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醫助理資格政策解析
『壹』 怎麼查2014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成績查詢
進入國家醫學考試網,登錄成績查詢入口,登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所用的用戶名和密碼就可以查詢成績。
『貳』 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拿到後,需要滿兩整年才可以考執業醫師嗎。比如我2014.12月拿到執業助理資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
為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執業醫師法》)及有關規定,現對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報名資格規定如下:
第一條 符合《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原衛生部令第4號)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原衛生部令第52號)有關規定。
第二條 試用機構是指符合《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
第三條 試用期考核證明
(一)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並於當年8月31日前提交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二)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三)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第四條 報名有效身份證件
(一)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台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台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二)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第五條 報考類別
(一)執業助理醫師達到報考執業醫師規定的,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報考類別應當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類別一致。
(二)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應當具備與其相一致的醫學學歷。
具有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並在公共衛生崗位試用的,可以以該學歷報考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醫學專業畢業的報考人員,按照取得學歷的醫學專業報考中醫類別相應的醫師資格。
(三)符合報考執業醫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同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四)在鄉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工作,符合《執業醫師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條件的,可以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第六條 學歷審核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葯學類、中葯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一)研究生學歷
1. 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衛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或公共衛生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於在學期間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臨床醫學、眼視光醫學、預防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或公共衛生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或公共衛生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
2. 臨床醫學(含中醫、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公共衛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3.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於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或公共衛生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或公共衛生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01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臨床醫學(護理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歷,或臨床醫學(護理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二)本科學歷
1. 五年及以上學制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眼視光學」僅限溫州醫科大學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醫學檢驗(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婦幼保健醫學(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 五年制的口腔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口腔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3. 五年制預防醫學、婦幼保健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公共衛生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4. 五年及以上學制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醫學、傣醫學、壯醫學、哈薩克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5.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6. 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後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三)高職(專科)學歷
1. 2005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蒙醫學、藏醫學、維醫學等)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批准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 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後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後,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含教育部、原衛生部批准試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專科層次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其專科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含初中起點5年制專科層次中西醫臨床醫學專業),其專科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醫學專業專科學歷加註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四)中職(中專)學歷
1. 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 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2011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衛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4.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5.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後入學經教育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11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中等中醫類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後限定到基層醫療機構執業。
6. 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7. 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成人教育學歷
1. 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後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六)西醫學習中醫人員
已獲得臨床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者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葯專業知識並獲得省級中醫葯管理部門認可,或者參加省級中醫葯行政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完成了規定課程學習,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者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滿3年並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相同級別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七)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
1.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有關規定。
2.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醫類醫學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其執業時間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時間符合規定的,可以報考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類別相應的執業醫師資格。
(八)其他
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學位的中國大陸居民,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同時符合《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文件規定的,可以按照本規定報考。
第七條 台灣、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員報考的,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條 盲人醫療按摩人員按照《盲人醫療按摩管理辦法》(衛醫政發〔2009〕37號)規定,參加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
第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和《關於修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有關條款的通知》(衛辦醫發〔2008〕64號)同時廢止
『叄』 2014年考過的鄉鎮中醫執業助理資格證有人領到的沒
來每年的醫師考試成績查自詢時間不固定,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查詢時間估計在12月份左右。可參考歷年醫師資格考試成績查詢時間:
2013年醫師成績查詢時間為2013年12月19日;
2012醫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為12月18日;
2011年醫師考試成績查詢時間為12月8日;
2010醫師成績查詢時間為12月15日;
2009年醫師成績查詢時間為12月12日;
2008醫師考試分數查詢時間為11月10日
『肆』 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考試的問題。
具體的問題是什麼?2014年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分數線是182分
『伍』 2014年過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什麼時候可以報考執業醫師
中醫執業醫師考試copy報名條件:1、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後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於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4、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陸』 2014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的面試題目
我已經取得了中醫助理醫師資格證,今年要考中醫執業,應該屬於具有規定學歷執業助理醫師范圍
懇藏咧鄙振墊幼蹈棧藤遏澎錨鰭則級沫冬湯伍
『柒』 2014年中醫助理醫師考試考試技能考試准考證列印時間是什麼時候
醫師資格證書發放時間與形式都是根據各個地方的政策來決定的,沒有一個准確的時間,你可以去你們那個地方的地衛生局去打聽打聽啊,凡事都要自己主動哇。國家醫學考試上查詢,國家醫學考試上查詢就能夠查詢到你的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啦,有電腦,有網就行拉。登進去後,會有一個賬號密碼登錄平台,你直接對照你的准考證及密碼,在國家醫學考試服務平台登錄界面填寫你的的賬號、密碼及驗證碼過後,點擊"考試成績"圖標,點擊上面顯示的"查看成績"鏈接即可查詢成績。
2006年臨床助理執業醫師分數線183分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43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
2011年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56分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300
鄉鎮執業醫師助理的分數應該就是180分上下吧,歷年臨床助理分數線,浮動不是特別大。
2012年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60分
2011年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356分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300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0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298
『捌』 2014關於中醫類助理醫師處方權
一、處方權的獲得
1.經注冊的執業醫師在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
助理醫師開具的處方應經執業醫師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後方有效;但在鄉鎮、村的醫療機構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的助理醫師,可以在注冊的執業地點取得相應的處方權。
2.醫師應當在注冊的醫療機構簽名留樣或者專用簽章備案後,方可開具處方。來源:考試大網
3.醫師經考核合格後可取得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的處方權;葯師經考核合格後取得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調劑資格。
4.試用期人員開具處方,應當經所在醫療機構有處方權的執業醫師審核、並簽名或加蓋專用簽章後方有效。
5.進修醫師由接收進修的醫療機構對其勝任本專業工作的實際情況進行認定後授予相應的處方權。
二、處方管理的一般規定
處方標准由衛生部統一規定,處方格式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制定,處方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的標准和格式印製。醫生書寫處方應當符合下列規則:
1.患者一般情況、臨床診斷填寫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2.每張處方限於一名患者的用葯。
3.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需修改,應當在修改處簽名並註明修改日期。
4.葯品名稱應當使用規范的中文名稱,無中文名稱的可以使用規范的英文名稱書寫;醫療機構或者醫師、葯師不得自行編制葯品縮寫名稱或者使用代號;書寫葯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准確規范,葯品用法可用規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縮寫體書寫,但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應當填寫患者實足年齡,新生兒、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要註明體重。
6.西葯和中成葯可以分別或同一張處方開具,但中葯飲片應當單獨開具處方。
7.開具西葯、中成葯,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葯品。
8.中葯飲片處方的書寫,一般應當按照「君、臣、佐、使」的順序排列;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註明在葯品右上方,並加括弧,如布包、先煎、後下等;對飲片的產地、炮製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葯品名稱之前寫明。
9.葯品用法用量應當按照葯品說明書規定的常規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況需要超劑量使用時,應當註明原因並再次簽名。
10.除特殊情況外,應當註明臨床診斷。
11.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12.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和專用簽章應當與院內葯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動,否則應當重新登記留樣備案。
同時葯品劑量與數量應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劑量應當使用法定劑量單位。
三、處方管理辦法的法律責任
主要為醫生的法律責任:
1.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1)未取得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資格的醫師擅自開具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的,由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暫停其執業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具有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醫師未按照規定開具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或者未按照衛生部制定的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使用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的,由其所在醫療機構取消其麻醉葯品和第一類精神葯品處方資格;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2.醫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1)未取得處方權或者被取消處方權後開具葯品處方的;
(2)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開具葯品處方的;
(3)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玖』 中醫助理醫師資格多少分合格14年
2014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國家醫學考試網官方入口於2014年月31日開通,2014執業醫師考試成績查詢-國家醫學考試網官方入口.
查分注意事項:
1、如人數較多的單位,請盡量由單位人事科統一代為領取(憑單位公章),來之前請查詢並記下所有職工的報名序號並按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
2、如個人前來領取成績單,則請攜帶准考證,如准考證已遺失,請攜帶身份證並點擊下面的鏈接後查詢並記下自己的報名序號;
3、代他人領取成績單則需攜帶他人的准考證或身份證;
4、此次考試凡參加了考試的考生(除缺考、違紀和零分外)均有成績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葯)管理局、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
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4年12月31日會議討論決定,2014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臨床執業醫師:363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76
口腔執業醫師:359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78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48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43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351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2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351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2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5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0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298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31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298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31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346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0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346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50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醫師:383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76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383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76
具有規定學歷的哈薩克醫執業醫師:191
具有規定學歷的哈薩克醫執業助理醫師:94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272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0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0
『拾』 2014年中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大綱哪裡有
2014年中醫執業醫師成績查詢時間為12月初。14年考試分數線預計與往年不會相差太大。
2014年的分數線已公布了,合格分數線如下: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351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2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351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2
可以參考以往考試信息
2013年中醫執業醫師考試分數線為352分
2012年中醫執業醫師分數線377分
2011年中醫執業醫師分數線3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