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
① 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有用么
有用啊,這個證還算中級職稱呢
況且有了經紀人證還可以獨立簽合同
做獨立經紀人的話最好有它
② 經紀人的職業資格證書有有效期限嗎,幾年的有
房地產經紀人證不用每年年檢,但需要注冊,每次注冊有效期為三年!內相關政策:第三章 注冊容
第十五條 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才能以注冊房地產經紀人名義執業。
第十六條 建設部或其授權的機構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申請注冊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
(二)無犯罪記錄。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注冊房地產經紀人崗位上工作。
(四)經所在經紀機構考核合格。
③ 如何考取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
一、根據國家建設部和人事部的有關規定:我國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分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和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兩個層次。房地產經紀人的含金量高,但是大多數地區除了符合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規定,還要求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的資格證書,才可報考。經紀人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持證者任經濟師職務。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三、從事房地產行業,需要具備這些資格證書,你才可從事。當然也可掛靠到一些單位。
四、免試條件: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政策與制度》。
五、考試科目:房地產的基本的制度以及政策、房地產經紀的概論、房地產的經紀的實務、房地產經紀的相關的知識。
六、指定教材:基本上是每年一套,大概內容變動不多。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七、報名時間:每個地區不一樣,一般是每年的6-7月之間,網上報名繳費,一般是該省的人事考試網,考試時間是每年10月的第三個周六日。
(3)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
申請取得《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資格考試合格證》(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②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③具有高中或中專(含)以上學歷;
④具有房地產或相關專業技術職稱及相應的專業技能(相關職稱是指建築類、財經類及法律類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⑤申請房地產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
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已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資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六)凡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④ 考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有什麼要求要去哪裡報名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上述考試報名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考試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職業資格證書後,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4、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碩士學歷(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博士學歷(學位)。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共4個,分別為《房地產交易制度政策》《房地產經紀職業導論》《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房地產經紀業務操作》;考試范圍為《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8)》所確定的范圍。
到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簡稱注冊受理部門)提交申請。
(4)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擴展閱讀
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建設部負責編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一規劃、組織或授權組織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
⑤ 關於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考試條件
房地產經紀人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2、免試條件
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者,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提示:各地對考試報考資格會有些許差異,請欲報考的考生詳細咨詢當地人事考試中心!!!!!
⑥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 屬於什麼職稱
國家法規的有關規定
根據國家工商局頒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規定:公民或組織要成為合法經紀人,首先必須獲得經紀人從業資格,那麼如何獲得經紀人資格呢?一般經過以下三個步驟取得經紀人資格。
(一)必須通過經紀人資格審查:即確認是否具有成為經紀人的資格。根據《經紀人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
申請從事經紀活動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3、有固定的住所;
4、掌握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5、申請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
具備以上條件的人員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考核批准,取得經紀資格證書後,方可申請從事經紀活動。
(二)必須通過考核。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和有關省市的具體規定,經紀人培訓考核發證由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實施,也可以委託有關單位進行。培訓考核的內容為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經培訓考核合格發給證明,憑考核合格證明,向發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經核准後發給《經紀人資格證書》。
(三)獲得《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依法申請設立經紀企業,合夥的經紀組織,申請工商登記注冊,成為獨立經紀人。文化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文化部門在有關部門的配合下,進行演出經紀人(特殊行業經紀人)的資格認證工作。依照國家工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規定;申請科技,房地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特殊行業的專業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由省或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培訓,審核、考核發證。所以文化部門(人事司及市場司)應於國家工商部門共同協商,確定文化經紀人(含演出經紀人)的具體認證辦法。目前,文化部關於演出經紀人的資格認定及管理辦法正在試行過程中,演出經紀人以獨立的文化經紀人種類進行資格認證。文化部已經頒發了全國統一的考試科目大綱,權威教材和統一的資格認證證書。從現在的試點情況看,分級認證已在許多省、市施行(一般是工商局與文化局聯合培訓,有的地區由文化局獨立培訓),尚沒有形成系統的管理制度。
各地區的認證工作請與當地文化廳、局聯系
⑦ 國家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需要什麼條件啊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大專學歷,工作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3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⑧ 房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怎麼考
日前,人事部與建設部在共同發布《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明確規定,今後凡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人員,必須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員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並經注冊生效。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為配合《暫行規定》的實施,人事部和建設部還同時發布了《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兩部同時發布的《實施辦法》明確,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從2002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廳(局)、建設廳(房地產管理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幹部)部門: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的精神和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對長期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的人員,進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的一次性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取得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認定考試申報條件
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遵紀守法,並同時具備以下2項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
(一)學歷和業務工作年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1992年底前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累計滿5年。
2、1987年底前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累計滿8年。
3、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從事房地產經紀工作累計滿10年。
(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及年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在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擔任主要負責人滿3年,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房地產方面的論文3篇以上或公開出版有房地產方面的專著。
2、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在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擔任主要負責人滿5年,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房地產方面的論文3篇以上或公開出版有房地產方面的專著。
二、認定考試組織
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並成立「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以下簡稱「考試辦公室」),負責認定考試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區人事廳、建設廳和直轄市人事局、房地產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本地區的認定考試管理工作。
三、認定考試
(一)認定考試採取全國統一組織閉卷作答的方式。
(二)考試時間定於2002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三)考試科目為《房地產經紀綜合知識》。考試內容包括房地產經紀基本概念、房地產經紀基本理論與實務、房地產政策法規知識等。
(四)考試的合格標准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研究確定。
四、認定考試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l、《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申報表》(表1)一式兩份;
2、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存檔);
3、單位出具的本專業工作年限、房地產經紀工作業績和職業道德證明文件;
4、在公開發行刊物上發表的論文及公開出版的專著;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3張。
(二)申請參加認定考試的人員,攜帶上述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部門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有關手續。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認定考試管理機構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認定考試。
(四)認定考試結束後,各地將認定考試合格人員情況匯總表(表2)、考試信息軟盤及申報材料於2002年8月10日前報「考試辦公室」。
(五)「考試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對各地呈報的認定考試合格人員進行復核,並將復核合格人員的名單通過中國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站(http://www.realestate.gov.cn)、中國建設執業網(http://www.cpear.com)和中國房地產估價師學會網站(http://www.cirea.org.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經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公布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合格人員名單。
(七)認定考試合格人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
五、認定考試要求
(一)各地應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向社會公告。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認定考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二)各地人事、建設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合作,嚴格認定考試工作程序,確保認定考試工作質量,對在認定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地區和個人,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三)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的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子牛 柴強
聯系電話:(010)68318963 68318964
88083151 88083152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甘家口21號樓2層
郵政編碼:100037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開始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考試時間定於每年的第三季度。首次於2002年10月份舉行。
生活時報