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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教師資格證

發布時間: 2021-02-04 11:13:03

㈠ 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第三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師資格工作。

【章名】 第二章 教師資格分類與適用

第四條 教師資格分為: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款規定確定類別。

第五條 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章名】 第三章 教師資格條件

第六條 教師資格條件依照教師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其中「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第七條 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依照教師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章名】 第四章 教師資格考試

第八條 不具備教師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得教師資格,應當通過國家舉辦的或者認可的教師資格考試。

第九條 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標准和考試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的編制、考務工作和考試成績證明的發放,屬於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屬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組織實施。

第十條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每年進行一次。

參加前款所列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全部及格的,發給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當年考試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補考;經補考仍有一門或者一門以上科目不及格的,應當重新參加全部考試科目的考試。

第十一條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根據需要舉行。

申請參加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應當學有專長,並有兩名相關專業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薦。

【章名】 第五章 教師資格認定

第十二條 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認定其教師資格。

第十三條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系,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第十四條 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

教育行政部門和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具體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規定,並以適當形式公布。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學歷證書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鑒定及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於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格式。

第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30日內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認定結論通知本人。

非師范院校畢業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或者其他教師資格的,應當進行面試和試講,考察其教育教學能力;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

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適用。教師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第十七條 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擬取得更高等級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教師資格的,應當通過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或者取得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並依照本章規定,經認定合格後,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章名】 第六章 罰 則

第十八條 依照教師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第二十條 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第二十一條 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章名】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㈡ ntce教師資格證的英文全稱是

N 是National,全國性的;
T是Teacher,教師;
C是certificate,證書/資質
E是examination,考試/教育。
所以內合起來就是:全國教師資容格證考試。
ps:Cheat不是檢測,更多的是作弊,欺騙的意思。
希望有所幫助!

㈢ 如何考取教師資格證

這說不好,一個地方一個樣。我們這里的小學或是幼兒園的老師都來自本地師范學校,所以畢業就是由教師資格的。
你可以靠社會轉生本,或師范類專科。
再就是我把一些資料拷給你,你可以當作參考。

1、非師范類學生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加試心理學和教育心理學,所以你准備復習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考試獲者去考自學考試相關的科目。
2.教師證全國通用,不管你哪裡任教,這個都沒有問題

3。教師資格證只是從業證書,只要你能通過三門考試,就可以得到你想要的專業資格證書。具體的申報要求: 1、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准》二級乙等以上標准。2、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申請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免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3、各級各類學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面試、試講。(申請學歷為師范專業畢業人員免於面試、試講)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准及辦法》,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4報名需要學歷證、身份證、照片。
5.沒有教師資格證的是肯定無法取得正式編制的。

具體的報名時間和地點你可以去問一下你們當地的教育局、或者報名教師資格證的地方

考教師資格證的流程是:
1.考普通話證(語文老師要二級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級乙等以上)
一般3月到6月,9月到12月好像沒個月可以考一次。
2.考心理學以及教育學(一般報名點有輔導班,交點錢參加,老師會幫你劃重點,但是你一定要背,因為這些重點只能保證你在及格的邊緣而已;該考試半年一次,通常在3月和10月,成績可以保留三年,因此最好一次性通關;在考心裡學和教育學時,就要報名好考試的等級——幼兒教師/小學/初中/高中(高職)/大學,你的學歷一定要高你報名等級一級,EG如果你要教高中就一定要大專以上學歷,另外大學教師證時提供給大學在職教師考的的)

3.拿上你的以上三個證外加畢業證、身份證、體檢,就可以去報名試講——也就是「說課」。這個時候你要選好科目拉(就是要選好數學、語文之類的)
說課一般是15分鍾,考之前上網下一下模板,就可以拉。
說課是在每年6月和11月好像,通過說課就可以拿證拉。
考試科目
申請高等(包括大學、大專、高職)學校教師資格人員:
高等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高等教育方法概論
申請非高等(包括高中、中專、中職、初中、小學、幼兒園)學校教師資格人員:
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教育方法概論。

關於參考教材,要看你所在的省份,比如遼寧省的教育學教材是遼寧師范大學出版社的,教育心理學的教材是遼寧大學出版社的。雖然是省級出版社出題,但是考下來的教師資格證是國家級的。
報考教師資格證首先要找到一個授權考點(一般是師范院校),報名時要報上所選科目和所選級別,然後是准備考試分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9月中旬考試(筆試),通過後第二年的4月份參加相應的市級教育局組織的試講(講課內容是你所報的科目),通過後同年6月份帶著教育心理學和教育學合格證復印件,普通話證書復印件,體檢表及畢業證書的復印件到相應市級教育局領取教師資格證。
注意:普通話要二級乙級以上含二乙(報科目為語文要在二級甲級以上),科目可在報名時自選(數學,語文,英語,計算機等),本科生是可以報高中、初中、小學中的一個級別,專科生可以報初中、小學中的一個級別,最重要的是只有應屆的畢業生可以報(如果是大一大二的學生是不可以報的)

附:
非師范類專業教育學心理學補修測試規定
http://www.etest8.com/infoshowone.asp?id=3577

㈣ 教師資格證報名入口地址

教師資格證報名網站: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

教師資格證報名入口地址:http://ntce.neea.e.cn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對於戶口不在當地,但工作單位在當地的(人事檔案在單位或掛靠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可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當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㈤ 教師資格證怎麼考

看著別人做老師,舒服的教書上課,每年還有寒暑假公費旅遊,有沒有心動的感覺,想做老師的話先要考教師資格證 ,這是從事教師行業最基本的一個證書,那麼 呢?下面快跟小編來看看 教師資格證考試 (一) 學歷條件: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和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專業、職業學校師范教育類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專畢業學歷在資格認定中視為不合格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高等學校資格者,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及其以上學歷,並應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初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對確有特殊技藝者,其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二)教育教學能力要求: (1)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2) 按照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標准》,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 (3) 非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在初中及以上學校從事教育教學的人員須補修教育學、心理學,並達到考試合格以上水平; (4)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三)教師資格申請: (1)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小學及幼兒園在縣區,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在市級)提出申請。 (2) 申請者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以下材料。 (a) 由本人填寫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b)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c) 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d)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e) 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f) 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和復印件; (g) 思想品德鑒定或者證明材料; (h) 2寸照片兩張(同申請表同底版)。

㈥ 如何考取教師資格證

報名時間你可以咨詢當地教育部門
1、 應屆畢業生申請
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向就讀學校或擬受聘學校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由在讀學校出具學業成績單以替代學歷證書;《思想品德鑒定表》由在讀學校填寫並加蓋公章。其他程序和要求如下。
2、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申請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通常需要參加認定機構組織或實施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補修並通過相應測試,以取得教育學、心理學學習成績證明。
其他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了解信息階段
1.了解教師資格相關法律規定(可瀏覽www.ccf.e.cn),明確自己適合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
2.掌握本地區受理申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的聯系方式以及工作安排和認定時間;
3.通過媒體了解每年春、秋兩季本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並公布的資格申請的受理時間和期限。
二、准備材料
1. 二表:
①《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2. 六證:
①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②學歷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③戶籍證明,
④體檢合格證明,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⑥教育學、心理學學習成績證明。
說明:
①「二表」均由申請人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常設在當地教育委員會或教育局)領取;
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由申請人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填寫並加蓋公章;
③ 體檢合格證明由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
④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須經過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的普通話水平測試機構的測試後獲得。
三、提出申請
1.申請人向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上述材料;
2.申請各類教師資格對應的認定機構分別為:
① 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材料;
②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向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材料;
③ 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材料;部分經國家批准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行文委託,可以認定本校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該類高校擬聘人員可直接向本校提出認定申請。
四、初步審查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無誤後,將通知申請人面試、試講的具體時間。
五、基本素質、能力考察
除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外,其他申請人需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專家審查委員舉辦的面試和試講,接受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考察。
六、得到通知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之內,做出是否通過認定的意見並通知申請人。
七、領取證書
申請人經認定取得教師資格,應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通知的時間內領取教師資格證書,並由個人保管。

㈦ 教師資格證有哪幾種都有什麼區別

你好,教師資格證每年有兩次考試機會,現在都是國考了,除了新疆西藏內蒙以外,考試大綱都一致

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國現在有七種教師資格。

幼兒園教師資格;

小學教師資格;

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㈧ 教師資格證書有哪些類型

教師資格證書分為幼兒、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中職等類型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 介紹:2018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是9月初,想要報考的考生請及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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