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資格證學分怎麼查
『壹』 關於護士資格證的學分,怎麼補啊
參加有學分的護理學術會議和培訓,購買學分卡,進行護理學繼續教育學習。具體可以問下當地衛生局。
『貳』 護士資格證的學分有什麼用
護士要學分基本上為了晉升職稱時審批用,當然在獲取學分的時候也可以學到些東西(尤其是1類學分),一般要在晉升高級職稱時才需要學分。
護士職稱分為護士-護師-主管護師-副主任護師-主任護師,在晉升為主管護師後的當年就應該開始准備學分,每年1類學分8分,2類學分15分,其中1類可以在網上做題獲取,當然也可以外出學習獲取,二類學分很容易,一般在當地衛生局就可以獲取。註明:以上是湖南省范圍,其他地方可能有所不同。
護理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經認可的繼續護理學教育活動的最低學分數為25學分,其中I類學分須達到3-10學分,II類學分達到15-22學分。盛自治區、直轄市級醫院的主管護師及其以上人員5年內必須獲得國家級繼續護理學教育項目授予5-10個學分。
(2)護士資格證學分怎麼查擴展閱讀:
護士職業資格證報名條件
初級:
(一)臨床醫學專業類:
臨床醫學專業初級資格的考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士職務;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聘任醫師職務。
(二)葯學、護理、技術專業類:
1、士類:
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2、師類: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擔任葯、護、技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中級:
醫、葯、護、技
1、取得衛生類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葯、護、技師等工作滿7年;
2、取得衛生類大專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等工作滿6年;
3、取得衛生類本科學歷,從事醫、葯、護、技師等工作滿4年;
4、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學位,從事醫、葯、護、技師等工作滿2年;
5、取得衛生類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照《關於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6至089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並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參加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有護理(含助產)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考試合格的人員,可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具有護理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免試取得護理崗位準入資格。
(一)獲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護理專業設置評審合格的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
(二)獲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護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醫學院校護理專業畢業證書和護士執業執照,其中外國人應當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漢語水平考試HSK合格證明,並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中見習3個月以上。
『叄』 護士資格證注冊後每年都要學分嗎
護士資格證注冊後不需要學分。根據《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護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三種情況需要學分:
1、 第九條 :申請護士執業首次注冊,需要申請人學歷證書及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在教學、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完成8個月護理(助產)臨床實習的《廣東省護士執業注冊臨床實習證明》;
2、第十一條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注冊的,還應提交在我省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助產)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3、第十七條: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我省二級以上教學、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助產)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3)護士資格證學分怎麼查擴展閱讀
《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護士執業注冊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擬受聘於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護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4、通過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5、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健康標准。
第八條: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准:
1、無精神病史;
2、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3、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第九條 :申請護士執業首次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廣東省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在教學、綜合醫院、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完成8個月護理(助產)臨床實習的《廣東省護士執業注冊臨床實習證明》;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5、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護士或助產士崗位(不含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有效證明。
6、獲准開展健康體檢服務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原件;
7、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張。
『肆』 有護士資格證的沒有工作單位,如何獲得學分
網上答題的,如果是網路可查,實名的那種,衛生部承認的,這請放心
如果你沒時間答題的話,可聯系我,我可提供學分,,當然是真實有效的哦
『伍』 護士資格證繼續教育學分 需要多少分、
護士應該在取得資格證進行執業注冊時的當年就應該參加醫學繼續教育學習專了,之前屬可以不參加醫學繼續教育學習。根據《四川省衛生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川衛發〔2005〕3號)》第四章學分的要求如下,請自行對照學習:
第八條
繼續醫學教育實行學分積累制,以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周期(從現任職年度至申報晉升職稱年度)累積計算。第九條
凡從事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每年應獲得相應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縣級及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獲得25學分,其中,高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獲得Ⅰ類學分10分;中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獲得Ⅰ類學分5學分;省級醫療衛生單位、三級醫院的中高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五年內必須獲得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學分10學分;少數民族縣及享受少數民族待遇縣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要求獲得Ⅰ類學分;縣級及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初級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25學分;鄉鎮衛生院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20學分;鄉村醫生,每年應獲得Ⅱ類學分8學分。其他省份大致也是如此。
『陸』 關於護士資格證修學分及注冊問題
想咨詢下每年如何修學分?
聽課或上網答題,或者如果想偷懶,買點學分也成。
每年需要修夠多少才可以?
具我所知,醫師是每年I類10分,II類15分,不知是不是護士會有所區別。
還有那個上網學習卡上的項目學習和公共科目考試有什麼區別?它們之間的學分沖突嗎?
他們之間沒沖突,可以累加
考試結束後需要怎樣才能查到自己修夠了學分?
這個回答不了,沒在好醫生上答過題,都是買的學分,嘻嘻
如果你想圖省事,我倒可能幫你介紹辦學分證的啊,是真的哦
『柒』 護士執業注冊需要的學分是怎樣計算的
護士執業注冊需要的學分計算:
1、首次注冊不要學分,等第二年才要,每年25分,一類的10分,二類的15分。
2、醫護人員每年要達到學分25分,初級全二類,中級及以上職稱需要5-10分一類。有的地方首次注冊未要求學分,但是有的地方要求了學分,具體要咨詢單位所在的衛生行政部門注冊的地方。
3、考取護士執業證書時需要考四科,分別是: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實踐技能。
4、每個單位的規定不同要求的學分也不同,但大體是每年要求護士要有25學分,其中包括一類學分10和二類學分15分或者是一類學分5分和二類學分20分。
5、有些醫院不要求護士有學分,但要求護士在進級護師這中間的時間一共要有50學分,也分為一類和二類學分。
6、自學考試不算學分,只有參加繼續教育或是編寫論文,新技術的評審算一類學分,單位及科室組織的各種學習活動算為二類學分。
『捌』 護士資格證注冊後每年都要學分嗎
衛生部的「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中是沒有規定護士注冊要學分的。
護士首次注冊是不需要學分的,實際上應該是晉升護師職稱才應該爭學分的,再實際一點說,學分是職稱的事,和執業准入的護士注冊沒有關系。
護士資格就是通過衛生部負責組織實施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後拿到的證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於200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
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制度。
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准。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考試通過後相關部門會下發護士資格證書。
(8)護士資格證學分怎麼查擴展閱讀: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採用紙筆作答方式(自2017年起,已採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
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凡未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者,按照《護士條例》,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可報名參加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考生的報名資格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核,考試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玖』 關於護士資格證變更,學分問題
實際上衛生部有關護士執業准入的相關規定中:護士注冊和延續注冊是不需要學分的,因為從技術資格水平來說,護士准入的護士注冊和延續注冊只相當於初級護理(士)資格水平,而衛生部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制度只是考慮在晉升中級及以上職稱用的,即使有些地方擴大到初級,也只到初級護理(師),所以可能有的地方晉升聘初級護師時是要求學分,但只相當於初級護理(士)資格水平護士准入的護士注冊和延續注冊是絕對不應該要學分的,再確定一點說,學分就應該只是技術職稱的事,和執業准入的護士注冊沒有關系,。。。但有些地方玩花花腸子,非要定個什麼再注冊或延續注冊要學分,哪也真沒法子,誰要你歸他們管呢,而政策又是由他們在玩。。。一群和尚硬是把經給念歪了。。。
五年一注冊,沒聽說過兩年一注冊的,不過變更注冊應該算是延續注冊的一種吧?或者叫再注冊,這個倒可能有一、兩年間的,而這變更注冊是必須要到當地衛生醫政機構辦理的,自然就算再注冊了,一般來說那些玩花花腸子的要求護士注冊要學分的地方會規定首次注冊不需要學分,再注冊就要學分的。。。
上面說了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是晉升職稱的事,所以晉升初級護理(師),主管護師及更高的護師應該是要學分的。。。何況你那裡護士注冊都要學分,那考護師要學分就更不用說了。。。
如果當地就是死硬地要求護士注冊真就是要學分,那怎麼搞到?就去找找看看本省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管理實施辦法」和當地衛生部門和單位的具體規定吧,這個各地是自拉自唱的,沒個准?什麼培訓、學術講座、專業授課、夜大、函授、脫產、網路遠程對口醫學護理教育甚至發表論文都行的,都可算學分的,至於你當地具體怎樣算可真不太清楚,你只能自己根據當地情況看了,實在搞不到或者就花錢買吧(聽說有,沒見過,當地的誰要想靠此發點小財還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