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跨省調轉
㈠ 關於會計從業資格證跨省調出是什麼意思
會計從業資格證跨省調出意思是會計工作調動後,會計從業資格證也必須辦理調出手續。
《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化調轉暫行辦法 》有詳細規定:
第四條 持證人員申請調轉時,應填寫調轉登記表,並向會計從業資格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調轉申請。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接受申請後,提供持證人員在本地管理系統中的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供其核對確認。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審核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身份證件、經簽字確認的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等材料後,在5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內將其電子信息上傳至財政部調轉平台,並將上傳結果及時告知持證人員。
第五條 持證人員發現基礎信息有誤或有變更事項的,由本人提供相關證明,經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審核後,依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予以辦理更正或變更。
第六條 持證人員在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需在調出地補齊後,方可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
持證人員在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時,未完成當年繼續教育的,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在其調轉登記表中予以註明,持證人員調轉後,須參加調入地當年繼續教育。
第七條 持證人員應在電子信息上傳成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身份證件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或工作證明、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暫住地證明)向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手續。
㈡ 會計從業資格證跨省轉出轉入需要什麼手續
第一步在財政局辦理跨省調出手續:
(一)跨省調出:
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4. 委託代理的,須提供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註:以上材料未加說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及表格統一使用A4紙。)
辦事程序:
持證人員調往省外的,應當及時到原會計從業資格所屬財政部門辦理調出手續。
第二步到你需調入的財政局辦理跨省調入
(二)跨省調入:
提供材料:
1.身份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3.《會計從業資格調入登記表》(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單位公章)
4.《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
5.調入後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現工作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6. 調入後不從事會計工作的,須提供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或暫住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 委託代理的,須提供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註:以上材料未加說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復印件及表格統一使用A4紙。)
辦事程序:
持證人員從省外調入的,應先到原會計從業資格所屬財政部門辦理跨省調出手續,並在電子信息上傳成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到現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調入手續。
㈢ 會計證跨省調轉手續
跨省調轉依照《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信息化調轉暫行辦法》(財會[2011]11號)辦理,到網上填制調轉登記表,先辦理調出,後辦理調入,具體看看暫行辦法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開展跨省級行政區域、部門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業務(以下簡稱會計從業資格調轉)。
第四條 持證人員申請調轉時,應填寫調轉登記表,並向會計從業資格所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調轉申請。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接受申請後,提供持證人員在本地管理系統中的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供其核對確認。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審核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身份證件、經簽字確認的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等材料後,在5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內將其電子信息上傳至財政部調轉平台,並將上傳結果及時告知持證人員。
第七條 持證人員應在電子信息上傳成功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身份證件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或工作證明、戶籍證明、居住地證明、暫住地證明)向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手續。
㈣ 會計證跨省怎麼轉
如何辦理會計證跨省調轉手續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往省以外地區的人員應當由持證人員或委託代理人向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申請調出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出具填寫准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
(二)向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供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三)有效證件(身份證、軍人證、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後,應當核對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登錄「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審核其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
持證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以前年度繼續教育的,需在調出地補齊後,方可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持證人員未完成當年繼續教育的,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當在其調轉登記表中予以註明,持證人員調轉後,須參加調入地當年繼續教育。
持證人員調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應列印其基礎信息表供持證人員核對確認。持證人員發現基礎信息有誤或有變更事項的,由本人提供相關證明,經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審核後,依照《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予以辦理更正或變更。
持證人員對其基礎信息和調轉登記表內容進行確認後,在基礎信息表、調轉登記表上簽字。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在調轉登記表上加蓋公章,經辦人簽字並註明聯系電話和時間,並在從業資格證書「注冊、變更、調轉記錄」頁內列印調轉記錄。
持證人員應持調轉登記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及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要求的其它手續,於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持證人員的電子信息被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接收或退回前,持證人員申請撤銷調轉的須向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撤銷調轉原因的書面說明,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可依持證人員申請撤銷調轉。
持證人員因故未能調出的或被退回的,應於退回之日起90日內到原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轉核銷。如仍需調轉的應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㈤ 會計從業資格證省外調轉
辦理會計證跨省調轉手續: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往省以外地區的人員應當由持證人員或委託代理人向屬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申請調出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出具填寫准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
(二)向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供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三)有效證件(身份證、軍人證、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調出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受理申請後,應當核對持證人員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登錄「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審核其基礎信息和繼續教育情況。
㈥ 會計從業資格證省外調轉
領學網為抄你解答:
是的,首先在網上找到四川財政會計.網,點擊填寫調轉申請列印三份調轉申請表出來,再寫一份工作證明,你所在單位蓋公章;身份證復印件一張;會計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帶齊以上材料在你預約時間的當天去你考會計證的財政局辦理會計證調出;
希望幫到你
㈦ 我想問一下,如果有會計從業資格證,跨省調轉會不會很麻煩
自新《會計法》施行之日起,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認定。省級財政部門不再組織會計從業資格認定以及考試、證書核發和換發、調轉登記等工作。
㈧ 會計從業資格證跨省調轉
看財政局要求,有的要求必須要有接收單位才能轉出,有的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轉出,然後在西安轉入,不一定非要是會計工作,本身找會計工作主要不是看你是否有會計證的,很多沒有會計證的在職會計,老會計都沒有會計證,會計證是隨著發展才推出來的,企業主要看你是否具備會計實操技能,以及有沒有實操經驗。 找到工作後再轉入,但是應該是有時間限制的,必須多久內轉入,要掛靠到培訓機構也可以,沒有什麼影響,只要證書在你自己手裡,如果你交給機構那肯定是不安全的,會計證的作用就是會計報稅的時候需要,萬一企業有些不透明的,結果用了你的會計證去辦事,那麼後面相關部門是查你且由你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