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葯師資格政策
凡符合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中葯學專業:
報名參加初級中葯士/中葯師/主管中葯師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一)參加中葯士資格考試取得中葯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二)參加中葯師資格考試
1、取得中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士職務滿5年;
2、取得中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中葯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三)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中葯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7年;
2、取得中葯學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6年;
3、取得中葯學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4年;
4、取得中葯學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葯師職務滿2年;
5、取得中葯學專業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中葯學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中葯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初級中葯士/中葯師/主管中葯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葯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葯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
『貳』 有中葯師資格證書能報考執業葯師嗎
根據國家規定,中葯執業葯師報考條件為:
1、取得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滿足以上中葯執業葯師報考條件之一,即可報考執業中葯師考試。
『叄』 2019執業葯師報考條件的最新規定是什麼啊
2019年3月20日,國家葯監局和人社廳發布了《關於印發執業葯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執業葯師新規出台,政策改革,報考條件如下:
一、執業葯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免試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葯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葯學專業知識(一)、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中葯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並在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葯學專業知識(一)、中葯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葯事管理與法規、中葯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在新規定報考條件中沒有中專考生,因為國家葯監局聲明(如圖),為了提高葯師專業素質隊伍,中專考生僅剩2019、2020年報考機會,2011年將不再具備報考資格,在這期間,報考條件(包括免試人員),考試周期,都按照原規定進行,成績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肆』 2017年執業葯師新政策是什麼
根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關於2017年調整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
為做好2017年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工作,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委託,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根據《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以下簡稱《大綱》)相關規定,確定2017年執業葯師資格考試葯事管理與法規科目大綱部分內容調整事宜。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審核同意,現通告如下:
一、《大綱》中葯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細目和要點的考試內容,涉及下述新政策法規的,按照新政策規定掌握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二)國務院發布的行政法規及相關規定
1.《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68號);
2.《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78號);
3.《「十三五」國家葯品安全規劃》(國發〔2017〕12號);
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葯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13號)。
(三)食品葯品監管總局、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發布的部門規章及相關規定
1.《關於修改〈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決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8號);
2.《關於修改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相關的冷藏、冷凍葯品的儲存與運輸管理等5個附錄文件的公告》(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2016年第197號);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5號)。
二、《大綱》調整的具體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國務院關於修改<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決定》《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葯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的部分考核內容,在原《大綱》中未做要求,需要進行相應調整。
調整內容為:
(一)在第一大單元第三小單元中,增加第四細目「國家改革完善葯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及要點「《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葯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的主要內容」。
(二)在第二大單元第二小單元第三細目中,將第三要點「葯品電子監管的作用和基本要求」變更為「葯品追溯體系的規定」。
(三)在第四大單元第一小單元中,將第二細目「葯品注冊管理」變更為「葯品注冊管理與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增加要點「葯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改革內容」。
(四)在第六大單元第一小單元中,增加細目「中醫葯立法」及要點「符合中醫葯特點的管理制度和發展方針」「《中醫葯法》對中葯保護、發展和中醫葯傳承的規定」;將第六大單元第四小單元「中成葯管理」變更為「中成葯與醫療機構中葯制劑管理」,增加要點「中葯制劑配製和使用要求」「醫療機構中葯制劑委託生產要求」。
(五)在第七大單元第六小單元第一細目中,將「疫苗經營資質管理」「疫苗供應與銷售范圍和限制」「疫苗購銷證明文件」「疫苗冷鏈管理要求」等四個要點,變更為「疫苗流通方式改革和采購、供應、配送要求」和「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和全程冷鏈儲運管理制度」兩個要點。
(六)在第十大單元中,增加第五小單元「違反中醫葯法相關規定的法律責任」,增加「違反舉辦中醫診所、炮製中葯飲片、委託配製中葯制劑備案管理規定的法律責任」和「中葯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葯的法律責任」兩個細目,增加「應當備案而未備案,或者備案時提供虛假材料的法律責任」「應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葯制劑未依照規定備案或未按照備案材料載明的要求配製中葯制劑的處罰」和「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葯的法律責任」等三個要點(見附件)。
附件: 2017年國家執業葯師資格考試大綱,葯事管理與法規科目調整內容
資料來源——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葯師資格認證中心網頁鏈接
『伍』 2015執業中葯師報考條件有什麼報名需要哪些材料
2015年執業中葯師報名條件詳見:http://url.cn/MXiLcH
部分報名條件及材料如下: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取得葯學、中葯學或相關專業(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葯學或中葯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更多考試信息在執業葯師交流群:342648770,同時你也可以參考http://url.cn/MXiLcH,這里有更詳細的內容。
『陸』 全國考中葯葯劑師需具備哪些條件
1、你是說要考執業葯師吧,這個對文憑和畢業年數都有要求的,比如葯學相關專業本科畢業三年才能報考,研究生一年,中專可能工作年數要求更多一些,你可以再查一下。
2、你可以到網上搜一下中葯方向的執業葯師考試參考書,我印象中並不是很多。
3、執業葯師考下來後,好像隔幾年還要學習
4、關於葯典就不要背了,那麼多,只是我們遵循的最低准則,現行是2010版,目前是五年改版一次,你可以在網上下載個電子版,要買的話有點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