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作業資格證有哪些
❶ 哪些人員要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里明確: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特種作業目錄裡面規定10大類作業為特種設備作業:
電工作業
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高處作業
製冷與空調作業
煤礦安全作業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其他)
具體是否屬於以上10類(小類),查看國家安全總局公布的名錄。
❷ 建築工程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有哪些
1、建築電工;
2、建築架子工;
3、建築起重信號司索工;
4、建築起重機械司機;
5、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
6、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
7、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2)特種作業資格證有哪些擴展閱讀
申請從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2、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學歷;
4、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從業
1、持有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受聘於建築施工企業或者建築起重機械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方可從事相應的特種作業。
2、用人單位對於首次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在其正式上崗前安排不少於3個月的實習操作。
3、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標准、規范和規程進行作業,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並按規定對作業工具和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訓或者繼續教育,每年不得少於24小時。
4、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撤離危險區域,並向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❸ 特種作業人員取得什麼後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需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才能持證上崗。
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3)特種作業資格證有哪些擴展閱讀
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2、建設部《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❹ 建築特種作業資格證,操作證包括哪些工種
根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第三條建築施工特種作業包括:
(一)建築電工;
(二)建築架子工;
(三)建築起重信號司索工;
(四)建築起重機械司機;
(五)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
(六)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
(七)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❺ 哪些工種需要辦理特種作業證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建質[2008]75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從業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第三條建築施工特種作業包括:
(一)建築電工;
(二)建築架子工;
(三)建築起重信號司索工;
(四)建築起重機械司機;
(五)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
(六)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
(七)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種作業。
第四條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第五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❻ 特種作業有哪些
特種作業人員包括以下內容:
(1)電工作作業。含發電、送電、變電、配電工,電氣設備的安裝、運行、檢修(維修)、試驗工,礦山井下電鉗工。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含起重機械(含電梯)司機,司索工,信號指揮工,安裝與維修工。
(4)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含在企業內碼頭、貨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
(5)登高架設作業。含2米以上登高架設、拆除、維修工,高層建(構)物表面清洗工。
(6)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含承壓鍋爐的操作工、鍋爐水質化驗工。
(7)壓力容器作業。含壓力容器罐裝工、檢驗工、運輸押運工、大型空氣壓縮機操作工。
(8)製冷作業。含製冷設備安裝工、操作工、維修工。
(9)爆破作業。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礦山通風作業。含主扇風機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風安全監測工,測風測塵工。
(11)礦山排水作業。含礦井主排水泵工,尾礦壩作業工。
(12)礦山安全檢查作業。含安全檢查工,瓦斯檢驗工,電器設備防爆檢查工。
(13)礦山提升運輸作業。含提升機操作工,(上、下山)絞車操作工,固定膠帶輸送機操作工,信號工,擁罐(把鉤)工。
(14)採掘(剝)作業。含採煤機司機,掘進機司機,耙岩機司機,鑿岩機司機。
(15)礦山救護作業。
(16)危險物品作業。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運輸押運工、儲存保管員。
(17)經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批準的其它作業。
以上為特殊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殊種類作業的從業人員。
(6)特種作業資格證有哪些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四條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於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❼ 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有區別嗎
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一樣的,前者是簡稱,後者是全稱,沒什麼區別。
❽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什麼方可上崗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安全衛生規程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職工,所在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過有關機關考試合格並取得操作合格證或者駕駛執照後,才准予獨立操作。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實行教考分離制度,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制定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及考核標准,推薦使用教材。培訓機構按照國家局制定的培訓大綱和推薦使用教材組織開展培訓。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或其委託的有資質的單位根據國家局制定的考核標准組織開展考核。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統一製作,各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簽發。特種作業操作證在全國通用。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或轉讓。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文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統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文第五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
特種作業人員是從事特殊作業的從業人員的簡稱,是一種名稱。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很廣,既包括一些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廠車司機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也包括特殊工作的從業人員,如瓦斯檢測員、放炮員、井下絞車司機等。
關於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國務院有關部門作出過相應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類型:瓦斯檢查工、起重機械工、壓力容器操作工、爆破工、通風工、信號工、擁罐工、電工、金屬焊接(切割)工、礦井泵工、瓦斯抽放工、主扇風機操作工、主提升機操作工、絞車操作工、輸送機操作工、尾礦工、安全檢查工和礦內機動車司機等十多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大量非公有制企業的出現,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有所變化,有些以前不是特種作業人員,可能變化為特種作業人員。因此,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重新進行界定。
拓展資料:
特種作業人員是從業人員中的一部分,但是,它又不同於一般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從事的崗位,一般危險性都較大。特種作業人員的工作好壞直接關系著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因此,《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這里講的專門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不論在內容上,還是在時間上,都不同於普通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以保證特種作業人員達到規定的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由有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考核合格的,頒發特種操作資格證書。未經專門安全培訓並取得特種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❾ 特種作業證的種類
需要用到特種作業證的行業如下6個行業:
1、電工作業:指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
2、焊接熱切割:指運用焊接或者熱切割方法對材料進行加工的作業(不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有關作業)。
3、製冷與空調作業:指對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修理的作業。
4、煤礦安全作業:從事煤礦井下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和故障處理,保證本班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的作業。
5、危險化學品:指從事危險化工工藝過程操作及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安裝、維修、維護的作業。
6、煙花爆竹:指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儲存中的葯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葯、築葯、壓葯、搬運等危險工序的作業。
❿ 特種作業操作證包括哪些操作證和等級證又有什麼區別呢
焊工等級證是全國聯網查詢的,能上網查的都沒問題,操作證是上崗必備的,等級證是代表水平和能力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