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葯衛生資格考試
Ⅰ 醫療衛生考試都考什麼
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考試的時間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區都會在每年的6月至8月間進行。原來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 ,現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級統計編制進人計劃、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錄用
考試一般先由各用人單位報用人計劃,由各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發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計劃,並通過報名(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現場報名。)、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錄用等程序,招考公告和每個階段的成績以及公告發布在各級人事、人才網站上,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分數有的四六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也有崗位只需參加筆試。部分地區根據參加考試的筆試情況,會設最低分數,同時相關政策和當地的一些條例等,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獲獎運動員等有筆試加分的政策。
醫療衛生類(E類)主要適用於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E類)》和《綜合應用能力(E類)》,各150分。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E類)》主要測查與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分析、策略選擇等部分。
《綜合應用能力(E類)》測查應試人員綜合運用醫療衛生相關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由醫學基礎知識(60%)和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應用能力(40%)兩個部分組成。
Ⅱ 廈門醫療衛生資格考試報名錯過了時間怎麼辦
錯過衛生資格考試網報該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衛生資格考試首先是在網上報名,然後去現場審核確認。如果錯過了網上預報名時間,應該就無法報考當年的衛生資格考試。具體的情況可以咨詢報考所在地的衛生局。
衛生資格考試報名確認狀態簡介
衛生資格考試的報名過程一般包括先網上預報名,而後是考點現場確認審核,最後是考區審核。我們通常認定報名成功是以考點現場審核為基準。考區審核一般是在考點現場審核中遺漏的信息或無法馬上核實的信息,但此種情況發生的概率很小。因此,一般是認定現場審核通過就是報名成功了。具體的情況你可以咨詢報考所在地的衛生局。
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後還可以修改信息嗎
根據國家衛生資格考試的相關政策規定,衛生資格考試考生在現場審核報名確認單上簽字後,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選考點或其下設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
衛生資格考試現場審核需要哪些材料
2013年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1月4日至1月27日,各地區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安排確認時間。考生持所列印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申報表蓋章:考生應攜帶申報表至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查蓋章。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並確認個人報名信息簽字,交費。
現場審核確認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以當地報名通知為准)
1、《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份(A4規格);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聘書原件或聘用證明原件;
5、相關准入資格證書原件;
6、工作崗位變動的報考人員須提交轉入現崗位的有關證明;
7、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須提交以往考試成績單或准考證原件、復印件。
Ⅲ 到底什麼是醫療衛生招聘考試
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考試的時間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區都會在每年的6月至8月間進行內。原來尚無全容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 ,現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級統計編制進人計劃、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錄用
考試一般先由各用人單位報用人計劃,由各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發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計劃,並通過報名(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現場報名。)、筆試、資格復查、面試、體檢、錄用等程序,招考公告和每個階段的成績以及公告發布在各級人事、人才網站上,筆試和面試基本上各佔一半,分數有的四六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也有崗位只需參加筆試。部分地區根據參加考試的筆試情況,會設最低分數,同時相關政策和當地的一些條例等,對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獲獎運動員等有筆試加分的政策。
Ⅳ 中國衛生人才考試網
中國衛生人才網關於護士資格證考試報名審核
主要是審核你的證件是否符合護士資格考試的要求.
比如符不符護士考試的年限.證件是否屬實等!
審核後的證件還在衛生局.在衛生局領取!
Ⅳ 關於衛生資格考試!
看看吧!
衛生部、人事部關於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
來源:中國衛生人才網
(衛人發[2000]462號 2000年12月16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人事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和《臨床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精神,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臨床醫學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能力,完善評價機制,提高臨床醫學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現將衛生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和《臨床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精神,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臨床醫學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能力,完善評價機制,提高臨床醫學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內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包括初級資格(醫士、醫師),中級資格(主治醫師),高級資格(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
第四條 臨床醫學專業初、中級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全國實行統一考試後,各地、各部門不再進行相應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
高級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評結合的方式,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五條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它表明持有人具有相應的學術技術水平,是受聘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
第六條 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第七條 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第八條 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由衛生部、人事部共同負責。
衛生部負責擬定考試大綱和命題,組建國家級題庫,組織實施考試工作,管理考試用書,規劃考前培訓,研究考試辦法,擬定合格標准等工作。
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衛生部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確定合格標准。
衛生部、人事部成立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部人事司,負責資格考試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 通過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各地在頒發證書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第十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十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 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 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條 取得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繼續醫學教育。
第十四條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由衛生部、人事部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 本規定由衛生部、人事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Ⅵ 醫療衛生員哪裡考
報名條件
初級:
(一)臨床醫學專業類:
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二)葯學、護理、技術專業類:
1、士類:
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師類: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中級:
醫、葯、護、技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等工作滿7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等工作滿6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等工作滿4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等工作滿2年;
5、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照《關於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6至089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考試合格的人員,可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
(一)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置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二)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並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個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申請人為2012年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當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由學校到學校所在地報名點為本校應屆畢業生集體辦理報名手續。
具備條件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凡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者,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09年在校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護理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或符合條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3年在校畢業生)。
2、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的人員,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合格者,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4、《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部分專業系主亞專業,主亞專業在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等科目考試中使用共用試卷;具體可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情況的說明」中的附件;
5、《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感覺這樣的提問沒有什麼意義
不要多想,想多了累
Ⅶ 醫葯衛生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是個什麼類型的證書
不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是職稱證書,是衛生和計生委人事司與人社部內專技司聯合容組織的考試,是評價職稱標準的。開葯店需要葯師資格證,需要參加由葯監局組織的專門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葯師資格並在當地葯監局注冊後才能。
Ⅷ 哪裡能買到最全的醫葯衛生職稱的考試資料,要性價比最高的
我2010年考執業醫師用的是愛貝街上面的考試資料,個人覺得很不錯呢
Ⅸ 中公教育有沒有醫療衛生的考試
有的呀,醫療衛生招聘、衛生類事業單位、資格證培訓等都有,想請客前往當地中公教育咨詢!
Ⅹ 醫師中級職稱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回資格考試的答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規定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十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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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 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 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