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公共助理醫師職業資格報名時間
⑴ 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成績怎麼查15年
執業/助理成績查詢時間每年公布時間不同,預計是在12月份左右,2014年的成績查詢時間是在12月31日;2015年的成績查詢入口於11月30日公布。
醫師考試成績查詢步驟及方法:
第一步: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
第二步:點擊國家醫學考試網左上方成績查詢按鈕
第三步:點擊進入「成績查詢」輸入姓名、證件號、准考證號查詢成績
⑵ 職業助理醫師考試什麼時候交報名費再那裡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一般在現場審核的時候就要交報名費,有些地區的實踐技能和筆試是分開交的。總體上來說,各地區的對醫師考試的相關工作安排都稍微不同,具體情況按照當地衛生局或者相關部門發布的通知和公告為主。
⑶ 執業助理醫師技能考試都考什麼怎麼考
執業助理醫師技能考試包括病例分析、病史採集、體格檢查、實踐技能。
1、病史採集和病例分析。考試方法:紙筆考試。
2、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技能。體格檢查採用考生互相操作或考生在被檢查者身體上進行操作;基本操作考試方法採用在醫學教學模擬人或醫用模塊等設備上進行操作,考官在操作後提出相關問題。
3、考試內容:心肺聽診、影像(X線、CT)診斷、心電圖診斷和醫德醫風。執業助理醫師增加顱腦CT影像診斷考試內容。考試方式:多媒體考試,考生在計算機上根據題目要求進行作答。
(3)15公共助理醫師職業資格報名時間擴展閱讀
體格檢查時醫師應站在病人右側。檢查病人前,應有禮貌地對病人做自我介紹,並說明體格檢查的原因、目的和要求,便於更好地取得病人密切配合。檢查結束應對病人的配合與協作表示感謝。
體格檢查要按一定順序進行,避免重復和遺漏,避免反復翻動病人,力求建立規范的檢查順序。通常首先進行生命征和一般檢查,然後按頭、頸、胸、腹、脊柱、四肢和神經系統的順序進行檢查,必要時進行生殖器、肛門和直腸檢查。
聽診環境要安靜,避免干擾;要溫暖、避風以免病人由於肌束顫動而出現的附加音。切忌隔著衣服聽診,聽診器體件直接接觸皮膚以獲取確切的聽診結果。應根據病情和聽診的需要,囑病人採取適當的體位。
⑷ 2018中醫助理醫師報名時間及條件
考中榜醫考為您解答:
執業助理醫師報考條件如下(如果您是本科級版以上學歷可以免考助權理醫師而可以直接報考執業醫師):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臨床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⑸ 2015執業醫師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是什麼時候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即網上報名階段和現場報名階段,網上報名階段時間為2015年3月11日9時—3月20日24時,現場審核時間為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具體以考點通知為准。
實踐技能考試時間為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醫學綜合筆試全國統一考試時間為2015年9月12日、13日兩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臨床、口腔、公衛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5)15公共助理醫師職業資格報名時間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參考資料:網路-執業醫師
⑹ 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是得注冊滿兩年還是拿到助理證兩年詳見補充
取得證書兩年復後。具有醫師制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醫師。
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6)15公共助理醫師職業資格報名時間擴展閱讀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於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准。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採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採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⑺ 職業助理醫師考試什麼時候開始報名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如下: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6號)的有關規定。
二、報考人員應按本人試用期所從事的專業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得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
三、具有臨床醫學專業學歷,試用期在醫療機構檢驗科工作的,可以參加臨床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四、具有醫學營養學專業學歷的,可以根據試用期的工作崗位報考臨床或公共衛生類別的醫師資格考試。
五、已獲得臨床執業醫師資格的人員,並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者參加過省級中醫(葯)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申請參加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已獲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並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或者參加過省級中醫(葯)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葯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申請參加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六、根據《醫師法》第四十三條,對《醫師法》第九條第二項報名資格作如下補充規定:
1.在《醫師法》頒布前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專科學歷並已經轉正,但未取得醫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可憑轉正證明和轉正後連續工作兩年以上並考核合格證明申請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在《醫師法》頒布前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並已經轉正,取得醫士職務任職資格,但未取得醫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可憑醫士職務任職資格證明和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連續從事醫士業務工作五年以上或醫士從業時間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執業時間累計滿五年的證明申請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七、七年制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的臨床碩士生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可在畢業當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和公共衛生預防醫學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或公共衛生實踐的經歷,可在畢業當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八、對通過醫學自學考試和廣播電視大學獲得醫學專業學歷,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除符合《醫師法》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1998年6月30日以前,報名參加醫學自學考試,其後取得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其學歷可以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2.2003年12月31日前廣播電視大學畢業並取得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其學歷可以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3.具有醫師資格的在職衛生技術人員經自學考試或廣播電視大學畢業取得的醫學專業學歷,可以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九、符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經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資格考核合格並推薦或者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工作滿五年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可以申請報考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經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資格考核合格並推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可以申請報考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十、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2000年前參加過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而不合格者,仍可申請參加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2000年以前未申請參加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的,今後不再受理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申請。
十一、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十二、取得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又獲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等專業學校或高等學校其他類別的醫學專業學歷者,可按規定在所跨類別的專業工作崗位上連續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
臨床類別醫師報考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除外。
十三、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臨床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十四、在軍隊企業所屬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作為地方考生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到駐地附近考點辦公室報名,並參加相應考試。
在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工作、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編人員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可參照地方報考人員按規定在地方報考。
十五、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
十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護理、助產、葯學、醫學檢驗、衛生管理系的大中專畢業生;
3.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4.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的;
5.1998年7月1日以後,非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參加醫學自學考試,並取得醫學專業學歷報考醫師資
格考試的;
6.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7.2000年1月1日以後,非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廣播電視大學學習,取得醫學專業學歷報考醫師
資格考試的;8.2004年1月1日以後,非在職衛生技術人員參加廣播電視大學學習取得醫學專業學歷
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
十七、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其試用機構按《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認定。
十八、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連續兩次(兩年)有效。第三次(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除需提供原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外,還應提供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培訓6個月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十九、縣級以上中醫(葯)主管部門指定的考核機構出具的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考核合格證明連續兩次(兩年)有效。
二十、年度實踐技能考核合格,而醫學綜合筆試不合格,其實踐技能考試合格成績不作為以後年度參加醫學綜合筆試的依據。
二十一、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作為特殊群體另行制定考試辦法。
二十二、關於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以及取得中國(不含台灣、香港、澳門)醫學專業學歷的外籍人員的報名資格問題另行規定。
二十三、在考生資格審查過程中,各地要互相支持。對於其他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協助確認考生畢業學校和學歷的,要予以積極配合。
⑻ 助理醫師報考的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1、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2、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8)15公共助理醫師職業資格報名時間擴展閱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⑼ 執業助理醫師報名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執業助理醫師報名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1、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
2、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3、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9)15公共助理醫師職業資格報名時間擴展閱讀: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⑽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的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五、在《執業醫師法》頒布前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專科學歷並已經轉正,但未取得醫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可憑轉正證明和轉正後連續工作兩年以上並考核合格證明申請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在《執業醫師法》頒布前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並已經轉正,取得醫士職務任職資格,但未取得醫師職務任職資格者,可憑醫士職務任職資格證明和所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連續從事醫士業務工作五年以上或從事醫士業務工作時間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執業時間累計滿五年的證明申請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六、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含民族醫)、中西醫結合醫學專業的臨床博士、碩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長學制畢業生,在學期間必須具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畢業實習和一年以上的臨床工作實踐,方可在畢業當年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公共衛生預防醫學碩士、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必須保證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或公共衛生實踐的經歷,方可在畢業當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上述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未能滿足上述要求的,不允許在畢業當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七、醫學成人學歷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葯衛生類專科學校醫學類專業學生,畢業後取得的醫學學歷可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