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師職業資格制度
1. 經濟師職稱等級的評定,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位。
三、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高級資格考試。
1、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近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 2年以上。
2、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 4 年以上。
3、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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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師考試規則如下:
1、應考人員在考前15分鍾憑《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或護照)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如有缺少者,一律不得參加考試。應考人員對號入座後,將准考證及本人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查對。
2、應考人員除攜帶鋼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和按規定可以攜帶的計算器(不含具有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外,不得帶各種書籍、資料、報刊、紙張、提包、手機、尋呼機等與考試無關物品入座。如有攜帶,應統一存放在考場指定地點,開考後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計算工具。
3、開考鈴響後才能答題,開考後30分鍾內不得交卷退場。遲到30分鍾以上,一律不得入場,已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退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
4、應考人員答題,必須按規定使用2B鉛筆(只限於塗答題卡)和藍、黑墨水的鋼筆或圓珠筆,字跡要清楚、工整、塗寫正確。用其它顏色的筆書寫(填塗)的答卷(答題卡)按零分處理,未在規定部位書寫(填塗)的答案無效。
5、應考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試題不清或試卷分發錯誤,可舉手詢問。
6、應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安靜。場內禁止吸煙,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答案。應考人員應尊重考場工作人員,接受監考人員得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不得辱罵威脅、報復考場工作人員。
7、應考人員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場,應經監考人員允許並由工作人員專人陪同往返。
8、考試結束鈴響,應考人員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和答題卡翻放,待監考人員收齊試卷和答題卡並允許後,方可離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9、除本考點主考、本考場監考、考點巡視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2. 經濟師職稱有哪些等級是如何評定的,需要什麼條件。
有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師。滿足以下報考條件就可以: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版遵紀權守法並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者,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經濟師職稱參加每年11月份經濟類全國統一考試,大專畢業滿6年,本科畢業工作滿5年,外語職稱考試合格,計算機職稱考試C級合格,只要滿足以上條件即可申請中級職稱,沒有論文的要求,只有再評高級經濟師時要發表一篇國家級刊物論文的要求。
3. 經濟師資格考試的條件
2020年初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條件:
第七條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第八條 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020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條件:
第九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高中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二)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四)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五)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六)具備博士學位。
2020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條件:
第十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確定初級、中級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合格標准。
根據國家戰略需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可以單獨劃定相關地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准。
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區人才需求狀況,確定本地區本年度參加高級經濟師(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知識產權師,下同)評審的使用標准。
第十二條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師證書。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准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
4. 經濟師報考條件及科目
初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考試的人員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
中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並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二)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四)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五)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六)具備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報考人員參加工作年限和擔任專業技術職務年限的計算截止到報考當年12月31日。
高級經濟師報名條件
高級經濟師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2021年高級經濟師報名條件暫未公布,請大家參考2020年:
高級經濟師報考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中級經濟師、中級會計師、中級統計師、中級審計師、其中之一的,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註: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取得稅務師、資產評估師,符合中級經濟師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的,也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中級經濟師證書獲得時間以批准日期為准。
初級和中級經濟師均考兩個科目,具體是:《經濟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高級經濟師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一個科目。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科目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
5. 經濟師考試規定和實施辦法進行了哪些修訂
【導讀】對於經濟師考試規定和實施辦法,想必考經濟師的考生都不陌生,規定和實施辦法決定了考試的方向,所以一定要進行全面的了解,知道它們都修訂了哪些內容,今天要給大家介紹的就是經濟師考試規定和實施辦法修訂的內容,下面就來具體了解一下。
1、增設了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經濟發展專業技術職稱考試共設初中級、初級、高級三個級別,全國性統一機構、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出題。高級經濟發展專業技術職稱考試設定《高級經濟實務》一個考試學科,考試達標並根據審查者,可得到高級經濟師職稱。
2、調整了考試專業設置
將原來的15個專業分類調節為工商企業管理、農村經濟、財政局稅款、金融業、商業保險、運送經濟發展、人事管理、旅遊業、工程建築與房地產業經濟發展、專利權等10個專業分類。
在其中,原工商企業管理、經濟與社會合拼為工商管理專業,原公路貨運、水路運輸、鐵路貨運、民航運輸、郵政快遞技術專業合拼為運送經濟專業,房地產業經濟發展、建築經濟技術專業合拼為工程建築與房地產業經濟專業,專利權為增加技術專業。
初中級、初級和高級考試均按所述10個課程設置,考生在報考時可依據工作中必須挑選其一。
3、明確了與相近系列職稱的銜接辦法
得到財務會計、統計分析、財務審計系列產品初級專業技術職稱,並合乎有關文憑、期限標準的專業技術,可報名高級經濟發展專業技術職稱考試。
4、明確了與經濟領域其他職業資格的銜接辦法
獲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產經紀人協理、商業銀行專業技術人員初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可相匹配初中級經濟發展專業技術職稱;
獲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項目投資)、農田備案委託人、房產經紀人、商業銀行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可相匹配初級經濟發展專業技術職稱。
獲得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可依據相對的文憑、期限標准相匹配初中級或初級經濟發展專業技術職稱,並可做為報名高一級經濟發展專業技術職稱考試的標准。
以上就是經濟師考試規定和實施辦法修訂的內容,作為備考經濟師的考生,一定要進行全面的了解,對於備考高級經濟師的考生,對於2020年高級經濟師考試變化一定要進行全面的了解,更多關於高級經濟師考試的備考干貨,備考技巧,新聞資訊等內容,歡迎及時關注環球快問,或者直接去環球網校進行對應課程學習,很多免費資源供大家選擇。
6. 經濟師是不是屬於中級職稱
只有中級經濟師屬於中級職稱。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准。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中級職稱,一般是指博士研究生畢業,經考核,可以直接認定為中級;碩士研究生畢業或雙學位獲得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或三年以上(不同專業所需年限不同);
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助理職稱四年以上。其他指的是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三年以上。
(6)經濟師師職業資格制度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報名時,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 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 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3. 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4. 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和實踐年限證明。
7. 經濟師資格考試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經濟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經濟人員素質,客觀公正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充分發揮經濟人員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深化職稱改革、使我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納入對外開放總格局的精神,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准。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以後不再進行經濟專業中、初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各地區、各部門為評定相應經濟專業職務任職資格進行的考試也不再進行。第三條按本規定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獲得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相應職務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資格不與工資待遇掛鉤。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自主決定獲得資格人員的職務和工資待遇。第四條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分甲、乙兩種。甲種考試為該資格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乙種考試為經濟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考試,凡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必須取得乙種考試合格證書,方能參加甲種考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只設一種,為該資格應具備的專業水平和業務能力的考試。第五條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1.經濟基礎知識;2.專業知識和實務(分為工業、農業、商業、物資、外經貿、財政、金融、保險、運輸、勞動、郵電、房地產、旅遊、價格管理十四個專業)。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科目為:1.經濟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綜合考試:2.專業知識和實務(專業劃分同上)。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科目為:1.經濟學;2.企業管理原理;3.統計與會計知識;4.市場營銷;5.經濟法;6.經濟數學。第六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第七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第八條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甲種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六條所列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本規定發布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3.獲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4.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第九條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的甲種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全部考試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統一印製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范圍內有效。第十條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各科的開考計劃,以兩年為一周期循環安排。考試成績採用單科累積的方式,每門科目考試合格,由人事部頒發單科合格證明。規定的科目全部合格後,由人事部頒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乙種考試合格證書。第十一條經濟專業的中、初級資格中文名稱和英文譯名根據國際通例和各經濟專業部門的工作性質及特點,由主管部門確定,經人事部同意後正式使用。所定名稱與原名稱作用相同。第十二條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五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第十三條對偽造學歷、資歷或考試作弊,騙取資格證書和乙種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發證機關應取消其資格,收回證書。第十四條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國務院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人事部負責,委託全國職稱考試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由當地職改領導小組決定。第十五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本規定解釋權屬人事部。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准。
8. 經濟師資格證書有效期怎麼規定的
經濟專業技抄術資格考試合格者,由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資格有效期一般為5年,有效期滿,持證者要按規定主動到發證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chinatat
9. 什麼是經濟師
經濟師,是我國職稱之一。要取得「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准。資格考試設置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考試設置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各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
考試共分工商管理、農業、商業、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旅遊、建築12個專業。其中運輸分公路、水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
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專業科目名稱
工商管理-------01-------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農業-----------02-------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商業-----------03-------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財政稅收------07-------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金融----------09--------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保險----------10--------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水路運輸------11--------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公路運輸------12--------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鐵路運輸-------13-------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民航運輸-------14-------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人力資源管理---15-------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郵電------------16-------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房地產---------17--------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旅遊-----------19--------旅遊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建築-----------21--------建築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10. 經濟師資格考試的定義
經濟師考試也稱作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內統一考試制度,由容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設在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具體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2015年經濟師考試時間是11月7日。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置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置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