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考試
1. 建築師資格證怎麼考,有什麼要求
(一)報考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建築學 建築設計 本科 及 以上 建築學碩士或以上畢業 2 年 建築學學士 3 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5 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7 年 專科 三年制畢業 9 年 二年制畢業 10 年 城市規劃 城鄉規劃 建築工程 房屋建築工程 風景園林 建築裝飾技術 環境藝術 本科 及 以上 工學博士畢業 2 年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6 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7 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8 年 專科 三年制畢業 10 年 二年制畢業 11 年 其它工科 本科 及 以上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7 年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8 年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9 年 (2)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b、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說明:「民用建築設計」、「其他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准(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准,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待全部科目考試合格後,在領取資格證書時需提供本人首次報名當年的《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報考全國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下表要求執行。專業 學歷 從事建築設計的 最少時間 中專(不含 職業 中專) 建築學(建築設計技術)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5 年 建築學(建築設計技術)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7 年 相近專業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8 年 相近專業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10 年 建築學(建築設計技術) 三年製成人中專畢業 8 年 相近專業 三年製成人中專畢業 10 年 大專 建築學(建築設計) 畢業 3 年 相近專業 畢業 4 年本科及以上 建築學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2 年 相近專業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3 年 註: (1)「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市規劃、建築工程、環境藝術;大專為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建築裝飾技術、房屋建築工程、環境藝術;中專為建築裝飾、城鎮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築、村鎮建設。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本表本科及以上和大專的相近專業中加入了「環境藝術」。 2、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的人員。 3、不具備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
2. 全國注冊建築師的執業資格考試考哪些內容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來試設九個科目,具源體是:《建築設計》、《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建築師》、《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作圖)》、《建築結構》、《建築材料與構造》、《建設方案設計(作圖題)》《建設物理與建築設備》、《建築技術設計(作圖)》。其中,《場地設計(作圖)》、《建築技術設計(作圖)》和《建築設計與表達(作圖)》為主觀題,在圖紙上作答;其餘6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設四個科目,具體是:《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法律
建築師
、法規、經濟與施工》、《建築結構與設備》、《場地與場地設計(作圖題)》。作圖題的科目為主觀題,在圖紙上作答;其餘2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3.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報名資格
(1)獲得教育部承認的高等學校五年制建築學學士學位或五年制建築學學歷及以上學歷、學位。
(2)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最少時間為:五年制建築學本科畢業需5年;五年制建築學學士需3年;建築學碩士及以上需2年。
(3)職業實踐要求:滿足《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有關要求。
注冊建築師是依法取得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在一個建築設計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的人員。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於2014年11月24日取消行政審批。
(3)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考試擴展閱讀:
一級建築師的考試規則:
1、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調整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分別延長到8個考試年度。二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調整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試成績的有效期限延長到4個考試年度。
2、符合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全部科目考試並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3、符合二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全部科目考試並合格,方可獲得二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一級建築師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一級注冊建築師
4.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哪幾門課程
一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
2、建築設版計(知識);
3、建築結構;權
4、建築物理與設備;
5、建築材料與構造;
6、建築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
7、建築方案設計(作圖);
8、建築技術設計(作圖);
9、場地設計(作圖)。
(4)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考試擴展閱讀
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採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8年。
北京地區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注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八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即具有申請注冊的資格,可以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一級注冊建築師的注冊工作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5. 注冊建築師都需要考試什麼科目 啊
注冊建築師考試科目
(一)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科目
1.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知識);
2.建築設計(知識);
3.建築結構;
4.建築物理與設備;
5.建築材料與構造;
6.建築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
7.建築方案設計(作圖);
8.建築技術設計(作圖);
9.場地設計(作圖)。
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為八年。
(二)二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1.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
2.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
3.建築結構與設備;
4.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為四年。
注冊建築師,是指經考試、特許、考核認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執業資格證書),或者經資格互認方式取得建築師互認資格證書(以下簡稱互認資格證書),並按照本細則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築師注冊證書(以下簡稱注冊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築師執業印章(以下簡稱執業印章),從事建築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令取消了注冊建築師的行政審批,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其具體工作。
注冊建築師的考試、注冊和執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築師條例》。
1、 國家實行注冊建築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注冊建築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
2、 注冊建築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或者互認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方可以注冊建築師的名義執業。
3、注冊建築師執行業務,應當加入建築設計單位。注冊建築師執行業務,由建築設計單位統一接受委託並統一收費。
6. 請問下一級注冊建築師 考試的難度有多大
通過率全國平均復10%左右。考試難度很制大,雖然沒有注冊結構工程師那麼難。
按照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准,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統一印製或個人下載列印的《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自2008年起,符合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本級別資格全部科目考試並合格,方可獲得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
(6)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考試擴展閱讀:
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採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8年。北京地區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注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八年,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具有申請注冊的資格,可以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一級注冊建築師
7.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主要考哪幾門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九門課程。
這十門課程分別為:建築設計、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場地設計,建築結構,建築材料與構造,建築方案設計,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建築技術設計。
1、建築設計
系統掌握建築設計的各項基礎理論、公共和居住建築設計原理;掌握建築類別等級的劃分及各階段的設計深度要求;掌握技術經濟綜合評價標准;理解建築與室內外環境、建築與技術、建築與人的行為方式的關系。
2、建築結構
對結構力學有基本了解,對常見荷載、常見建築結構形式的受力特點有清晰概念,能定性識別桿系結構在不同荷載下的內力圖、變形形式及簡單計算。
3、建築材料與構造
了解建築材料的基本分類;了解常用材料(含新型建材)的物理化學性能、材料規格、使用范圍及其檢驗、檢測方法;了解綠色建材的性能及評價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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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注冊建築師的考試細則
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資格考試由國家建設部與國家人事部共同組織,考試採用滾動管理,共設9個科目,單科滾動周期為8年。北京地區全國一級注冊建築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注冊工作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實施。
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八年,在有效期內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
持有有效期的《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者,即具有申請注冊的資格,可以執行注冊建築師業務。一級注冊建築師的注冊工作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負責。
8. 注冊建築師考試時間2020
考試時間為10月17、18日、10月24、25日。考試包括9個科目,分2個周末進行。
注冊建築師分為一級注冊建築師和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科目為:
一、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科目: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建築設計;建築結構;建築物理與設備;建築材料與構造;建築經濟、施工及設計業務管理;建築方案設計;建築技術設計;場地設計。
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為八年。
二、二級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
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建築結構與設備;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科目考試合格有效期為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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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注意事項:
1、准考證
通常是考前半個月即可開始列印准考證,具體列印時間請查看各省市具體規定,考生可上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列印。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證最好多列印幾份,以便出現突發情況找不到准考證。
2、身份證
身份證是證明考生身份的主要證件,所以在參加考試時一定要帶好,還要看身份證是否過期。若是考生有身份證丟失的,要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出具身份證明材料,記住,證明材料上一定要帶照片。
3、其他用品
攜帶2B鉛筆、橡皮、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是參加知識題考試的;攜帶無聲及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三角板一套、圓規、丁字尺、比例尺、建築模板、繪圖筆一套、鉛筆、橡皮、訂書機、刮圖刀片、膠帶紙、空白坐標紙等參加作圖題考試。
9. 建築師資格證怎麼考有什麼要求
建築師分一級建築師和二級建築師兩個等級,學歷:一級要大專畢業以上,回二級要中專(不含答職高)畢業以上。
專業:最好是建築學專業或工程類專業,其他專業職業實踐時間就長。
職業最少實踐時間根據學歷不同2~11年。
10. 怎麼考初級建築師證
建築師分一二等級,沒有初級這么一說。注冊建築師分一級注冊建築師和二級注冊建築師。
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
1、取得建築學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博士學位,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築學學士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碩士學位,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築學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築學相近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或者取得工程師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項規定的條件,但設計成績突出,經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認定達到前四項規定的專業水平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
1、具有建築學或者相近專業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築設計技術專業或者相近專業大學畢業以上學歷,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築設計技術專業4年制中專畢業學歷,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築設計技術相近專業中專畢業學歷,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10)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考試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注冊建築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執業資格證書或者互認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方可以注冊建築師的名義執業。
第十四條取得一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證書並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受理後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審批;符合條件的,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頒發一級注冊建築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第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人申請一級注冊建築師注冊的材料後,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五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對申請初始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審查完畢,並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
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上報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內審批完畢並作出書面決定。審查結果由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十日,公示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間內。
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自作出審批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在公眾媒體上公布審批結果。對申請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日內審查完畢。
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上報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批完畢並作出書面決定。二級注冊建築師的注冊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依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