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主治醫師資格考試
⑴ 從住院醫師到主治醫師都需要通過什麼考試
需要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主治醫師考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從2017年開始,已經取消。
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科目設定,是針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實際應用需要,經過調查研究、專家論證、主管部門批准而確定的。已推出的考試科目,包括了操作系統、辦公應用、網路應用、資料庫應用等6大類別,共22個考試科目,基本覆蓋了計算機和網路方面最為常見的應用領域。
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其中「基礎知識」與「相關專業知識」科目外科學及其各亞專業考核內容一樣。「專業知識」與「專業實踐能力」科目各亞專業考核內容為本亞專業考試大綱所要求掌握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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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關於主治醫師考試條件的規定。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⑵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一樣嗎
不一樣的。
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為取得主治醫師資格證書的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考試成績在各科目中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內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由人事部與衛生部共同組織實施了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在五月中旬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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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相關要求規定:
1、根據衛生部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管理辦法,確認培訓定點單位及培訓教師。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可按自願的原則報名參加培訓。
2、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3、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⑶ 主治醫師的報考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內科學專業:
1、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3)重症主治醫師資格考試擴展閱讀
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主治醫師考試
⑷ 考主治醫師有什麼條件
主治醫師(attending physician)是醫院的職稱之名,屬於中級職稱。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內科學專業報考條件:1、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2、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內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參加內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⑸ 重症醫學主治醫師考試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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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什麼
分別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
報考人員應按本人專試用期所從事的專屬業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其中中醫、中西醫結合、藏醫、蒙醫、維醫、傣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專業的醫師資格。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6)重症主治醫師資格考試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應提前達到考場候考,如果當天時間比較緊張,最好提前一天去熟悉考場路線,以免因交通等問題影響考試。
考試物品由考點辦公室統一提供,應試人員僅允許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准考證入場,其他物品嚴禁攜帶。
考點為應試人員提供物品寄存,但因人數眾多、入場時間有限,請盡量不要攜帶其他物品。如果寄存期間物品丟失,損失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
⑺ 主治醫師考試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1、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報名參加2017年度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外科學工作的人員;凡報考外科主治醫師的人員,應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准入資格證明文件。
2、報名參加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3、凡符合上述所規定外科/內科/婦產科主治醫師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從事外科主治醫師的考試,並根據自己所在科室報考相關科目。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4、《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⑻ 主治醫師報考條件
主治醫師考試報名條件介紹: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8)重症主治醫師資格考試擴展閱讀:
考試科目及成績
1、考試為兩年一個周期,兩年內沒有通過四科需要重新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在各科目中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2年內通過四個考試科目即可取得相應資格。
2、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即為取得主治醫師資格證書的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其中「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為公共科目。
3、考試時間為2天,一天兩個科目
⑼ 重症醫學中級考試報名需要什麼條件
【2015重症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重症學專業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1、參加重症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3)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4)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2、參加重症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2)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3)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4)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5)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重症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重症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主治醫師】英文:attending physician,是醫院的職稱之名,醫生職稱的一種,比住院醫師高一級,比副主任醫師低一級,屬於中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