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資格證遺失補辦
『壹』 護士資格證丟了從哪裡補辦
護士資格證補辦請咨詢當地的衛生資格考試中心。
下面是補辦流程:
一、所需材料專:
1、由注冊屬單位出具的丟失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2、個人補辦申請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於一張A4紙的同一面上)(一份)
2、正面免冠去飾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二)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當地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
2、審核通過後上報省衛生廳護士注冊辦公室審核確認。
3、申請人自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我中心領取補辦證書。(代領需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
『貳』 護士資格證補辦流程
補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資格證書補(換)發登記表》一式兩份,詳細填寫各項信息,並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
2、登報聲明資格證遺失作廢(須有正確的證書號碼)報紙一份;
3、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4、一寸半身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及小二寸證件照兩張;
5、原隨證一起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叄』 護士資格證書怎麼補辦
1、丟失資格證書登報聲明作廢材料一份;
2、提供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考試成績單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填寫補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登記表一式兩份。去當地的衛生主管部門還有人事局。
『肆』 護士執業證怎麼補辦
本人應提交充分證明向原發證機構申報補發,並登報聲明原證作廢,持證人應按有關規定到所在地區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登記、補辦。
根據《關於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證書》丟失,本人應提交充分證明向原發證機構申報補發,並登報聲明原證作廢。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時效性,實行定期登記注冊。有效期滿,持證人應按有關規定到所在地區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登記,逾期不辦理者,其《證書》自行失效。
(4)護士資格證遺失補辦擴展閱讀
《關於發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有關問題的通知》如下:
一、《證書》表明持證人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作為受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必備條件之一。
二、《證書》分高、中、初級三種,由人事部統一印製。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印製、發放、偽造、塗改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事(勞動人事)廳(局)或職改工作部門根據需要向人事部購領。
三、《證書》發放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人事(勞動人事)廳(局)或職改工作部門負責,各地區考試管理機構具體組織實施。
1、各地區考試管理機構通知考試成績合格者到所在地區考試管理機構填寫登記表(表式附後),並交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張及《證書》工本費(收費辦法另行通知)。
2、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根據登記表分級別編制發證人員名冊(包括人員姓名、專業、所獲專業技術資格名稱等),填寫《證書》,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職改工作部門審核。
3、各地區職改工作部門在審核後,應在《證書》加蓋鋼印,並將有關資料存檔。
4、考試管理機構管理《證書》的發放,並應將考試合格者的答卷等有關資料存檔備查。
5、如《證書》丟失,本人應提交充分證明向原發證機構申報補發,並登報聲明原證作廢。
四、專業技術資格具有時效性,實行定期登記注冊。有效期滿,持證人應按有關規定到所在地區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登記,逾期不辦理者,其《證書》自行失效。
五、各地區、各部門在《證書》發放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和紀律,不得以權謀私,弄虛作假,不得亂收費。如有違反,要追究有關人員及其領導者的責任。
『伍』 護士資格證丟了當地衛生局無法補辦怎麼辦(未注冊)
護士執業證書丟失來補辦流程:自
一、所需材料:
1、由注冊單位出具的丟失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2、個人補辦申請。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於一張A4紙的同一面上)(一份)。
2、正面免冠去飾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張)。
二、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以上材料到當地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審核。
2、審核通過後上報省衛生廳護士注冊辦公室審核確認。
3、申請人自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後持本人身份證到我中心領取補辦證書。(代領需持有雙方身份證原件)。
『陸』 護士資格證證明可以補辦嗎如何補辦
是成績合格證明補辦嗎?
1.申請補辦合格證明前,申請人須在市、地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明確聲明原合格證明(含姓名、年度、證書編號)已作廢失效。
2.申請補辦合格證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遺失補辦申請表》一式兩份;
(2)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補辦合格證明當年度的准考證、成績單的復印件一份(如遺失,需由所在單位或學校提供相關證明);
(4)已刊登作廢聲明的報紙原件一份。
3.申請人向所在考點提出申請並提交上述有關資料,考點初步審核後,報考區審核。
4.考區匯總審核後,於每月20日前上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5.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收到考區上報材料後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集中補辦並下發至考區。
『柒』 護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補辦流程
一、步驟
申請人持以上材料在每年的5月中旬、10月中旬交市衛生人才中心進行審核。
材料經審核無誤後,我中心將以上材料交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辦理。
由市人事局考試中心通知申請人前去補辦資格證書
二、所需材料:刊登遺失聲明;出具工作單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原執業證書正本或副本的原件;護士首次注冊申請表;護士注冊健康查體表
『捌』 護士資格證丟失怎麼補辦
護士資格證補辦所需材料:
1、登報掛失(省級報刊,須刊登資格證書編號)
2、填寫補辦申請表(附件1)
3、個人補辦申請4、由單位開具的補辦證明5、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復印件
護士資格證補辦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以上材料在每年的5月中旬、10月中旬交市衛生人才中心進行審核。
2、材料經審核無誤後,我中心將以上材料交市人事局考試中心辦理。
3、由市人事局考試中心通知申請人前去補辦資格證書
『玖』 護士資格證和執業證都丟了,怎麼補辦
如果你有成績證明個其他證明的你可以補辦,不然只能重考,(有什麼問題可以私信我)
護士執業資格證丟了怎麼辦?
《護士執業證書》遺失後申請補辦需知
一、 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證書補辦申請表。
遺失2005年前辦理的《護士執業證書》,還需提交《首次注冊申請表》;
2、持證人近15日內在市級主要報刊上予以公告的報刊原件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3、原《護士執業證書》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1)原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或《護士資格證書》(驗原件交復印件);(2)國家承認的護理專業(含助產士專業)學歷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3)在省外或在注冊機關外(跨市)取得的護士資格證書,還需提交以下材料:A、考試所在考點出具的《取得護士資格未辦護士執業證書證明》;B、考試合格分數證明;C、取得護士資格公布文復印件(考點或考區加蓋驗證章);
4、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擬聘用在護士崗位(不含護士助理或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證明原件;
5、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驗原件留復印件);
6、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中止注冊兩年以上,或按照《辦法》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還應提交到擬聘用單位所在轄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接受3-6個月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所有提供的材料必須按上述編號順序裝訂成冊,並每人一個紙質檔案袋封裝,以方便集中審核及歸檔。
二、 補辦程序:
1、公告。
2、領表。
3、擬聘用單位進行初審。申請者按要求備齊注冊所需材料並按順序裝訂成冊,交給所在單位,由單位簽署意見及蓋章。
註:各種資料均應使用A4紙;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應包括身份證正反兩面;申請表上各項內容應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4、錄入信息。遺失2005年前辦理的護士執業證者,單位需進行信息錄入。
5、由擬聘用單位報轄區的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6、由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審核辦理新證。
7、申請人領取新證。
三、受理部門:護士執業的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所在地的轄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四、收費: 8元/證
五、審批時限:收到申請後20個工作日審核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