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職稱資格
㈠ 國務院取消了哪些專業技術職務
1、國務院宣布取消了多項職業資格,包括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版土地登記權代理人、礦產權評估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 、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品牌管理師等等。
2、 我們在日常工作中很多的工作崗位必須「持證上崗」,既是通過考試合格後,拿到資格證書,才能進入相關工作崗位中。而目前我國國內的資格證書種類很多,而多半像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土地登記代理人、礦產權評估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品牌管理師等這些國務院宣布取消的資格證書中多半是由行業協會中心頒發和職業就業指導中心頒發。
㈡ 國務院取消第四批職業資格 包括中級職稱嗎
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資格是兩碼事
㈢ 國務院2014年27號文的11項職稱證取消具體的名稱
國務院印發來《關於取消源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了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這11項職業資格認定,包括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土地登記代理人、礦業權評估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品牌管理師。
㈣ 國家專業職稱評定內容
一、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基本內容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並需要具備專門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工作崗位,不同於一次獲得後而終身擁有的學位、學銜等各種學術、技術稱號。
建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應當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規定明確的職責和任職條件;在定編定員的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結構比例;自行政領導在經過評審委員會評定的、符合相應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職期間領取專業技術職務工資。
二、專業技術職務的設置
1.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提出,經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審核後報國務院批准。國務院委託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主管部門制訂有關條例及實施意見,其內容應包括職務的名稱、檔次(或等級)、適用范圍、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結構比例、崗位職責、任職條件、任期、評審和聘任辦法、審批許可權等,報送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批准試行,經過一段實踐,總結經驗,進一步修改後,報國務院正式發布。
2.各單位根據專業技術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本單位選用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和職務設置的意見,屬於國務院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的,由各部門核准;屬於地方的,由地方職稱改革領導小組核准。
3.直接從事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部門設置專業技術職務問題,由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三、任職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為我國四化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2.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知識。
3.擔任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應相應具備大學本科、大專、中專畢業的學歷。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提出各級職務的不同學歷要求。
對雖然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符合任職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也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及工資額的確定
1.專業技術職務設高、中、初三級,也可以只設中、初兩級或只設初級。
專業技術職務的數量在國家規定的編制范圍內有一定的限額,不同類別的單位和專業技術職務在不同檔次之間應各有合理的結構比例。
2.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國家批準的編制和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主管部委規定的限額比例內,確定本部門、本地區所屬事業單位各類專業技術職務的結構比例。
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在勞動人事部會同國家科委提出並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機關專業技術職務的總結構比例內,提出本機關內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的結構比例。屬於國務院各部門的,報勞動人事部核定並報國家科委備案;屬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報同級勞動人事部門核定並報同級科委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高級職務的比例限額應低於國務院各部門高級職務的限額。
3.專業技術職務各檔次(或等級)對應的職務工資標准,報勞動人事部核准。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所需的增資額,均應在勞動人事部規定的增資指標內核定,未經批准不得突破。
五、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是負責評議、審定專業技術人員是否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組織。評審委員會應以民主程序進行工作。
各部門和地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分別建立高級、中級、初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應由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或擔任較高專業技術職務、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其中中、青年應佔一定比例。評審委員會可以是常設的,也可以在需要時臨時組成。評審委員會的人選由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醞釀推薦,單位專業技術負責人提名,經單位領導批准。中級職務評審委員會人選還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一般應由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建,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可授權確實具備評審條件的下屬單位直接組建、報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批准。本單位專業技術力量薄弱,不能成立評審委員會的,可以由上一級組織的評審委員會或聘請外單位專家與本單位專家共同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承擔評審任務。
㈤ 中央領導的職稱排序是怎麼排的
現有國家機構體系
1、 國家機構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單一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
2、公務員(官員)級別
一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國務院總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全國政協主席
二級:中共中央政治局成員 書記處成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國務院副總理 國務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全國政協副主席 最高法院院長 最高檢察院檢察長
三級:國務院各部部長 部黨組書記 省委書記 省長 省人大主任 省政協主席 最高法院部級副院長 最高檢察院部級副檢察長 中紀委副書記
四級:副部級 副省級 最高法院副部級副院長 最高檢察院副部級副檢察長 省高院院長 省檢察院檢察長
五級:司長 廳長 地級市長 巡視員
六級:副廳級 副市級 助理巡視員
七級:處長 市局長 縣長 調研員
八級:副處級 副縣級 助理調研員 九級:科長 市處長 縣局長 鄉鎮長 主任科員
十級:副科長 股長 鄉鎮助理 副主任科員
十一級: 科員 縣以下公務員
十二級: 辦事員 及其他人員
3、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
4、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實行省長、市長、縣長、區長、鄉長、鎮長負責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
5、黨領導機構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或「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中央政治局」的成員稱「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或「政治局常委會」,成員簡稱「政治局常委」) 政治局、政治局常委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職權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軍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性質不同。) 中央軍事委員會與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事實上是同一機構兩塊牌子,不是合署辦公。對武裝力量發布的命令一般僅使用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名義、或以中央軍委的作為統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聯合發布命令是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名義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中紀委」):為中共中央的檢察監督機關,具有黨風、黨紀和反腐職能,實行書記負責制。作為黨的機關,紀委在地方各級,通常與政府的反腐機關監察部門合署辦公。
6、 國防體制
中國的最高國防領導機關是中央軍事委員會,它既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軍事機關,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構的組成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的最高指揮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它實行主席負責制,所以實際上中央軍委主席為軍隊統帥。由於中國特有的政治,政權穩定時期軍委主席一般由中共中央總書記(主席)兼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下屬的一個部門,是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決議設立的,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的一個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國務院設立國防部,一切需要由政府負責的軍事工作,則經國務院作出相應決定,通過國防部或以國防部的名義組織實施。國防部在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同時也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領導。需要國防部辦理的事宜,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分別辦理。
7、軍區設置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區領導機關是根據國家的行政區域、地理位置和戰略戰役方向、作戰任務等設置的一級軍隊組織,是戰略區域內合成部隊的軍事領導指揮機關;直屬中央軍委領導。其主要任務是負責轄區內諸軍兵種部隊合同作戰的統一指揮,領導管理轄區內的民兵、兵役、動員工作和戰場建設。軍區機關設有司令部、政治部、聯勤部裝備部等機構。現有7個軍區:沈陽軍區、北京軍區、蘭州軍區、濟南軍區、南京軍區、廣州軍區、成都軍區。
除台灣以外,設立了省級軍區。 軍分區是在省軍區范圍內劃分的軍事區域所設立的軍隊一級組織,以領導機關駐地命名。軍分區屬省軍區建制,同時是中國共產黨地區(省轄市、自治州、盟)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地區行政公署(省轄市、州、盟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省軍區和中共地區(省轄市、州、盟政府)的雙重領導。
衛戍區——擔負首都警衛和守備勤務的軍隊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於1949年6月成立平津衛戍司令部。1959年1月改為北京衛戍區。北京衛戍區屬北京軍區建制,同時是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北京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北京軍區和北京市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領導機關。下轄衛戍部隊,領導北京市各區(縣)人民武裝部。負責北京地區的軍事警衛、守備任務,開展民兵、兵役和動員工作,維護軍容風紀,協助地方維護治安等。警備區——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重要城市或戰略要地設立的軍隊組織。警備區屬軍區建制。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領導機關。城市警備區,同時是中共市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軍區和中共市委、市政府的雙重領導,轄警備部隊,領導區、縣人民武裝部,負責所在城市的警衛、守備和民兵、兵役、動員工作。要地警備區,轄守備部隊,主要負責戰略要地的警衛、守備。
要塞區——在海防要地設立的軍隊組織。一般轄有守備部隊、分隊。防區築有永備工事,配備較強火力,儲備充足物資,形成獨立的防禦體系。要塞區隸屬於軍區,設有領導機關,擔負本區域的設防和堅守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於1958年起各海防要地設立要塞區。
守備區——在某些軍事要地設立的軍隊組織。隸屬於軍區或要塞區,轄守備隊,擔負所在軍事要地的堅守和設防任務。
中央軍委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對各軍區、海軍、空軍、第二炮兵實施作戰指揮。駐各軍區的陸軍集團軍和兵種部隊歸所在軍區建制領導和指揮。部署在各軍區的海軍、空軍部隊,建制歸海、空軍,受軍區和軍委海、空軍的雙層領導。軍區內三軍聯合作戰行動由軍區統一指揮。第二炮兵在軍委集中領導下,實施垂直指揮。省軍區、軍分區、縣(市)人民武裝部隸屬軍隊系統,歸所在軍區建制領導,同時又是所在省、地、縣(市)黨委的軍事工作部門和政府的兵役機關。
11、中央警備團:即中南海警衛團。原歸屬公安部,1959年歸北京衛戍區節制,1961年歸總參節制。
8、 情報體制
中國的情報系統也分為國安和軍情兩個系統,分別是國家安全部和隸屬於總參謀部的2部和3部。兩個系統各有分工,工作側重點不同,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會展開合作,情報資源共享。
國家安全部中國政府唯一對外公開承認的情報機關,也是中國情報及治安系統中,政府參與層面最廣的一個單位。它成立於1983年7月,由原中央調查部、公安部兩個主要單位,以及統戰部、國防科工委等部份單位合並而成,是一個針對他國之國家資源做全面性諜報工作的情報組織。國家安全部的任務角色,主要是執行中國政府對於世界情勢的掌握為重點,除了廣泛收集各國的軍備動態之外,對於各國對於中國政府所採取的態度,以及該國對中國的經貿前景等,均列入情報收集的范圍。此外,國家安全部還負責國內的反間諜工作,監視各國在華可疑分子,打擊外國在華情報網,抓捕間諜及我方叛徒。其性質和蘇聯克格勃相同。
總參情報系統分為2部、和3部,早在紅軍時期就已組建,並為中國的解放戰爭事業做出了重大貢獻。建國後戰功卓著的李克農大將正式組建總參2部和3部,並出任第一屆3部部長。總參軍情系統工作方針非常明確,主要負責偵察各國有關軍事情報,外軍的裝備、部署、編制、作戰意圖、方向等軍情都在偵查范圍之列。此外,還負責軍隊內部保衛及反間諜工作。從分工上看,2部負責管理內外勤特派人員及駐外各國武官,3部主要負責技術偵察,包括監聽、密碼破譯、無線電偵察等。各部下轄若干局分別負責台灣、美國、歐洲等方向工作。99年柯林頓總統訪華時,就是由總參3部三局負責全程技術保障與偵察。
三、. 現有區域機構體系轉自
理論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的行政區劃基本上分為省、縣、鄉三級管理。但在中國大陸的行政區域管理實際中,現行的管理體制實際上沿用了國民政府管理方式。除直轄市和特別行政區外,每個省、自治區的行政區劃的管理無一例外仍舊按地市級行政區(含副省級城市)、縣級行政區(含副地司級行政區域)和鄉鎮(含副縣級行政區域)三級管理。中國大陸特色政治在行政區劃管理上還體現為地市級行政區包括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以前為專區,政權為專員公署)、自治州和盟(內蒙古),其機構設置上除了各有側重以外其他大同小異。從1980年代以來,絕大多數地級行政區都改名為地級市。
最高行政首長對應的行政級別,中央政府管轄的一級行政區(省、自治區與直轄市)的省長為省級(部長級,或稱省軍級),兼任政治局委員者享受副總理級待遇,可以在頭銜前掛「黨和國家領導人」稱呼。副省級城市的市長為副省級(副部級),一般地市級行政區的最高行政長官為行政級別為地市級(地廳級,或稱地師級),縣級行政區最高行政長官為縣級(或稱縣團級),但是直轄市下屬的區、縣享受地級市待遇(重慶部分縣除外)。基層政權鄉鎮一級的最高行政長官為科級,直轄市的鄉鎮享受處級待遇,其他依次對應。 因此,實際上中國的行政區域和官員的行政級別,有正省(部)級、副省部級、地市級、副地市級、縣級、副縣級、科級和副科級共計8個層次。
㈥ 2016年國務院取消47項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2016年國務院取消47項職業資格證書有:
1、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
價格鑒證師、礦產儲量評估師、招標師、物業管理師、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棉花質量檢驗師、計量檢定員、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
2、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其他社會服務和居民生活服務人員、 林業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工程技術人員電影電視製作及舞台專業人員、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人員、商品監督和市場管理人員、河道、水庫管養人員、電子設備裝配調試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
廣播電影電視工程技術人員、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員、網路編輯員、采購人員、其他飯店、旅遊及健身娛樂場所服務人員、檢驗人員、機泵操作人員、美術品製作人員、廣播影視舞台設備安裝調試及運行操作人員、日用機電產品維修人員、
物業管理人員、旅遊及公共游覽場所服務人員、推銷、展銷人員、水上運輸服務人員、公路道路運輸服務人員、水產品加工人員、人造板生產人員、原煙復烤人員、卷煙生產人員、煙用醋酸纖維絲束濾棒製作人員、其他機械製造加工人員、
五金製品製作裝配人員、塑料製品加工人員、 搪瓷製品生產人員、日用機械電器製造裝配人員、印染人員、合成橡膠生產人員、 基本有機化工產品生產人員、化學纖維生產人員。
(6)國務院職稱資格擴展閱讀:
2016年6月8日,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以國發〔2016〕35號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再次公布取消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決定》明確,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和去產能中人員轉崗創造便利條件。
2014年以來,國務院已先後分五批取消了27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本次再取消47項。至此,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職業資格達到319項,占國務院部門設置職業資格總數的52%。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主動開展自我清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對照職業分類大典對現有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持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
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職業,原則上要放寬市場准入。今後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一律不得新設。
㈦ 行政級別排序與職稱是怎樣的 職務與級別對應表
一、行政級別與職稱:
1、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職務工資按正處層次的職務工資高一檔確定,級別工資按正處層次對應的級別確定。
2、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比照正處層次或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3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以上的可比照正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3、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正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5年及以上且工作年限28年及以上的可比照副處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正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4、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副科層次或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大專學歷工作年限4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中專及以下學歷工作年限6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可比照副科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5、員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原則上比照科員層次或辦事員層次核定工資。其中:大專學歷見習期滿、中專及以下學歷工作年限3年以上(不含學習時間)的可比照科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其他人員比照辦事員層次核定機關工資。
事業編中級職稱的工資原則上相當於公務員的正科級別的工資,若不考慮公務員的車補,中級職稱的工資一般要略高於公務員正科級別的工資。
二、職務與級別對應表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
第二章職務與級別設置
第五條公務員職務根據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限額、職位等設置。
公務員職務名稱應當與機構規格相一致。
第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第七條領導職務層次由高至低依次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八條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法規、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第九條非領導職務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條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由高至低依次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第十一條公務員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二十七級至一級。
第十二條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國家級正職:一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第十三條綜合管理類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一)巡視員:十三級至八級;
(二)副巡視員:十五級至十級;
(三)調研員:十八級至十二級;
(四)副調研員:二十級至十四級;
(五)主任科員: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六)副主任科員: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七)科員:二十六級至十八級;
(八)辦事員:二十七級至十九級。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市機關的巡視員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副巡視員對應十八級至十二級。
拓展資料
專業技術職稱
是指經國務院人事主管部門授權的部門、行業或中央企業、省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機構評審的系列專業技術職稱。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范圍領域基本涵蓋國民經濟生活的各行各業,例如工程、醫學、會計、教育、科研等。評審對象包括在事業單位,醫院,科研院所,企業等單位中從事管理、教學、科研、工程技術、設計、駕駛操作等工作的專業人員,具有教學、研究系列職稱的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章職務與級別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范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 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務院規定。
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第二十條 國家根據人民警察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職務相對應的銜級。
㈧ 「國家職業資格等級」和「職稱」是一個概念嗎
培訓機構的介紹如何。
人力資源資格證算職稱么?嚴格來說,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是不算職稱的。很多人選擇參加培訓考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資格,三級人力資源資格證是國家認證的勞動技能等級,全國企業都會認可。有了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後應聘職位底氣足了不少。不過有一個問題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不屬於職稱。
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師
不屬於職稱,而是屬於勞動技能等級。職業資格證書是由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分初級技能、中級技能、高級技能、技師、高級技師共五個等級。 職稱證書是由人事部門頒發的,分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共四個等級。人力資源職稱考試職業等級劃分為四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也稱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員,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也稱為助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也稱為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也稱為高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三級人力資源管理員證書由勞動保障部門頒發,屬於高級技能,所以是勞動技能等級。所以說,三才告訴我們人力資源管人力資源資格證是不算職稱的,屬於技術含量高的勞動技能等級。
當我們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訓機構對於人力資源資格證的相關介紹之後,我們或許對於人力資源資格證算不算的上是職稱有了一定的認識。總之,人力資源資格證的含金量還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們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與能力。所以說,報考人力資源資格證必須去專業的培訓機構經過專門培訓才能幫我們順利考取。
㈨ 國務院主要負責人職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內行機關,是最高國容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㈩ 中國幹部級別職稱有哪些
中國幹部級別職稱有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八條,公務員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格設置。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九條,公務員職級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序列分為: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一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一級科員、二級科員。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級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10)國務院職稱資格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公務員的領導職務、職級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領導職務、職級與級別的對應關系,由國家規定。
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職務與職級的對應關系,公務員擔任的領導職務和職級可以互相轉任、兼任;符合規定資格條件的,可以晉升領導職務或者職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領導職務、職級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領導職務、職級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五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應當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職經歷等方面的條件和資格。公務員領導職務應當逐級晉升。特別優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規定破格或者越級晉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六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動議;
(二)民主推薦;
(三)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討論決定;
(五)履行任職手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七條,廳局級正職以下領導職務出現空缺且本機關沒有合適人選的,可以通過適當方式面向社會選拔任職人選。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八條,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四十九條,公務員職級應當逐級晉升,根據個人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任職資歷,參考民主推薦或者民主測評結果確定人選,經公示後,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批。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條,務員的職務、職級實行能上能下。對不適宜或者不勝任現任職務、職級的,應當進行調整。公務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照規定程序降低一個職務或者職級層次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