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取消的職業資格
Ⅰ 國務院最新取消的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國務院最新取消的職業資格證書一共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26項,其中准入類14項,水平評價類12項)
序號 項目名稱
1 土地估價師資格
2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人員從業資格
3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
4 理貨人員從業資格
5 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資格
6 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
7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師
8 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資格
9 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人員資格
10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資格
11 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資格核准
12 保薦代表人資格
13 保險公司精算專業人員資格認可
14 保險公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15 注冊企業培訓師
16 中國職業經理人
17 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18 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19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上崗資格
20 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
21 特許經營管理師
22 QC小組活動診斷師
23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獎評審員
24 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
25 金融理財師
26 國際金融理財師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1項,其中准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40項)
序號 項目名稱
4 郵電業務營銷員
1 中央儲備糧保管、檢驗、防治人員資格認定
2 長途電話交換機務員
4 郵電業務營銷員
3 市內電話交換機務員
4 郵電業務營銷員
5 割草機操作工
6 農產品加工機械操作工
7 農業技術推廣員(水產)
8 品種試驗員
9 水稻直播機操作工
10 植物組織培養員
11 種子貯藏技術人員
12 健康教育指導師資格
13 中國保健行業心理保健師資格
14 中國保健行業營養保健師資格
15 安全評價人員資格
16 松香包裝工
17 木材搬運工
18 掛桿復烤工
19 不間斷電源機務員
20 測距設備機務員
21 電話交換機機務員
22 電訊材料員
23 二次雷達機務員
24 飛機(蘇式)維護電氣員
25 飛機(蘇式)維護無線電、雷達員
26 飛機(蘇式)維護儀表員
27 飛機電氣修理工
28 飛機機械附件修理工
29 飛機結構修理工
30 飛機氣動、救生設備修理工
31 飛機維護電氣員
32 飛行計劃處理設備機務員
33 歸航機/指點標機機務員
34 航管計算機外圍設備機務員
35 航管計算機硬體機務員
36 航空材料員
37 航空電信報(話)務員
38 航空發動機附件修理工
39 航空發動機修理工
40 航管內話通信機務員
41 航空攝影測繪員
Ⅱ 一大批職業資格取消,國務院公布取消的114項職業資格有哪些
Ⅲ 哪些職業資格證書取消了
你好,目前總共是取消了十一項,分別為:1.房地產經紀人;2.注冊稅內務師;3.質量專業技術人容員;4.土地登記代理人;5.礦業權評估師;6.國際商務專業人員;7.注冊資產評估師;8.企業法律顧問;9.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10.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11.品牌管理師;
另外,11月份還將有一批會被取消。打字不易,望採納,謝謝~~
Ⅳ 江蘇為何不能在全省推行職業資格與職稱資格比照辦理工作
可以的。部分省市試行過符合國際潮流的人才振興政策,如江蘇 江西 河南等省份出台過職業資格比照認定職稱這項政策,對照發職稱證書,吉林省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比照聘任」,不發職稱證書。最近江蘇蘇州出台了新的政策,技師可以評職稱,貫通了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才評價體系。職業資格和職稱的並軌,也成為必然趨勢。
江蘇蘇州關於當前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蘇職辦〔2013〕11號
各市、區職稱辦,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職稱工作,推動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更好地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現就當前職稱政策和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通知如下:
一、 開展技能人才職稱評審
為貫通專業技術人員、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拓展人才發展空間,推進我市整體性人才開發工作,根據《二○一三年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要點》(蘇人保專〔2013〕1號),我市將在機械、電子信息、工藝、農業、畜牧、園林、輕工工程等行業試點開展技能人才職稱評審工作,其它行業將在今後條件成熟時逐步推廣。
具體申報的資格條件為:
高級工滿4年可申報助理工程師;
技師直接轉評助理工程師,滿4年可申報工程師;
高級技師直接轉評工程師,工程師滿5年可申報高級工程師;
技能人才符合專技人員評審資格條件的也可參照專技人員進行申報。
具體職業分類與職稱系列對應表,見附件1。
Ⅳ 〖被取消的職業資格〗哪些職業資格許可被取消了
困惑:復習了大半年,資格證還考嗎?「復習了大半年,到底還考不考?」聽到國家關於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的消息,26歲的贛州市民小李有點兒迷茫。小李告訴記者,大學畢業後,他在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做二手房經紀人,工作4年多的他已通過了相對容易的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考試。今年他報考了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並進行了充分的准備。然而,沒過多久,小李就看到網上關於取消職業資格認定的消息。與小李有相似經歷的還有中心城區某金融公司的會計小孫,小孫從事會計工作3年了,為了能在行業里更進一步發展,他決定考注冊稅務師。考這個證要求3年內考過5門科目,而他目前已經考過了3門。「不知道相關部門怎麼安排,我覺得要出台一個政策,不然我們這些考了一半的人怎麼。」小孫說。9月10日,記者從贛州市人社部門獲悉,這次國家取消的11項職業資格中,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土地登記代理人、礦業權評估師、注冊資產評估師這5項的實施部門為人社部門,其他則由住建、國土、質監等相關的主管單位或行業協會組織實施。報考方式多是國家或省里統考,報考人員中,大部分是與所從事行業相關人士。目前我市涉及這11項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數量並不多。對於已經取消項目的具體考務安排,如是否有已經報名人員需要退費,已經參加考試人員是否還需要領證、原定的考試是否取消等細節問題,要等待國家層面出台細則。觀點:取消准入資格有利於肅清考證亂相據了解,此次國家取消的11項職業資格,分別為: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土地登記代理人、礦業權評估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和品牌管理師。9月10日,贛州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陳主任告訴記者,這次取消的並不是整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而是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這意味著,以後將不再實行執業准入控制,職業資格證書不與從事相關職業強制掛鉤。「以前考取的證書仍然有用,因為裡面就包含考生職業資格的能力水平,且這個能力水平將成為用人單位考量的重要標准。所以,並不是說找工作這些證一個都用不上了,只代表著『敲門磚』的功能消失,並不代表相關職業沒有了水平評價,它還是你專業能力的體現。」陳主任說。業內人士表示,取消無法律依據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對整頓職業資格許可證多、亂、雜的現象具有很大導向作用,並且能夠肅清職業資格考試亂收費、培訓五花八門的現象,這也是政府簡政放權的表現,是一種進步。影響:部分行業就業門檻有所降低「我現在是一名普通的置業顧問,但是並沒有房地產經紀人證書。像我們這些一線的置業顧問,真正有這個證的人少之又少。」9月10日,一名從事房地產行業多年的工作人員肖女士告訴記者,她認為目前有些證書有些畫蛇添足、不接地氣,「真正幹活的人沒有證,有證的人不幹活」。記者從贛州市一些房地產中介公司了解到,根據各省市規定,注冊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需要出具2至5本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不少公司為了成功注冊、承接項目,需要招聘持證人員,甚至「租借」資格證書充數。這也使得很多非房產從業人員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證書考試,租給房地產經紀機構,造成考證亂象。當日,在采訪中,不少公司職員對記者表示,國家取消了准入類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這對從業人員而言是一個好消息,這使得資格證作為人才流動的隱形障礙被清除,吸引優秀人才從業。對房地產經紀機構而言,這也節省了一大筆「租借」資格證書的費用。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行業不再有門檻。業內人士介紹,隨著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取消,進入這些行業的門檻會降低,但並不意味著完全無門檻。因為,取消資格認證只代表准入行為被終止,並不代表所涉職業沒有了水平評價。
Ⅵ 什麼時候開始實施取消職業資格證 哪些職業是取消職業資格證
央廣網北京9月10日消息(記者鄒佳琪)近日,經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通知,要求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司長孫建立、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今日(10日)對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進行了詳解,孫建立表示今年11月份將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無法律依據准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
地方自行設置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
我國從1994年開始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准,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目前職業資格分為兩類:一類是准入類職業資格,另一類是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准入類職業資格具有行政許可性質,國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決定設置;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不具有行政許可性質,是面向社會提供的人才評價服務。
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介紹,按照要求分批取消資格許可事項,這里所指的「資格許可事項」主要是指取消一些准入類職業資格:對沒有法律法規設置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對有法律法規設置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但與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關系並不密切、不宜採取職業資格方式進行管理的,按程序提請修訂有關法律法規後予以取消。
對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目前掌握的原則是,對地方各級人民及其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一律取消;對各部門和全國性行業協會、學會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也要予以取消,確有必要保留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後納入國家統一規劃管理。
11月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
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職業資格工作
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司長孫建立透露,據不完全掌握,到2013年全國各地區、各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達到了1100多項,其中各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有560多項,地方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有570多項。
今年6月份、8月份,常務會議兩次研究,分兩批取消58項部門設置的職業資格,同時部署地方取消地方自行設置的570多項職業資格。孫建立表示,下一步要按照的要求繼續加大減少職業資格的力度,今年11月份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工作。
同時,孫建立也表示,將來國家要建立清單式、目錄式的職業資格管理方式,納入目錄的職業資格可以開展相關認證活動;要修訂國家職業分類大典,完善職業標准,健全統一的國家職業資格制度體系,制定出台職業資格設置管理條例,實現對職業資格的依法管理。同時還要做好取消職業資格後的善後工作,研究制定行業協會、學會有序承擔水平評價職業資格認定的具體辦法,推動行業協會學會開展職業資格具體認定工作。
減少職業資格許可與嚴格准入二者不可偏廢
但是,人社部職業能力建設司司長張立新也指出,取消職業資格,不是指取消所有職業資格,更不是指取消職業資格制度。「職業資格制度作為人才評價制度,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
張立新表示,在推行職業資格制度中,有兩點需要強調,一是要按照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要求,進一步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消除不必要的就業創業門檻,杜絕亂考試、亂發證的現象;二是要依法依規嚴格執行就業准入制度。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要求,對從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職業(工種)的勞動者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就業。
張立新說,目前確有一些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應該實行就業准入的職業(工種),由於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依據而無法實行就業准入,比如,鍋爐設備操作工、鍋爐設備安裝工、維修電工、食品檢驗工等,一些行業部門、用人單位對此反映強烈,要求增加持證上崗職業。
針對這種情況,張立新表示,在減少職業資格許可的同時,要建立完善就業准入制度,加快制定出台《職業資格設置管理條例》,將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且確有必要實行就業准入的職業,設置為准入類職業資格。
「減少職業資格與嚴格執行就業准入兩者並不矛盾,都不可偏廢。該減少的一定要減少,該准入的也要實行准入。」張立新說。
您好!
您提出的問題,我的答案已經給出,請您瀏覽一遍!
有什麼不懂的地方歡迎回復我!
希望我的答案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滿意請及時點擊【為滿意答案】按鈕
若是客戶端的朋友在右上角評價點【滿意】
您的!
是我答題的動力
也同時給您帶來知識和財富值
O(∩_∩)O您!!!
Ⅶ 截止目前取消哪些職業資格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difang/im/201408/20140800703178.shtml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
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11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其他共同
實施部門
設 定 依 據
處理決定
1 房地產經紀人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1〕128號) 取消
2 注冊稅務師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116號) 取消
3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 質檢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0〕123號) 取消
4 土地登記代理人 國土資源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6號) 取消
5 礦業權評估師 國土資源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0〕82號) 取消
6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 商務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70號) 取消
7 注冊資產評估師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職發〔1995〕54號) 取消
8 企業法律顧問 國務院國資委 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7〕26號) 取消
9 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
中國冶金建設協會
無
《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建建〔1995〕1號) 取消
10 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 水利部
無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1997〕339號)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2005年第26號) 取消
11 品牌管理師
中國商業聯合會
無
《品牌管理專業人員技術條件(SB/T 10761-2012)》(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58號)
取消
Ⅷ 取消的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2016年國務院取消的職業資格證書項目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61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3項,其中准入類5項,水平評價類38項)
1
公路水運工程造價人員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93號)
取消
2
潛水人員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潛水員管理辦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號)
取消
3
中央在京直屬企業所屬遠洋漁業船員資格
農業部
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國務院令第49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
取消
4
民航計量檢定員資格
中國民航局
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1987年1月19日國務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國家計量局發布)
《中國民用航空計量管理規定》(民航總局令第55號)
取消
5
考古發掘領隊資格
國家文物局
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77號)
取消
6
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
取消
7
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關於促進我國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發改運行〔2004〕1617號)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