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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職業資格考試

發布時間: 2020-11-19 18:42:31

⑴ 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示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擬列入職業資格目錄清單151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8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93項。
附件: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共計151項)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
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共計58項。其中准入類34項,水平評價類24項) 序號 職業資格名稱 實施部門 (單位) 資格類別 1 教師資格 教育部 准入類 2 注冊消防工程師 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3 法律職業資格 司法部 准入類 4 中國委託公證人資格(香港、澳門) 司法部 准入類 5 注冊會計師 財政部 准入類 6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 環境保護部 准入類 7 民用核設施操縱人員資格 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 准入類 8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9 注冊建築師 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及省級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 准入類 10 監理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1 房地產估價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2 造價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3 注冊城市規劃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城市規劃協會 准入類 14 建造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5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注冊結構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注冊土木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化工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電氣工程師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注冊環保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冶金工程師 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注冊機械工程師 16 注冊驗船師 交通運輸部、農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7 船員資格(含船員、漁業船員) 交通運輸部、農業部 准入類 18 獸醫資格 執業獸醫 農業部 准入類 鄉村獸醫 19 拍賣師 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拍賣行業協會 准入類 20 演出經紀人員資格 文化部 准入類 21 醫生資格 醫師 國家衛生計生委 准入類 鄉村醫生 人體器官移植醫師 22 護士執業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23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准入類 24 出入境檢疫處理人員資格 質檢總局 准入類 25 注冊設備監理師 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26 注冊計量師 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27 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准入類 28 新聞記者職業資格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准入類 29 注冊安全工程師 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30 執業葯師 食品葯品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31 專利代理人 國家知識產權局 准入類 32 導游資格 國家旅遊局 准入類 33 注冊測繪師 國家測繪地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34 航空人員資格 空勤人員、地面人員 中國民航局 准入類 民用航空器外國駕駛員、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 航空安全員 民用航空電信人員、航行情報人員、氣象人員 35 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工程咨詢協會 水平評價類 36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37 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38 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 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39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40 資產評估師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水平評價類 41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42 土地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 水平評價類 43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44 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 水平評價類 45 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46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47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 水利部 水平評價類 48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49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 審計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50 稅務師 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 水平評價類 51 認證人員職業資格 質檢總局 水平評價類 52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53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國家統計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54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銀監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55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 證監會 水平評價類 56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 證監會 水平評價類 57 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格 國家文物局 水平評價類 58 翻譯專業資格 中國外文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水平評價類
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 (共計93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85項) 序號 職業資格名稱 實施部門 (單位) 資格類別 1 消防設施操作員 消防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准入類 2 焊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 准入類 環境保護部(民用核安全設備焊工、焊接操作工) 3 家畜繁殖員 農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准入類 4 關於健身和娛樂場所服務人員 游泳救生員 體育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准入類 社會體育指導員(游泳、滑雪、潛水、攀岩) 體育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5 關於航空運輸服務人員 民航乘務員、機場運行指揮員 民航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准入類 6 關於道路運輸服務人員 道路客運汽車駕駛員、道路貨運汽車駕駛員 交通運輸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准入類 機動車駕駛教練員 7 關於軌道交通運輸服務人員 軌道列車司機 交通運輸、鐵路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准入類 8 關於消防和應急救援人員 消防員 消防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准入類 森林消防員 林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應急救援員 緊急救援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9 關於機械設備修理人員 設備點檢員 冶金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機修鉗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電工 儀器儀表維修工 鍋爐設備檢修工、變電設備檢修工 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工程機械維修工 機械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10 關於通用工程機械操作人員 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 交通運輸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起重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11 關於建築安裝施工人員 電梯安裝維修工、製冷空調系統安裝維修工、鍋爐設備安裝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12 關於土木工程建築施工人員 築路工、橋隧工 交通運輸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防水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工建構築物維護檢修工 交通運輸、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電力電纜安裝運維工 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13 關於房屋建築施工人員 砌築工、混凝土工、鋼筋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架子工 14 關於水生產、輸排和水處理人員 水生產處理工 海洋、化工、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工業廢水處理工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15 關於氣體生產、處理和輸送人員 工業氣體生產工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工業廢氣治理工 化工、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壓縮機操作工 化工、煤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16 關於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人員 鍋爐運行值班員、發電集控值班員、變配電運行值班員、繼電保護員 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燃氣輪機值班員 余熱余壓利用系統操作工 鍋爐操作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17 關於儀器儀表裝配人員 鍾表及計時儀器製造工 輕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18 關於電子設備裝配調試人員 廣電和通信設備電子裝接工、廣電和通信設備調試工 電子通信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19 關於計算機製造人員 計算機及外部設備裝配調試員 電子通信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20 關於電子器件製造人員 液晶顯示器件製造工、半導體晶元製造工、半導體分立器件和集成電路裝調工 電子通信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21 關於電子元件製造人員 電子產品製版工、印製電路製作工 電子通信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22 關於電線電纜、光纖光纜及電工器材製造人員 電線電纜製造工 機械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23 關於輸配電及控制設備製造人員 變壓器互感器製造工、高低壓電器及成套設備裝配工 機械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24 關於汽車整車製造人員 汽車裝調工 機械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25 關於醫療器械製品和康復輔具生產人員 矯形器裝配工、假肢裝配工 民政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26 關於金屬加工機械製造人員 機床裝調維修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27 關於通用基礎件裝配製造人員 裝配鉗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28 關於工裝工具製造加工人員 模具工、工具鉗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29 關於機械熱加工人員 鑄造工、鍛造工、金屬熱處理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30 關於機械冷加工人員 車工、銑工、磨工、鏜工、多工序數控機床操作調整工、沖壓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電切削工 機械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31 關於硬質合金生產人員 硬質合金成型工、硬質合金燒結工、硬質合金精加工工 有色金屬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32 關於金屬軋制人員 軋制原料工、金屬軋制工、金屬材熱處理工、金屬材精整工 冶金、有色金屬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金屬擠壓工、鑄軋工 有色金屬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33 關於輕有色金屬冶煉人員 氧化鋁製取工、鋁電解工 有色金屬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34 關於重有色金屬冶煉人員 重冶火法冶煉工、重冶濕法冶煉工、電解精煉工 有色金屬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35 關於煉鋼人員 煉鋼原料工、煉鋼工 冶金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36 關於煉鐵人員 高爐原料工、高爐煉鐵工、高爐運轉工 冶金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37 關於礦物采選人員 井下支護工、礦山救護工 有色金屬、煤炭、冶金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38 關於陶瓷製品製造人員 陶瓷原料准備工、陶瓷燒成工、陶瓷裝飾工 輕工、建材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39 關於玻璃纖維及玻璃纖維增強塑料製品製造人員 玻璃纖維及製品工、玻璃鋼製品工 建材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40 關於水泥、石灰、石膏及其製品製造人員 水泥生產工、水泥混凝土製品工、石膏製品生產工 建材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41 關於葯物制劑人員 葯物制劑工 中醫葯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42 關於中葯飲片加工人員 中葯炮製工 中醫葯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43 關於塗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製造人員 塗料生產工、染料生產工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44 關於農葯生產人員 農葯生產工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45 關於化學肥料生產人員 合成氨生產工、尿素生產工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46 關於基礎化學原料製造人員 硫酸生產工、硝酸生產工、純鹼生產工、燒鹼生產工、無機化學反應生產工、有機合成工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47 關於化工產品生產通用工藝人員 化工總控工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防腐蝕工 製冷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48 關於煉焦人員 煉焦煤制備工 煤炭、冶金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煉焦工 49 關於工藝美術品製作人員 景泰藍製作工 輕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50 關於木製品製造人員 手工木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51 關於紡織品和服裝剪裁縫紉人員 服裝製版師 紡織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52 關於印染人員 印染前處理工、紡織染色工、印花工、印染後整理工、印染染化料配製工 紡織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53 關於織造人員 整經工、織布工 紡織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54 關於紡紗人員 紡紗工、繅絲工 紡織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55 關於纖維預處理人員 紡織纖維梳理工、並條工、粗紗工 紡織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56 關於酒、飲料及精製茶製造人員 釀酒師 輕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酒精釀造工、白酒釀造工、啤酒釀造工、黃酒釀造工、果露酒釀造工 品酒師 評茶員 供銷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57 關於乳製品加工人員 乳品評鑒師 輕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58 關於糧油加工人員 制米工、制粉工、制油工 糧食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59 關於農機化服務人員 農機駕駛操作員、農機修理工 農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60 關於農村能源利用人員 沼氣工 農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61 關於動植物疫病防治人員 農作物植保員 農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動物疫病防治員、動物檢疫檢驗員、水生物病害防治員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員 林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62 關於農業生產服務人員 農業技術員 農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63 關於畜禽種苗繁育人員 家禽繁殖員 農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64 關於作物種子(苗)繁育生產人員 種子繁育員、種苗繁育員 農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65 關於康復矯正服務人員 助聽器驗配師 衛生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口腔修復體製作工 眼鏡驗光員、眼鏡定配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66 關於健康咨詢服務人員 生殖健康咨詢師 計生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67 關於日用產品修理服務人員 鎖具修理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燃氣具安裝維修工 68 關於計算機和辦公設備維修人員 信息通信網路終端維修員 電子通信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69 關於汽車摩托車修理技術服務人員 汽車維修工 交通運輸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摩托車修理工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70 關於保健服務人員 保健調理師 中醫葯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71 關於美容美發服務人員 美容師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美發師 72 關於生活照料服務人員 孤殘兒童護理員 民政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育嬰員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保育員 養老護理員 73 關於有害生物防制人員 有害生物防制員 衛生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74 關於環境治理服務人員 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工 化工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75 關於野生動植物保護人員 野生動物保護員、野生植物保護員 林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76 關於自然保護區和草地監護人員 自然保護區巡護監測員 林業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77 關於水文服務人員 水文勘測工 水利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78 關於水利設施管養人員 河道修防工、水工監測工、水工閘門運行工 水利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79 關於地質勘查人員 地勘鑽探工、地質調查員 國土資源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地勘掘進工 地質實驗員 物探工 80 關於檢驗、檢測和計量服務人員 農產品食品檢驗員 農業、質檢、糧食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纖維檢驗員 質檢、供銷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貴金屬首飾與寶玉石檢測員 質檢、輕工、珠寶首飾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機動車檢測工 機械、交通運輸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81 關於測繪服務人員 大地測量員、攝影測量員、地圖繪制員、不動產測繪員 測繪地理信息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工程測量員 測繪地理信息、國土資源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82 關於海洋服務人員 海洋水文氣象觀測員 海洋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海洋浮標工、海洋水文調查員、海洋生物調查員 83 關於安全保護服務人員 保安員 公安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安檢員 民航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智能樓宇管理員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安全評價師 84 關於人力資源服務人員 職業指導員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85 關於物業管理服務人員 中央空調系統運行操作員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86 關於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人員 計算機程序設計員、計算機軟體測試員 電子通信行業技能鑒定機構、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87 關於信息通信網路運行管理人員 信息通信網路運行管理員 電子通信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88 關於廣播電視傳輸服務人員 廣播電視天線工、有線廣播電視機線員 廣電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89 關於信息通信網路維護人員 信息通信網路機務員 電子通信、電力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信息通信網路線務員 電子通信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90 關於餐飲服務人員 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西式烹調師、西式面點師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91 關於倉儲人員 (糧油)倉儲管理員 糧食行業技能鑒定機構 水平評價類 92 關於銷售人員 電子商務師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93 關於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心理咨詢師 人社部門技能鑒定機構會同有關行業協會 水平評價類

⑵ 國貿專業考哪些證書比較有含金量啊很急!

國貿專業比較有含金量的證書有國際貿易單證員證書、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報檢員資格證書
、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等。
1、國際貿易單證員證書
單證員的工作就是負責國際貿易中運輸、海關、商檢等環節各種單證的管理和操作。
主考機構: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教育培訓中心。
證書性質:上海地區國際貿易單證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培訓結束後。
考試內容:該考試包括國際貿易單證操作實務、外經貿英語函電兩部分,其中國際貿易單證操作實務又包含國際貿易實務和單證操作實務兩部分。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由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教育培訓中心頒發的《國際貿易單證員證書》,可作為上崗憑證。此外,該證書項目被列入「上海市緊缺人才系列工程」,考試合格者還可申辦上海「緊缺人才證書」。
2、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
外銷員是指在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的工作人員,是我國外貿行業的中堅力量。
主考機構: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人事部。
考試性質:國家外銷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國際商務專業中專在校生和其他專業大專、大學本科在校生也可報名。
考試時間:每年9月份。
報名時間:每年6月份。
考試內容:包括外貿綜合業務、外經貿英語函電和外經貿英語口語三部分。取得原外經貿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可免試外經貿外語

⑶ 取消了哪些職業資格認證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其他共同實施部門 設 定 依 據 處理決定

1 房地產經紀人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1〕128號)
取消
2 注冊稅務師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116號) 取消
3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 質檢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0〕123號) 取消
4
土地登記代理人 國土資源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6號) 取消
5 礦業權評估師 國土資源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0〕82號) 取消
6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 商務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70號) 取消
7 注冊資產評估師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職發〔1995〕54號) 取消
8
企業法律顧問 國務院國資委 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7〕26號) 取消
9 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

中國冶金建設協會 無 《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建建〔1995〕1號) 取消
10
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 水利部 無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1997〕339號)《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2005年第26號) 取消
11
品牌管理師 中國商業聯合會 無 《品牌管理專業人員技術條件(SB/T 10761-2012)》(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58號)

取消
11月再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
人社部負責人回答說,針對減少職業資格的許可和認定,國務院要求2013年、2014年分批取消職業許可事項,到2015年基本完成取消資格許可事項的工作。

⑷ 有多少種職業資格證書22種

一.國際貿易單證員證書
單證員的工作就是負責國際貿易中運輸、海關、商檢等環節各種單證的管理和操作。
主考機構: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教育培訓中心。
證書性質:上海地區國際貿易單證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培訓結束後。
考試內容:該考試包括國際貿易單證操作實務、外經貿英語函電兩部分,其中國際貿易單證操作實務又包含國際貿易實務和單證操作實務兩部分。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由上海市對外經濟貿易教育培訓中心頒發的《國際貿易單證員證書》,可作為上崗憑證。此外,該證書項目被列入「上海市緊缺人才系列工程」,考試合格者還可申辦上海「緊缺人才證書」。
點評:在國際貿易實施過程中,合同、定單、報關、報檢、運輸、倉儲、銀行、保險等各個環節,無一不是通過各種單據憑證來維持。因此,外貿企業對單證員的需求較大,據預測,未來5年,上海單證員缺口在12萬左右。由於單證員操作技能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外貿業務結匯的時效和成敗,從業要求較高,而上海現有的20多萬名從業人員中,持專業證書的不到10%。因此,具有單證員證書者成為就業市場上的「搶手貨」,月薪一般在5000元左右。此外,國際貿易單證操作技能是每個從事外貿業務工作者必備的基本功,大學生進入外貿、外資企業從事外貿工作,一般都從單證操作員做起,因此,求職前最好先考張單證員證書。

二.國際貨運代理員證書
國際貨運代理員的工作是接受進出口貨物發貨人、收貨人的委託,為其辦理國際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
主考機構:國家商務部。
考試性質:國家貨代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有一定的國際貨運代理實踐經驗,或已接受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培訓的人員。
考試時間:每年9月份。
報名時間:每年5、6月份。
考試內容:考試包括國際貨代業務和國際貨代專業英語兩部分,其中國際貨代業務包含國際貨運代理基礎知識、國際海上貨運代理理論與實務、國際航空貨運代理理論與實務、國際多式聯運與現代物流理論與實務等內容。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商務部頒發的《國際貨運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全國通用,有效期為5年。
點評:上海現有貨代企業2000多家,隨著上海加緊建設大小洋山深水港,力爭在兩年內成為全球第二大集裝箱港,貨代業的發展前景廣闊,貨代企業數量將快速增加,對專業人才的需求也將水漲船高。根據國家外經貿部的有關計劃,為規范國際貨運代理行業的操作流程和提高從業人員業務水平,2005年後將在國際貨代行業推行持證上崗制度。對現從事貨代工作者來說,要想保住飯碗,必須考張國際貨運代理員證書;而對打算進入這一領域的人士來說,該證書更是入行的「敲門磚」。

三.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
外銷員是指在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從事進出口貿易活動的工作人員,是我國外貿行業的中堅力量。
主考機構: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人事部。
考試性質:國家外銷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國際商務專業中專在校生和其他專業大專、大學本科在校生也可報名。
考試時間:每年9月份。
報名時間:每年6月份。
考試內容:包括外貿綜合業務、外經貿英語函電和外經貿英語口語三部分。取得原外經貿部頒發的《外銷員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可免試外經貿外語。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國家商務部和人事部聯合頒發的《國際商務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通用,是外經貿從業人員上崗和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必備條件。
點評:入世後,我國外貿經營權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制,准入門檻降低後,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將大幅增加,對外貿人才的需求也會相應增加。特別是作為外貿企業業務主幹力量的外銷員,需求增勢更為明顯。外銷員職業前景看好,相關證書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去年國家有關部門向社會開放外銷員資格考試,凡有志於從事外銷業務的各類人士,包括在校大學生均可報名參加。今後,外銷員證書將像注冊會計證書、公務員證書一樣,成為考證市場的大熱門。另據了解,具有外銷員證書者還有一項優勢,在外經貿部招聘我國駐外大使館經濟商務處工作人員時會被優先考慮。

四.報關員資格證書
報關員是指經海關注冊,代表所屬企業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事務的人員。
主考機構:國家海關總署。
考試性質:國家報關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具有高中畢業或中專畢業及以上學歷。
考試時間:每年6月份。
報名時間:每年3月份。
考試內容:海關報關實務、國際貿易實務、實用報關英語。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國家海關總署頒發的《報關員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有效期為3年。
點評:我國進出口貿易的快速發展,為報關從業人員提供了巨大的就業空間。據相關行業協會推測,未來幾年內,就業市場對報關員的需求將有數十倍的增長。為維護我國對外貿易的正常秩序,保證海關監管任務的完成,國家對報關從業人員有準入資格條件限制。因此,要成為報關員,須先過考試關。據了解,報關員資格考試難度較大,全國的平均考試合格率僅為8%。上海地區為12%。物以稀為貴,因此報關員證書的含金量相當高。

五.報檢員資格證書
報檢員是指在外貿企業、代理報檢企業等企業和機構中專業從事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業務的人員。
主考機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考試性質:國家報檢從業人員崗位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具有高中畢業或中專畢業以上學歷,同時具有一定的英語基礎。
考試時間:每年5月和11月。
報名時間:考試前1個月。
考試內容:檢驗檢疫有關法律、報檢業務基礎、基礎英語知識。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報檢員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通用,是從事報檢工作的上崗證明。
點評:最近幾年,上海的外貿業務量飛速增長,每年的報檢貨物量已達到70多萬批。隨著外貿量的驟增,對持證報檢員的需求不斷增大。據了解,目前上海地區從事報檢業務的企業已達數千家,對報檢員的需求接近3萬名。雖然報檢員的職業前景大好,但進入門檻較高。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有關規定,2005年6月30日之前,未獲得報檢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將不得從事報檢業務。因此,今後要想捧報檢員的「金飯碗」,必須先參加專業考試。

六.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
國際商務師是企業外貿業務中的關鍵崗位,負責外貿業務的核算、風險評估等事務。
主考機構: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人事部。
考試性質:國家外貿領域執業資格證書。
報考條件:大專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取得博士學位;取得外銷員資格,從事專業工作滿8年。
考試時間:每年的9月份。
報名時間:每年的4月份。
考試內容:包括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兩大科目,內容涉及國際貿易、中國對外貿易、國際貿易實務、國際經濟合作、微觀經濟學、國際金融、國際商法、營銷與企業管理等。
證書效用:考試合格者可獲得由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人事部共同頒發的《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是外貿領域中惟一的國家級執業資格證書,也是所有外貿類資格證書中級別最高的一張「硬派司」。通過考試者同時還可獲得中級職稱。
點評:國際貿易的成交金額動輒數百萬美元,對企業來說,不能出絲毫差錯,否則將造成極大損失。國際商務師的工作就是利用所掌握的商務知識,對每一筆外貿業務進行反復核算,作出風險評估,把損失降到最低。因此,國際商務師是外貿企業中不可或缺的人物,承擔著重大的經濟風險。據統計,上海現有各類外貿企業3萬多家,但持證國際商務師不足2000人,人才缺口巨大。特別是有執業證書和實際經驗的國際商務人才,在獵頭市場中往往是有價無市。
個人收集的一些金融方面的證書,還有一些由於精力有限未能收集,比如金融英語考試等等.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此為入門證書,是進入證券行業的必要證書。共考五科:基礎,交
易,發行與承銷,技術分析和基金。
2、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CIIA)考試簡介
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Certifie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alyst, 簡稱CIIA)考試
是由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協會(ACIIA)為金融和投資領域從業人員量身訂制的一項高級國
際認證資格考試。通過CIIA考試的人員,如果擁有在財務分析,資產管理和/或投資等領域
三年以上相關的工作經歷,即可獲得由國際注冊投資分析師協會授予的CIIA稱號。自CIIA
考試於2001年正式推出以來,全球已經有5000多人參加了終級考試,迄今為止,2800多名
專業人士已經獲得CIIA稱號。隨著各個區域和國家/地區協會的推廣,CIIA將會吸引更多的
專業人員參考,並擴大其在國際范圍內的影響;一個更加廣泛的全球CIIA聯盟也將逐漸形
成。
3、CFA概況介紹 CFA是「注冊金融分析師」(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的簡稱
(也稱「特許金融分析師」),它是證券投資與管理界的一種職業資格稱號,由美國「注
冊金融分析師學院」(ICFA)發起成立。
4、保薦人勝任能力考試
以下內容中國證券考試網(www.zqks.com)版權所有,需要轉載請聯系[email protected];私自轉載,侵權必究。
一、報考方式及報考條件
本次考試報名工作採用由所任職機構通過互聯網統一報名的方式。各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從業人員均可參加此次考試。

二、考試科目及內容
2005年後每年考試一次,考試科目為證券知識綜合考試、投資銀行業務專業考試兩科。每科考試時間為 3 小時,每科總分 100 分,合格線為 60 分,兩科全部合格者視為考試通過。成績有效期一年。 設北京、上海、深圳三個考場。(2004年兩次考試的實際合格線是兩科總分達到90分)
考試採取閉卷機考形式,題目均為客觀題。
5、期貨從業資格證書
同證券從業資格證書一樣,也是入門所需證書。高中學歷以上報考即可,共考兩站,基礎和法規。金融期貨即將推出,俱期貨人才應該會變的搶手。

6、保險中介人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可分為:
(1)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題型題量為:單選80道,每題1分;判斷20道,每題1分;試卷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2006年7月30日起,電子化考試和筆試的命題范圍統一進行如下調整:保險原理知識佔25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一書的第一章至第五章。財產保險知識佔1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一書的第六章。人身保險知識佔2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基礎知識》一書的第七章。《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職業道德和執業行為規范佔15分,命題范圍是《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保險基礎知識》一書的第八章和第九章。其他相關法規部分佔30分,命題范圍是《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佔20分(全部為判斷題)。《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共佔10分。

(2)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保險原理與實務」

題型題量:單選題100道,每題0.5分,共計50分;多選題50道,每題1分,共計50分;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命題范圍:參考用書《保險原理與實務》第一章至第七章佔40分;第八章至第十八章佔60分。

「保險經紀實務」

題型題量:單選題100題,每題0.5分,共計50分;多選題30題,每題1分,共計30分;案例題2題,每題10分,共計20分;試卷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命題范圍:單選題和多選題的參考用書是《保險經紀相關知識》和《保險中介相關法規制度匯編》。案例題參考《保險原理與實務》的第八章至第十八章,以及《保險經紀相關知識》的第二章、第五章至第八章和第十三章命題。

「保險公估實務」

題型題量:單選題100題,每題0.5分,共計50分;多選題30題,每題1分,共計30分; 案例題2題,每題10分,共計20分;試卷滿分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

命題范圍:在單選題和多選題中《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第一章至第四章佔30分,第五章至第九章佔50分; 案例題參考《保險原理與實務》的第八章至第十八章及《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的第二章命題。
7、理財規劃師
8、FECT金融專業英語

⑸ 國家取消的67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67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26項,其中准入類14項,水平評價類12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資格類別 設定依據 處理決定 備注
1 土地估價師資格 國土資源部 准入類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2006年第35號) 取消
2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人員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號) 取消
3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號) 取消
4 理貨人員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關於印發〈理貨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的通知》(交水發〔2007〕575號) 取消
5 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資格 水利部 准入類 《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2000年第12號) 取消
6 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 准入類 《拍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4號) 取消
原實施單位為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7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師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准入類 《關於試行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診斷師證書的暫行規定》(84機質字242號) 取消
8 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資格 中國機械工業標准化技術協會 准入類 《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管理細則(試行)》(機科標〔1994〕38號) 取消
9 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人員資格 中國機械工業標准化技術協會 准入類 《關於開展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培訓工作的通知》(機科標〔1995〕93號) 取消
10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資格 質檢總局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47號) 取消
11 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資格核准 證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2 保薦代表人資格 證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3 保險公司精算專業人員資格認可 保監會 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取消
14 保險公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保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5 注冊企業培訓師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取消
原由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具體實施

16 中國職業經理人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取消
原由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具體實施

17 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價格認證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1074號)
《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辦法(試行)》(發改價證認〔2004〕36號) 取消
原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認證中心具體實施

18 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價格認證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1074號)
《全國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辦法(試行)》(中機聯人〔2006〕56號) 取消
原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認證中心具體實施

19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上崗資格 水利部 水平評價類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利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2002年第15號)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2003年第17號) 取消
20 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 審計署 水平評價類 《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證書實施辦法》(中內協發〔2003〕22號)
《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令2003年第4號) 取消
21 特許經營管理師 中國商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特許經營管理師》協會標准(CGCC/Z0005-2007) 取消
原實施單位為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22 QC小組活動診斷師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水平評價類

取消

23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獎評審員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水平評價類

取消

24 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 國家知識產權局 水平評價類

取消

25 金融理財師
原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實施,2009年後由社會機構自行實施
水平評價類

取消

26 國際金融理財師
原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實施,2009年後由社會機構自行實施
水平評價類


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1項,其中准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40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資格類別 設定依據 處理決定 備注
1 中央儲備糧保管、檢驗、防治人員資格認定 國家糧食局 准入類 《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8號) 取消
2 長途電話交換機務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
《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3 市內電話交換機務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
《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4 郵電業務營銷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
《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5 割草機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取消

6 農產品加工機械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取消

7 農業技術推廣員(水產)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取消

8 品種試驗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取消

9 水稻直播機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取消

10 植物組織培養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取消

11 種子貯藏技術人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取消

12 健康教育指導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全國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規劃綱要(2005-2010年)》(衛婦社發〔2005〕11號) 取消
13 中國保健行業心理保健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取消

14 中國保健行業營養保健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取消

15 安全評價人員資格 安全監管總局 水平評價類 《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管理規則》(安監總規劃字〔2005〕108號) 取消
16 松香包裝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 取消
17 木材搬運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 取消
18 掛桿復烤工 國家煙草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 取消
19 不間斷電源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民航行業已依照有關規章實施人員內部管理

20 測距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1 電話交換機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2 電訊材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3 二次雷達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4 飛機(蘇式)維護電氣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5 飛機(蘇式)維護無線電、雷達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6 飛機(蘇式)維護儀表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7 飛機電氣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8 飛機機械附件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9 飛機結構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0 飛機氣動、救生設備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1 飛機維護電氣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2 飛行計劃處理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3 歸航機/指點標機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4 航管計算機外圍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5 航管計算機硬體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6 航空材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7 航空電信報(話)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8 航空發動機附件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9 航空發動機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40 航管內話通信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41 航空攝影測繪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⑹ 什麼是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說這么多干什麼,復別人都看不制懂。職業資格證也就是從業資格證,就是你入這個行業的資格證明,證明你在某個行業有這個技術。像廚師、電工、服務員。職業資格證分五個級別:高級技師、技師、高級、中級、初級。高級技師和技師是全國統考的,比較難,而初級、中級、高級在各個地區鑒定所都可以辦到。

⑺ 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示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擬列入職業資格目錄清單151項。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58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93項。
附件: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共計151項)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
一、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共計58項。其中准入類34項,水平評價類24項) 序號 職業資格名稱 實施部門 (單位) 資格類別 1 教師資格 教育部 准入類 2 注冊消防工程師 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3 法律職業資格 司法部 准入類 4 中國委託公證人資格(香港、澳門) 司法部 准入類 5 注冊會計師 財政部 准入類 6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 環境保護部 准入類 7 民用核設施操縱人員資格 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 准入類 8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9 注冊建築師 全國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及省級注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 准入類 10 監理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1 房地產估價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2 造價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3 注冊城市規劃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城市規劃協會 准入類 14 建造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5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 注冊結構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注冊土木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化工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電氣工程師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注冊環保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冶金工程師 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注冊機械工程師 16 注冊驗船師 交通運輸部、農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17 船員資格(含船員、漁業船員) 交通運輸部、農業部 准入類 18 獸醫資格 執業獸醫 農業部 准入類 鄉村獸醫 19 拍賣師 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拍賣行業協會 准入類 20 演出經紀人員資格 文化部 准入類 21 醫生資格 醫師 國家衛生計生委 准入類 鄉村醫生 人體器官移植醫師 22 護士執業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23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准入類 24 出入境檢疫處理人員資格 質檢總局 准入類 25 注冊設備監理師 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26 注冊計量師 質檢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27 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准入類 28 新聞記者職業資格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准入類 29 注冊安全工程師 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30 執業葯師 食品葯品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31 專利代理人 國家知識產權局 准入類 32 導游資格 國家旅遊局 准入類 33 注冊測繪師 國家測繪地信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准入類 34 航空人員資格 空勤人員、地面人員 中國民航局 准入類 民用航空器外國駕駛員、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 航空安全員 民用航空電信人員、航行情報人員、氣象人員 35 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工程咨詢協會 水平評價類

⑻ 國際商務師是什麼

國際商務師
一、簡介
1、適用范圍。國際商務職業資格適用於全國外經貿行業的對外經濟貿易、對外援助、對外經濟合作和其它行業中的對外經濟貿易部門內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2、依據。1993年6月,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下發了《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建立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問題的通知》(人職發〔1993〕2號),決定在我國實行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制度。1994年1月,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印發了《國際商務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已廢止)。2002年6月24日,人事部印發《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由人事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現為商務部)共同負責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資格考試、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3、類型。按照上述規定,國際商務職業資格分為從業資格和執業資格。 外銷員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從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的基本條件;國際商務師為國際商務專業的執業資格,是從事國際商務專業工作關鍵崗位的必備條件。
二、報考條件
1、外銷員
申請參加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2、國際商務師
申請參加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取得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合格證,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l 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5年。
l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4年。
l 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2年。
l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1年。
l 取得博士學位。
l 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從事外經貿類專業工作滿8年。
三、報名時間及方法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為每年的4月份(以當地人事考試部門公布的時間為准)。
2、 報名手續
參加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同意,按規定攜帶有關證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舉行的考試)。
3、考試用書
由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的兩本書:
l 《國際經濟貿易專業知識》內容包含微觀經濟學、國際商法、國際金融、營銷與企業管理。
l 《國際經濟貿易理論與實務》內容包含中國對外貿易、國際貿易、國際貿易實務、國際經濟合作。
四、考試
1、考試的組織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在人事部、商務部的領導下進行。兩部門成立「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下設「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商務部人事教育勞動司,負責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
2、考試時間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考試時間定於每年9月中旬。首次考試定於2002年11月2日和3日。
3、考試科目設置
外銷員從業資格考試設外經貿綜合業務、外經貿外語(包括英語、俄語、日語、法語4個語種)2個科目,外經貿外語考試分筆試和口語2個部分。
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國際商務理論與實務、國際商務專業知識和業務外語3個科目。其中業務外語科目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中的B級考試。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不含從業資格考試中的口語部分)。除外銷員從業資格"外經貿外語"考試科目中的口語部分外,其它考試科目均採取閱卷筆答方式。
口語部分的考試,每個考生為10分鍾,考試時間為次日上午。
3、考試成績管理
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五、證書管理
國際商務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商務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六、證書的使用
取得外銷員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助理國際商務師或其它經濟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職務。
取得國際商務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國際商務師或其它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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