形式。培訓形式有:(一)經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登記備案的社會培訓機構和行業、系統業務主管部門及社會團體(簡稱:培訓單位)組織的會計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二)在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登記備案的網路遠程會計相關知識培訓。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全省各級財政部門對本地區會計培訓單位進行管理,依據現行有關文件規定對本轄區的會計培訓單位要重新進行清理、確認和登記備案,並在網上或採取適當方式向社會公示。本《法》適用於經各級財政部門認可,實行備案管理的會計培訓單位和會計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的各類會計專業知識培訓、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會計電算化培訓等。會計培訓單位包括社會團體、中介組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成立的職業教育學校及普通大、中專院校從事會計培訓的部門。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的培訓包括本系統或本行業的會計人員開展會計專業知識和繼續教育的培訓。會計培訓單位必須按政策規定自覺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管理,自覺配合管理部門的檢查和監督,按規定收取培訓費、教材費,不得濫班、濫收費;會計培訓單位不得設立分支培訓點,同城的會計培訓單位只能到一個財政機關申請備案登記;財政部門確認的會計培訓單位必須公布本單位服務承諾書。凡經各級財政部門備案確認的會計培訓單位均在「湖北省財政廳信息網—財政管理—湖北會計之窗」欄目公示,(網址:/),由各級財政部門對所確認的會計培訓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在培訓場所設立「服務質量舉報箱」並公布舉報電話。對符合條件承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任務的單位,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區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匯總本轄區登記備案的培訓單位(附表3),統一在每年12月31日前報省財政廳登記備案並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計培訓單位不予備案確認,並對其所開展的培訓活動不予認可,取消培訓資格,並在網上和媒體公告,同時按現行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一)以營利為主要目的,只收費不班或多收費少班的;(二)虛設培訓場所,以假證件、證書欺騙備案核准機關的;(三)不服從有關部門管理,有第十二條情形之一限期未進行整改的;(四)以虛假廣告欺騙考生,造成不良影響的;(五)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對培訓單位採取如下監管措施:1、屬地財政部門要對備案確認的培訓機構設立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2、社會會計培訓單位要向培訓對象公布《服務承諾書》;3、省財政廳對備案確認的社會會計培訓單位每年不定期的在「湖北省財政廳信息網」上公示;4、屬地財政部門不定期的對備案確認的培訓單位進行監督檢查。-----------------------------------------------------------------------------------------減免?關於哪些會計人員在登記中不需要接受培訓學習的問題。《暫行法》中第七條規定的幾種形式都視為完成當年或周期的繼續教育學時。在把握上應注意:一是認定問題。必須由會計人員提供有效的證件。例如:正在接受學歷教育的應提供「學生證」或學校出具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由參考人員提供成績單或准考證號及身份證。參加其它財經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需要提供組織機構管理簽發的合格證明。二是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一年同時通過全部課程的人員,可視為完成一個登記周期的繼續教育學時(即:48學時)。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國家承認的會計專業學歷教育的會計人員,憑學生證以及學校出具的當年所學課時的證明,經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審核確認後,可沖抵當年培訓時間,並在《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中進行登記。具備下列條件的視同完成當年的繼續教育培訓學時。(一)年度內完成一項市級以上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或會計學術組織認可的會計專業課題研究或在省部級以上(含省級)刊物上發表一篇會計類學術論文。(二)正在大中專院校和職業學校接受國家承認的會計、財務管理、注冊會計師、審計、統計等專業學歷教育。(三)通過本年度審計、統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考試,或通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考試中任何一個科目。(四)參加市、州、直管市、林區以上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知識競賽獲獎者。獲獎前三名的,可視同完成一個周期的繼續教育學時。-----------------------------------------------------------------------------懲罰?持證人員未按照本法規定注冊、調轉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持證人員不參加定期登記的予以公告。連續在兩個周期內不參加登記的視為自動離崗,並予以公告。其證書自簽發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滿仍未從事會計工作的,且未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和年檢的其所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自行失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每兩年進行一次年檢,主要審核持證會計人員的工作業績、遵守財經法規和職業紀律、獎懲情況、繼續教育培訓及誠信建設等內容。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財政部門不予年檢,並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1、會計人員不按照《會計法》事,喪失原則,玩忽職守,給國家或集體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不宜再從事會計工作的;2、未按規定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且脫離會計工作崗位三年以上者;3、逾期不參加年檢者。按規定未完成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學時的,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及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督促其接受繼續教育。1、年度內未接受教育或未按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時間的會計人員,如無正當理由的,予以警告。2、連續二年未接受繼續教育或連續二年未按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內容和學時的會計人員,不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年檢;不得參加上一檔次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不得參加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財政部門不予頒發會計人員榮譽證書。3、連續三年未接受繼續教育或連續三年未按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學時的會計人員,由市級以上(含市級)財政部門作出或建議作出取消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4、被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會計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崗位的工作,二年內(含二年)不得重新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考試或評審。如在二年後想重新獲得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須經市級以上(含市級)財政部門批准後才能重新參加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職稱)考試或評審。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除第九條列示的情況外,屬地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及會計人員所在單位應督促其接受繼續教育。(一)連續二年未接受繼續教育或連續二年未按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時的會計人員,不予會計從業資格證登記,不得參加本年度會計工作先進個人評選,並責令其六個月內改正,同時通報用人單位,逾期不改的,用人單位不得聘其從事會計工作。(二)連續兩個周期未接受繼續教育的,視為自動離崗,並予以公告。------------------------------------------------------------------------------職稱年檢?目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學時按如下規定處理:1、中級以上(含中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68小時,其中接受培訓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20小時,自學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48小時;2、初級(含初級)以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72小時,其中接受培訓的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24小時,自學時間每年累計不少於48小時。
D. 關於湖北武漢會計從業資格證年審及繼續教育,請問繼續教育的網址是什麼
武漢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網網址是http://www.wh-kjxx.com,但是該網站非常不穩定。動不動就這樣了:
在繼續教育方面我也就只知道這么多了,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向你推薦一個網址:人人過教育,我的繼續教育就是找他們咨詢的。
E. 湖北省武漢市會計從業資格證
親,你好!復
年審(即繼續教制育):自拿證下一年起,以後每一年應該繼續教育一次,連續三年未繼續教育,證書自動作廢!(如果本年未繼續教育,下一年可以補!,即繼續教育兩次,一次類推)
調轉:是不受年審(繼續教育)影響,只要你的證書有效,就可以辦理調轉手續! 調轉分為調出和調入兩個步驟!
調出:去拿證財政局辦理調出手續
調入:去想要遷入的財政局辦理調入手續(先辦理調出後辦理調入)
此處注意:調轉規則:自調出日期起,必須在規定日期(一般為3個月內)辦理好調入手續,否則證書自動作廢!
根據你的情況:你可以先去武漢財政局辦理調出,然後去鄭州財政局辦理調入(帶上證書和身份證),你在鄭州雖然沒有工作,但是你戶口是鄭州的,自然就有了資格,否則需要辦理暫住證,你戶口是鄭州的,那麼就表示你是常住人口,此時只需要帶上身份證和證書即可!
你可以去換取新證,具體的換證流程,在當地的財政局網站有詳細的介紹!當然了,你也可以不換新證,對你也沒有任何影響!不過下一次去財政局辦理的,財政局應該要求你辦理新證!到時辦理也不遲!
F. 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繼續教育和年檢問題
我知道一點。如果你來是會計專業的話源。在你六月份大學畢業的時候,直接拿你的畢業證原件,以及你的會計證,(身份證我不記得當時有沒有帶)。到你的會計證上的發證機關去年檢。我當時畢業時是打114咨詢的。問了財政局(發怔機關)關於年檢情況的咨詢電話。沒收錢。這是我當時的情況。記得看清你的會計證發證機關。
G. 湖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跨省調出就在領證的機構!
會計證省外調出需要工作證明 (要有單位內的詳細地址和容電話)蓋公章,工作單位不限類別,本人 身份證、從業資格證原件,如若委託他人,另需一份委託書,被委託的人帶上身份證原 件和復印件。
再就是看你的會計證需要年審不?需要的話,年審後才可以轉出!
還有什麼疑問可以追問!!!
H. 湖北會計從業資格證幾年一檢,不年檢會計從業資格證會作廢嗎
湖北會計證是兩復年年審一次,這制個兩年是說兩年之內,比如說你是2011年7月拿到的會計證,那麼你的會計證就要在2013年7月之前完成會計證年檢。假如你在2013年7月忘記了會計證年檢,那麼不要緊,您在2014、2015年一定記得按時補上這次年檢,因為此時你再不年檢,以後就沒機會年檢咯!會計證失效了財政局可不會幫你年檢滴!像你這樣會計證不方便年檢的話可以聯系這個枯枯:7066加上71050,服務特好的一個會計朋友,希望能幫到你。
I. 湖北地區會計從業資格證年審
是呀。當年 不用年審,但是下年要參加年審。年審就是繼續教育,去當地財政部門或有培訓資格的單位報名,考試很簡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