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資格證書編號管理號
『壹』 一級建造師首次報名的職業資格證書編號和執業證書管理號是指什麼
為職業技能鑒定證書編碼,採用13位數字代碼。
證書編碼方案採用13位數字代碼,從左至右的含義是:第1一2位為證書核發年份代碼,取核發年份的後兩位數字;第3一4位為發證地區或行業代碼;第5位為鑒定機構標識代碼,取值為1一4,依次表示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工人考核委員會。
第6一8位為鑒定機構編碼,編碼由三位數字組成,該編碼由省級勞動部門或行業部委根據機構類別統一制定;第9位為證書類別代碼,取值為1-5,依次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初級技術等級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級技術等級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技術等級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技師合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級技師合格證書》,第10-13位表示證書核發順序編碼。
(1)執業資格證書編號管理號擴展閱讀:
一級建造師申請要求規定:
1、初始注冊申請表要在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上申報成功後自動生成列印,凡是不通過系統列印的申請表,一律不能上報。
2、資格證書要將帶編號頁和相片頁復印到一張A4紙上:新身份證要將反正面復印到一張A4紙上:勞動合同要用勞動部門制式合同,內容填寫要規范,其中自申報注冊之日起,原則上聘期不少於一年,不能使用簡單的聘用協議。
3、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市級管理鎖進入管理系統,看到本區域內上報人員及企業的各項信息。網上材料與書面材料要統一,二者缺一不可。
『貳』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管理號是什麼
就是在一級建造師證書裡面有個編號,表達能力一般,所學知識有限,盡心盡力回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叄』 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號是管理號還是編號
資格證書號是資職業資格證書的編號。
職業資格證書編碼採取16位數字代碼,分別代表內核發年份、省市地區容代碼、機構識別代碼、機構序列號和證書類別等級。從左至右的含義分別是:
第1、2位為證書核發年份代碼,取核發年份的後兩位數字。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行業部門(集團總公司)。第5、6位為發證地市級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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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有效期
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一級注冊建造師的注冊證書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執業印章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組織製作。
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職員必需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但並不要求在一個考試年度必需通過幾個科目或必需通過哪些科目。有的考生以為一年至少要通過工程經濟和項目管理兩個科目,這些理解都是不準確的。另外,免試部門科目的職員必需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肆』 二級建造師資格管理號與資格證書編號
第二頁 建設廳印章下面的 GD 0031*** 是執業資格證書的編號(如果是一級的話是7位數字回)
照片下面的 084403500********是管答理號,其中前面084403 是識別號(08年取得資格證,44是廣東行政代號,03是專業類別),後面的500********是考試報名時生成的檔案號。
『伍』 一級建造師首次報名的職業資格證書編號和執業證書管理號是指什麼呀
1、職業資格證書編碼採取16位數字代碼,分別代表核發年份、省市地區代碼、機構識別代碼、機構序列號和證書類別等級。從左至右的含義分別是:
1)第1、2位為證書核發年份代碼,取核發年份的後兩位數字。
2)第3、4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國務院行業部門(集團總公司)。
3)第5、6位為發證地市級代碼。
4)第7位為機構識別代碼,取值為0~4,依次表示:0為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1為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2為地方職業技能鑒定站;3為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4為工人考核委員會或企業內職業技能鑒定。
5)第8~10位為鑒定機構序列號,由三位數字(不足三位時在前面加零補足)組成。
6)第11位為證書類別取值(等級)代碼,取值為1~5,依次表示:5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五級)初級技能;4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四級)中級技能;3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三級)高級技能;2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二級)技師;1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一級)高級技師。
7)第12~16位為證書核發順序編號,按照每年度實施鑒定機構的各等級從00001~99999依次順序取值。
2、執業證書管理號是指注冊的編號,由地區、機構代碼、專業類別等。
『陸』 怎樣查詢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證書管理號
1、可以到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建造師網站上去查,網址:中國建造師信息網 2、查執業注冊證書的話,網址:建造師注冊信息網 3、查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你只能通過當地住建部門或人事部門查當年考試通過的情況來查詢。 拓展資料: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概念: 是建築類的一種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注冊登記後,即獲得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注冊後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自2009年起二級建造師實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題制度。 二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同時考生也可選擇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
『柒』 一級建造師證書上的編號和管理號是什麼樣子的編碼規則啊
一級建造師注冊編號規則:
需要說明的是「第5、6位表示取得資格證書年份」,是指執業資格證書的「簽發日期」而不是「批准日期」。比如我是2011年9月通過的,證書簽發日期是2012年,那麼今年(2012)注冊的時候,編號格式就是1xx121200001。
(一)注冊證書採用兩種編號體系。注冊編號由一個漢字和12位阿拉伯數字組成,證書編號為全國注冊證書印製流水號;
(二)注冊編號規則適用於一級注冊建造師和二級注冊建造師的注冊編號。注冊編號的漢字和各組數字的含義為:
1、編號首位漢字表示現注冊省份簡稱,如:北京為「京」。總後基建營房部簡稱「軍」;
2、第2位表示注冊建造師級別,一級為1,二級為2;
3、第3、4位表示初始注冊時受聘企業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劃代碼,如北京為「11」、湖北為「42」等。總後基建營房部代碼為99;
4、第5、6位表示取得資格證書年份,如2005年取得資格證書的,表示為「05」;
5、第7、8位表示初始注冊年份,如2007年初始注冊的,表示為「07」;
6、第9-13位表示初始注冊時,申請人在注冊申請地省級注冊流水號,如第1個表示為「00001」。
例如:京111050700001,表示該注冊建造師的現注冊地是北京,級別是一級,首次注冊地是北京,資格證書為2005年取得,首次注冊年份為2007年,首次注冊時流水號是00001。
『捌』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編號 注冊證書編號 和 注冊號 三者的區別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與注冊證書的區別是:
執業資格證書作為考試通過後,考試中心統一發放的資格證書,表示你擁有一級建造師相關專業的執業資格,僅作為資格憑證使用,為一級建造師執業注冊申請提供資格憑證,能不能順利注冊成為「注冊一級建造師」還需要很多其他的條件及要求,詳細情況請查閱有關文件及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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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
2、建設部負責編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建造師執業資格的培訓等有關工作。考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與能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兩部分。
3、報考人員要符合有關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4、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建設部負責擬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大綱。
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委)按照國家確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規定,在本地區組織實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凡遵紀守法並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6、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玖』 執業葯師資格證書號碼是編號還是管理號碼
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號碼是證書編號,並不是管理號碼。
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注冊管理
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人事部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葯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執業葯師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向所在省(區、市)葯品監督管理局申請注冊,取得《執業葯師注冊證書》後,方可以執業葯師身份執業。執業葯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前3個月,持證者須持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到注冊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9)執業資格證書編號管理號擴展閱讀:
執業葯師資格證書的考試內容
一、考試性質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屬於職業准入考試,凡符合條件經過本考試並成績合格者,國家發給《執業葯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執業葯師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本資格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考試目的為了實行對葯學技術人員的職業准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葯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一支既有專業知識和實際能力,又有葯事管理和法規知識、能嚴格依法執業的葯師隊伍,以確保葯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葯的安全有效。
三、考試時間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每年10月舉行一次,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時間每場2.5小時。
四、考試方法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方法為筆試(閉卷)。試題類型全部為選擇題,應考人員的固定的答案中選擇正確的、最佳的答案,填寫在專門設計的答題卡上,無需作解釋和論述。
五、考試科目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分為四個科目:
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二)、葯事管理與法規和葯學(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其中,葯事管理與法規為執業葯師共同考試科目;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和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葯學類考試科目;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和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中葯學類考試科目。
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可根據所從事的專業,選擇葯學類或中葯學類考試科目。葯學專業知識(一)為葯理學、葯物分析,葯學專業知識(二)為葯劑學、葯物化學。
中葯學專業知識(一)為中葯學、中葯葯劑學,中葯學專業知識(二)為中葯鑒定學、中葯化學;葯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除按照考試大綱要求外,每年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前,國家頒布的新法律、法規、規章,如納入考試范圍,以當年國家主管部門的通知為准。
六、考試要求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各科考試大綱的內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要求。
在考試內容中,掌握部分約佔60%,熟悉部分約佔30%,了解部分約佔10%.四個科目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份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拾』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時要求填寫執業資格證書的編號,編號指資格證書上的哪一項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編號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排的編號,自治回區、直轄市答對本行政區域內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執業活動的監督管理,用於確定注冊工程師的序列號。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編號為17,即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有人簽字欄下的編號。它是獨一無二的,不可改變的。此編號與注冊成功後的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編號綁定,職業資格證書編號實際上是您的「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編號,另外還有一個許可證編號,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照的簽發時間和簽發區域進行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