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證變更流程
Ⅰ 執業醫師變更注冊流程
(一)執業醫師注冊變更程序
1.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版請人到權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2.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注冊事項的,除依照前項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醫學全在線網整理,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並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二)執業醫師申請注冊變更需提交材料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記照3張;
3.《醫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驗證後交復印件);
5.《醫師執業證書》;
6.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7.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8.擬聘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9.注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Ⅱ 執業醫師證書如何辦理轉出
按照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沒有醫療結構執業許可證是不可以開展醫療活動的。
《中國執業醫師法》第十七條規定: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准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醫師執業注冊制度。取得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准予注冊,並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注冊手續。
執業地點變更所需要的材料: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記照3張;
3、《醫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驗證後交復印件);
5、《醫師執業證書》;
6、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7、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8、擬聘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9、執業地點變更注冊時,應先到原執業機構及原執業注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注冊事項,並列印醫師注冊變更通知單、拷貝本人信息軟盤1張,再到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Ⅲ 執業醫師注冊變更有那些程序
(一)執業醫師注冊變更程序
1、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2、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注冊事項的,除依照前項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並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二)執業醫師申請注冊變更需提交材料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記照3張;
3、《醫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驗證後交復印件);
5、《醫師執業證書》;
6、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7、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8、擬聘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9、注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Ⅳ 「執業醫師」注冊變更有哪些程序
您好,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表》(下載列印
一式兩份)
2、《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原執業機構公章或機構主管部門公章)
3、原《醫師執業證書》
4、根據不同變更情況,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執業范圍的,應提交擬變更的執業范圍相應的高一層次畢業學歷或者自治區衛生廳指定培訓機構培訓滿二年或累計滿二年的考核合格證明、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證;
(2)跨類別變更執業范圍還應提交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證書》(驗證後返回)及其復印件(加蓋原執業機構公章或機構主管部門公章)
(3)執業地點從本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注冊的醫療機構(轄區內,下同)變更到其他非本級注冊的醫療機構(轄區外,下同)的,應提交能裝載信息的軟盤或u盤(存入信息後退回);須同時變更執業范圍、姓名、身份證號碼的,本級只簽署執業地點變更意見,其他變更由新注冊機關依法辦理。
(4)從轄區外的醫療機構變更到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的,應提交原注冊主管部門導出的醫師執業信息(存在軟盤或u盤)、變更通知單、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確認)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張;
(5)在轄區內醫療機構間變更執業地點的,應提交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確認);
(6)已注冊執業醫療機構名稱變更,需辦理醫師執業變更注冊的,提交已變更名稱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及機構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
(7)在醫師定期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由其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向考核機構提出進行提前考核,需核查《醫師執業證書》考核記錄。
5、執業機構沒有公章的,還應提交書面說明。
6、集體辦理變更執業注冊的提交機構出具的申請報告附變更注冊人員名單。
Ⅳ 執業醫師如何變更注冊地點、范圍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表》(下載列印 一式兩份)
2、《醫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原執業機構公章或機構主管部門公章)
3、原《醫師執業證書》
4、根據不同變更情況,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執業范圍的,應提交擬變更的執業范圍相應的高一層次畢業學歷或者自治區衛生廳指定培訓機構培訓滿二年或累計滿二年的考核合格證明、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證;
(2)跨類別變更執業范圍還應提交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證書》(驗證後返回)及其復印件(加蓋原執業機構公章或機構主管部門公章)
(3)執業地點從本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注冊的醫療機構(轄區內,下同)變更到其他非本級注冊的醫療機構(轄區外,下同)的,應提交能裝載信息的軟盤或U盤(存入信息後退回);須同時變更執業范圍、姓名、身份證號碼的,本級只簽署執業地點變更意見,其他變更由新注冊機關依法辦理。
(4)從轄區外的醫療機構變更到轄區內的醫療機構的,應提交原注冊主管部門導出的醫師執業信息(存在軟盤或U盤)、變更通知單、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確認)及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張;
(5)在轄區內醫療機構間變更執業地點的,應提交擬執業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加蓋機構公章確認);
(6)已注冊執業醫療機構名稱變更,需辦理醫師執業變更注冊的,提交已變更名稱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或副本復印件及機構名稱變更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
(7)在醫師定期考核周期內,擬變更執業地點或有《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銷執業證書的醫師,應當由其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向考核機構提出進行提前考核,需核查《醫師執業證書》考核記錄。
5、執業機構沒有公章的,還應提交書面說明。
6、集體辦理變更執業注冊的提交機構出具的申請報告附變更注冊人員名單。
Ⅵ 執業醫師跨省變更注冊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您好,關於醫師資格證跨省變更注冊需要注意一下問題:
一、在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要做的事情:
1、到要調入的單位,取得該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a4紙、加蓋公章)、《勞動合同》或聘用證明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2、到現工作單位,取得同意變更執業地點相關證明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3、到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取得並填寫《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3份;
4、樓主個人的「醫師執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審核原件、留檔復印件)。
將上述材料裝入資料袋,到現單位所在地縣(市)衛生局,辦理「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的申請手續。
二、到要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要做的事情:
1、到要調入的單位,取得該單位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份(a4紙、加蓋公章)、《勞動合同》或調令1份(a4紙列印,加蓋公章);
2、由具備資質醫療機構(一般是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六個月內身體健康證明1份,加蓋公章;
3、《授予醫師資格審核表》或《醫師資格認定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到要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取得並填寫《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一式2份;
4、除上述各種表格粘貼的照片之外,再准備相同的2寸彩色證件照3張;
5、樓主個人的《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任職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收回《醫師執業證書》,其餘審核原件、留檔復印件);
上述各材料裝入資料袋,到調入單位所在地的縣(市)衛生局,辦理「醫師職業資格「變更手續。
說明:
1、一般情況下,上述手續由樓主從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2、各地要求不盡相同,以當地衛生局的要求為准。
Ⅶ 如何辦理執業醫師變更手續
(一)執業醫師注冊變更程序
1.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回轄的,申請人到原注冊主管答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2.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注冊事項的,除依照前項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醫學全在線網整理,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並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二)執業醫師申請注冊變更需提交材料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記照3張;
3.《醫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驗證後交復印件);
5.《醫師執業證書》;
6.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7.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8.擬聘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9.注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Ⅷ 如何辦理執業醫師變更手續
(一)執業醫師注冊變更程序
1、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於專原注冊主屬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2、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注冊事項的,除依照前項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並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二)執業醫師申請注冊變更需提交材料
1、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一式2份;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登記照3張;
3、《醫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明(驗證後交復印件);
5、《醫師執業證書》;
6、注冊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7、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擬聘用證明;
8、擬聘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9、注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文件。
Ⅸ 執業助理醫師證變更注冊怎麼辦理
根據《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醫師(助理)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注冊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並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9)醫師資格證變更流程擴展閱讀
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師個人或者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0日內報告注冊主管部門,辦理注銷注冊: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並經培訓後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連續兩個考核周期未參加醫師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七)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執業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轉讓、塗改《醫師執業證書》的;
(九)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十)本人主動申請的;
(十一)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醫師注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自辦理相關手續之日起30日內報注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一)調離、退休、退職;
(二)被辭退、開除;
(三)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備案滿2年且未繼續執業的予以注銷。
Ⅹ 執業醫師證變更注冊是什麼意思
執業醫師證變更注冊就是執業醫師證書下來後,因為某些原因需要更改執業范圍或者執業區域等等,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到對應地點申請注冊變更。
執業醫師申請變更執業范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變更執業范圍申請表;
2、《醫師資格證書》;
3、《醫師執業證書》;
4、與擬變更的執業范圍相應的高一層次畢業生學歷或者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5、聘用單位同意變更執業范圍的證明;
6、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10)醫師資格證變更流程擴展閱讀:
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注冊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並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以及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但經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批準的衛生支農、會診、進修、學術交流、承擔政府交辦的任務和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義診等除外。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
醫師申請變更執業注冊事項不屬於原注冊主管部門管轄的,申請人應當先到原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注冊事項和醫師執業證書編碼,然後到擬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執業注冊手續。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變更執業注冊事項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新的執業地點注冊主管部門在辦理執業注冊手續時,應收回原《醫師執業證書》,並發給新的《醫師執業證書》。
注冊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變更注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對因不符合變更注冊條件不予變更的,應當自收到變更注冊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如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師在辦理變更注冊手續過程中,在《醫師執業證書》原注冊事項已被變更,未完成新的變更事項許可前,不得從事執業活動。
醫師執業注冊主管部門,應當對《醫師執業證書》的准予注冊、發放、注銷注冊和變更注冊等,建立統計制度和檔案制度。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准予注冊、注銷注冊或變更注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並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衛生部備案。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執業醫師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