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高級職稱考試資格
審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 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 2006年年底。
(五)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 2005〕9號 )文件精神,自 2005年度起,凡符合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參考鏈接: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_網路
http://ke..com/view/2907102.htm
B. 考審計職稱需要有從業資格證么
審計職稱,必須建立在取得了審核從業資格證上後,才可以評審,否則連資格都沒有,是無法評職稱的。
審計師分為三個級別:即初級審計師,中級審計師,高級審計師。審計師考試均採用閉卷筆試。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省人社廳用印的《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國家審計署用印的成績合格證書。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 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C. 高級審計師報名條件的問題
全國高級審計師報考條件
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凡遵守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權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考試:(高級審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考試和評審是評價工作的兩個環節,凡要求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的人員,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考試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取得雙科合格成績後,方可申請參加評審。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三)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四)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D. 高級審計師評審需要什麼條件,評審嚴格嗎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二)具備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或有效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
(三)具備規定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應考科目(模塊)合格證。
(四)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各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以上。
二、參加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學歷及資歷條件:
(一)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三)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四)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五)對雖不具備上述條件規定的學歷、任職資格或從事審計工作年限,但審計工作業績突出的人員,其破格報名條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人事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並報審計署、人事部備案。
1.「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中級職稱。
2.「從事審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3.「從事審計工作」包括從事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的具體操作工作以及這些部門的管理工作。
4.「破格報名條件」無明確的規定,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人事部門的具體規定了。
E. 高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高級審計師報名條件
審計師考試是指審計師的資格考試。審計師考試均採用閉卷筆試。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省人社廳用印的《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國家審計署用印的成績合格證書
審計師也是專門從事檢查並進一步證實公司會計賬目和報告的正確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專業人員。審計師是公司的高級職員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分為上、下午兩科,上午考試科目為「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具體包括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財政理論、金融理論、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四部分;下午考試科目為「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具體包括審計理論和審計案例兩部分
高級審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1 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 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 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 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5 對雖不具備上述條件規定的學歷、任職資格或從事審計工作年限,但審計工作業績突出的人員,其破格報名條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人事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並報審計署、人事部備案。
F. 高級職稱申報條件
正高級職稱申報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畢業後,取得副高級職稱,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副高級職稱申報條件:
(1)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兩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中級職稱,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
(5)其他符合評定條件人員。
(6)審計高級職稱考試資格擴展閱讀:
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的辦法,職稱評審中應堅持申報推薦公示和「六公開」制度。
單位在評議推薦參評人員時,要公開專業技術崗位數量、任職條件、推薦辦法、申報人述職、申報人評審材料、被推薦申報人員名單,接受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監督。
推薦人選確定後,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方可推薦上報,未經公示或有異議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不得上報。繼續教育情況是職稱評審中的綜合參考要素之一。
職稱取得方式分為考試、認定和評審。已經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必須通過考試取得相應的資格。如果您是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
可以申請認定初級職稱,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生初級職稱資格確認由各區(市)人社局及有相應系列和級別評審許可權的市直單位負責,相關業務可咨詢各主管部門(單位)。
如果不符合考試和認定的條件,則可以採取評審的方式,通過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台申報,申報方式選擇「正常申報。
G. 審計專業評高級審計師要考什麼級別的職稱
要評高,自然是要准備高級水平的。
H. 審計有什麼職稱考試
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舉行,報名時間約為4月上旬。中、初級審計資格考試科目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綜合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會計、企業財務管理、法律、審計理論與審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人事部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報 名 條 件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取得博士學位。
其他需說明事項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批准後,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准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二、考試時間
考試每年一次,在11月第三周的星期四和星期五舉行(具體時間見各考點的報考簡章)。
2009年審計師考試(CIA)時間確定為10月18日
三、考試科目
第一部分:內部審計程序
第二部分:內部審計技術
第三部分:管理控制和信息技術
第四部分:審計環境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由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命題,第四部分由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命題,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統一閱卷。
考試范圍在當年的《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考試大綱》中確定。
四、考試方式及其語種
考試方式為分科閉卷筆試。
第一、第二、第三部分考試採用中、英文兩個語種,報考人員可任選其中一種,第四部分考試為中文語種。
五、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考試:
1.具有學士及學士以上學位;
2.具有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或非執業注冊會計師證書;
4.本科院校審計、會計及相關專業四年級學生;
5.現從事審計、會計教學工作的普通高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
報考資格的審查和確認由設考點的考試組織領導機構負責,並報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備案。
六、免試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可以申請免試審計環境:
1.持有高級審計師、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2.持有高級會計師、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3.持有注冊會計師證書或非執業注冊會計師證書;
4.持有講師以上任職資格證書。
免試資格的審查和確認由設考點的考試組織領導機構負責,並報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備案。
十、單科成績有效期
考試取得單科成績合格者,必須在取得成績後的每2年內報考1次,以前通過科目的成績繼續有效,否則成績作廢。
十一、資格證書取得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者,方可取得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證書:
1.所有考試科目全部合格;
2.具有二年以上審計、會計工作經歷。
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證書由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和中國內部審計學會制發。
十二、後續教育及注冊
取得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資格的人員,每2年必須參加省級以上內部審計協(學)會組織的後續教育,方可注冊,否則取消其資格。
★ 考 試 題 型
考試的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其中「審計專業相關知識」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混合選擇題、判斷題、綜合分析題;「審計理論與實務」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混合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 科 目 內 容
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與內容均為「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包括: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包括: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初、中級資格考試採用同一套考試大綱。根據對初、中級審計人員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的不同要求,兩個考試科目各部分內容分為初、中級資格共同考試內容和中級資格單獨考試內容。
I. 審計師考試需要什麼報名條件學歷有什麼要求
(一)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二)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到指定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參加高級資格評價考試人員應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 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上述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等。 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審計、財經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 2006年年底。
(五)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 〔 2005〕9號 )文件精神,自 2005年度起,凡符合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 審計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